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汇总 篇1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加油站管理工作,促进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和《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和省政府第209号令精神,依法对全市加油站(点)的资质、经营、安全等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加油站(点)的经营和监管工作。坚决制止擅自私建、滥建加油站的现象,严厉打击加油站(点)违规建设和违法经营行为;切实加强行业规划,严格市场准入,使加油站(点)管理规范、建设有序、布局基本合理;推动成品油流通方式创新,发展连锁经营,使全市加油站(点)在科学、规范的条件下,实现有序竞争。
二、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全面清理,重点查处。对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的加油站(点)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1、凡未经省商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的,经过整改仍未达到规定条件的,非法占地、违章建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及有严重偷税、逃税或掺杂使假行为的加油站(点),于年6月30日前一律关闭。
2、凡未经商务部门批准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一律停业整顿。对其中既符合我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又符合加油站(点)规定条件的,经市商务局审核后,上报省商务厅批准,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其余的加油站(点)于年6月30日前一律关闭。
3、对列入关闭范围的加油站(点),责令其将现存成品油一次性处理给有经营资格的批发企业,拆除其加油及储油设施;及时办理取消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各种手续;对证照齐全,但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加油站(点),责令其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商务部第23号令给予处罚,直至吊销有关证照。
(二)做好行业规划,严格市场准入。
l、今后我市加油站建设和调整必须严格执行《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报经市政府研究审定,没有规划或有悖于布点原则的建设项目,一律不申报、不受理。
2、全市所有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必须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的要求,在6月10日前完成经营设施、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自查工作。
3、今后新建、迁建、扩建加油站(点)要严格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和省政府第209号令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中石油、中石化在我市所属企业和社会加油站(点)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规范运营和管理。
(三)加强监督,规范经营行为。
l、管住源头,防止成品油违规流入市场。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土炼油厂的查处、打击,坚决杜绝劣质油流入市场,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要加强对成品油批发企业和成品油直供用户的管理,对违规销售成品油的批发企业和直供用户所属的企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的取消批发资格。直供用户所属企业只能购进自用油,不能从事经营活动,凡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市“清整办”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查处。
2、发展新型营销方式,推进流通方式创新。按照《省成品油经营管理条例》和省商务厅《关于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商运7号)的要求,引导社会合格加油站(点)进行公平、有序竞争。
3、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分类管理。做好我市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加快成品油经营企业信息网络建设。市商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以及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成品油进出口、流通、税收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工作,堵塞管理漏洞。
三、专项整治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6月10日前)。市“清整办”要对全市辖区内各类加油站(点)进行一次全面摸 底调查。市商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消防、安监、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要分别对加油站(点)的主体资质、建设规划、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计量器具、油品质量、纳税和税控装置使用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
四、加强领导,各司其责,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一)组织领导。市加油站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全市加油站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派员参加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行联合执法。
(二)各司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市工商局负责查处打击无营业执照和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加油站(点),严厉查处经销劣质和非法运营成品油等行为。
市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新建、改造、扩建加油站(点)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对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点)依法处理。
市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点)建筑安全隐患,清理违章建筑,检查加油站(点)建设是否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查处违反规划许可和建设程序的行为。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加油机防爆监督检查和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加油站计量作弊违法行为。
市税务部门负责查处加油站偷逃税款行为,以及拒不安装、使用或擅自改动、损毁税控装置的行为,落实加油站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规定,监督加油站凭合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成品油进项税收,否则,一律不得抵扣。同时,会同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抓紧落实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工作,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加油站(点)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汇总 篇2
为切实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区政府确定,从现在开始,用六个月的时间,对全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专项整治。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整治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
(二)坚决查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经营行为;
(三)严厉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有害文化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坚决关闭防火等消防设施不健全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区工商分局或由区工商分局会同区公安分局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区文体局一旦发现黑网吧,要及时书面通报区工商分局,由区工商分局或由区工商分局会同区公安分局予以取缔,并将办理结果抄送区文体局和区公安分局。 区通信公司等互联网接入服务部门要根据区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名单,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 从专项整治之日起,停止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行为。区文体局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要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超时经营、在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和安全出口的,区文体局和区公安分局要分别依照各自职责从严予以查处。对于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场所,区文体局要立即函告区工商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 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区文体局要坚决执行中学、小学校园周围直线距离200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要对大专院校校园周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加强管理。区教育局要整治以学校设施、设备经营网吧的行为,加强对学校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引导学生健康上网。
(三)严厉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淫秽~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区公安分局要组织专门力量,从严查处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传播淫秽~信息等违法行为。要指导、监督网吧切实落实用户上网登记和上网信息记录留存措施,保证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在线运行。要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纳入全区人民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之中一并进行。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管理,加大对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传播、展览、比赛活动等的管理力度。对未经省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音像制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由区文体局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取缔。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从~年3月—8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是: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20日)。根据中央、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河东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层层动员,把握导向,以多种形式向社会特别是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者开展广泛的宣传。
(二)清理整治阶段(3月21日—7月20日)。7月20日前,对全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单位(场所)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21日—8月20日)。8月20日前,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同时,认真做好迎接省、市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分工
区文化、工商、公安、教育、财政、法制、文明办、共青团、通信公司等部门(单位)要在区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充实行政执法力量,保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区文体局要发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大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经营单位(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超时经营等违法行为。 同时,作为此次行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 区工商分局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活动。 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活动,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执法力度。 区通信公司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入服务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停止对违规违法网吧接入服务工作。
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各类学校要严格校纪校规,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区财政局要保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区文明办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真正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广泛的社会成效。 共青团区委要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配合区文体局等部门开展创建“安全放心网吧”、“文明网吧”等活动。
五、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里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文化、工商、公安、教育、财政、法制、文明办、共青团、电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河东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文体局,具体承担专项整治的指导、联络、协调工作。
(二)充分发挥~宣传作用。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对网吧管理和整治的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广泛发动全社会特别是家庭、学校参与网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管理,聘请学生家长、老师和热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网吧义务监督员,建立起良好的社会监督机制;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在新闻媒体、网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及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设立投诉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三)建立健全责任制。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文化、工商、公安、教育、法制、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建立起对于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责任制,确保综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建立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保持对违法违规的高压态势,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反弹。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完不成整治任务的要逐级追究责任,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本着“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的原则,引导我区网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汇总 篇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整治,做到及时排查,及时治理,防患于未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各项安全工作责任目标的落实,努力实现“五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即: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覆盖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监控管理率达100%,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上报备案率达100%,举报案件核查反馈率达100%,安全事故查处结案率达100%。要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秩序,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提升安全工作水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防止关键时期、敏感时期发生事故及连续发生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
三、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从XX年1月1日开始到XX年12月31日结束,整治时间为期一年。
四、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全聂家庄(中心)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订我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进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五、整治方式及措施
此次专项整治按照“学校全面自查自整、中心全面排查整治,的方式进行。我校督察组要对各班进行“会诊式”的检查。对存在的一般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整改治理,制订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的责任、人员、措施、时限,同时上报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期间,态度不端正、行动不积极、整改不到位,要严肃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六、整治步骤及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按省、市、县、镇、联校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分五个阶段进行:
1、总体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一月到二月初)。学校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专项整治的全面部署工作。
2、全面排查整治阶段(二月初至四月底)。学校要全面自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制订整改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措施、人员、资金期限进行认真整改。学校要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规定要求上报联校,并进行认真整改。
3、督查整治阶段(五月初至十月底)。在自查自整和排查整治的基础的.基础上,我校专项整治督查组进行分类整治,同时,要与联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组搞好工作配合,做到“三级”联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4、“回头看”再检查阶段(十一月初至十二月上旬)。为了巩固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际成效,专项整治督查组要进行“回头看”再检查,重点跟踪检查存在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和专项整治中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等。
5总结阶段(十二月中下旬)。我校专项整治领导组将适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大会。
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汇总 篇4
为严厉打击全镇违章违规电焊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电焊作业,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焊作业专项整治,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发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坚持“政府牵头、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依法整治、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的原则,多措并举、强化基础、加强监管,促进全镇电焊作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好转,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我镇电焊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再上新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电焊作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动火证制度、应急预案、金属焊接切割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对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处理情况。
5、生产经营单位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存在无证上岗现象。
6、生产经营单位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防护设施是否完备。
7、生产经营单位切割焊接使用的氧气、乙炔等气体来源是否合法,气瓶安全使用期限是否有效。
8、现场作业人员是否了解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理知识。
9、从事电焊作业的社会自然人的排查、清理、培训等。
四、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达到“四个落实”,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电焊作业安全生产措施。达到安全管理、规范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和减少电焊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五、时间安排
全镇电焊作业实行分步实施、全面整治、逐项规范,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5月16至5月26日为宣传教育发动阶段。各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6月至10月底为自查自纠整改阶段。各村(居)要督促本辖区内所属企业或个人按照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排查电焊作业切割、焊接各环节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1月至12月底为检查验收阶段。镇成立检查督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电焊作业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其整改到位,以推进全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把开展电焊作业专项整治情况列入到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电焊作业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有计划地组织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监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相应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工作岗位。
二是细致排查,务求实效。各村(居)要对本辖区和本单位电焊作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并将其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加大力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与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相结合,对存在安全风险较大的企业要加大安全标准化推进力度,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
三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村(居)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推进电焊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各级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并及时沟通、妥善处理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我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
各村(居)请于5月23日前将本辖区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登记表上报至镇安全办。
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汇总 篇5
为了全面加强我乡“三线四边”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街道秩序,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不断加快我乡卫生文明集镇建设的步伐,把我乡建设成为一个文明、和谐、富裕的新型集镇,现结合我乡实际制订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全乡环境为目的,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观,做到集镇建设和管理并重,通过对205国道沿线环境和集镇秩序、公共卫生的整治活动,提高全乡居民的文明卫生素质,使205国道沿线和集镇环境有明显改善,商贸经济得到不断繁荣和发展,全乡文明程度进一步加快。
二、目标要求
通过整治行动,促使205国道沿线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得到明显改善,促使集镇基础配套设施进一步发挥功能效力,促使街道摆摊设点在规划红线之内,消除占道经营;促使街道卫生整洁,改变人们垃圾乱丢乱放的坏习惯,促使车辆按规定的地点停靠,消除车辆在街道上乱停乱放。通过一至二年的努力,将国道沿线和集镇的.文明程度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努力将全乡变为一个街道整洁、行为文明、生活富裕的明星乡镇。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通过发放《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张贴街道整治通告,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集镇整治办法。组织骨干力量发放限期整改通知单,依法宣传,限期整改,为集镇整治方案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2、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8月)。以工作组成员为主,集中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组织乡干部、职工对205国道沿线、街道的环境和卫生秩序进行重点整顿,使国道沿线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街道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放乱丢、不按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现象得到彻底整治,对不服从管理的给予严厉打击,促使国道沿线、集镇街道环境和卫生秩序向好的方向转化。
3、建章立制和规范治理阶段(20xx年9月-12月)。通过集中攻坚阶段后,国道沿线、街道环境和卫生秩序已有了一个极大的改善,国道沿线和集镇管理走上正规,再与个体经营户、国道沿线及沿街居民签订保洁和管理责任书,按照“门前三包”卫生保洁公约的规定进行常规管理,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将国道沿线和集镇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4、回头看阶段(20xx年1-3月):为了达到“卫卫生生迎五一,干干净净过国庆,和和美美度春节”的目的,在春节前根据街道状况再次掀起一轮整顿治理高潮,重点是破旧房屋整修,“三乱”现象的回潮,街道、人行道破损的整治。
四、具体措施
1、成立组织,强化保障。
成立以乡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文明创建、土地、城建、交通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的乡“三线四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组(已另发文)。同时成立乡205国道沿线路段及集镇秩序整治工作小组(共计4个)。
(1)宣传动员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发放宣传材料和限期整改通知书,上门宣传环境治理工作内容;摸底排查县文明办要求我乡整改的73项工作内容,按照时序进度分步实施整治内容,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完善工作信息,做好舆论导向。
工作要求:时间为7月21日至7月31日完成,并负责制定73处整改时序表。
(2)执法行动组。
一组总指挥:
组长:
成员:
二组总指挥: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73处205国道沿线昌桥段违章建筑的拆除及集镇秩序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鼓励引导个体摊贩进入农贸市场经营,确保集镇秩序规范有序。
工作要求: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完成,两组成员均受总指挥统一调度,两组可分别展开工作,也可集中行动。
(3)综治维稳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调解因整治行动造成的矛盾纠纷。
工作要求:参与整个整治过程,确保本次行动平稳有序进行。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整治经费、交通及其他物资供应。
工作要求:确保后勤保障及时到位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1)205国道沿线环境整治结合敏感区拆迁及农村清洁工程,定期开展督查行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2)集镇居民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
①包门前卫生清洁,垃圾实行分类袋装按有机垃圾和难降解垃圾进行分类;按时按地投放(早上6点以前,下午18点以后)。
②包门前绿化、美化、净化。确保政府绿化植树无损坏,屋面无乱贴、乱画、乱挂和乱竖广告牌,门前无下棋打扑克、打麻将等现象。
③包门前无乱摆摊设点。门外无店外店、无乱搭乱建、无占道经营、无堆放物品和摊点。进、出货车辆停放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3)集镇街道车辆有序停放。具体为:街道至政府岔路口处禁止并排停车,不得影响通行和乡容乡貌,待下一步乡出台具体停车方案后遵照执行。
(4)个体经商户必须在街道规划红线以内经营,红线外不得乱堆乱放,占道经营。鼓励引导个体摊贩搬迁至农贸市场经营,对影响乡容乡貌拒不配合的可采取强制措施。
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汇总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依法整治取缔全市“小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依据《河南省20xx年加快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20xx年5月31日前,依法整治取缔全市现有的“小散乱污”企业,扶优限劣,推行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和依法治理污染,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强化社会化监管,杜绝整治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二、整治取缔类别、范围和标准
(一)类别
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具体整治取缔项目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版。
(二)范围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
2.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
3.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
4.虽有行政许可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的;
5.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严重的;
6.违法违规经营,销售劣质油品的“黑加油站”。
(三)标准取消“小散乱污”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资格和生产条件,做到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四个到位”。
三、整治取缔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分类整治台账。各镇(街道)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部门分工,20xx年3月15日前,对本辖区、本行业“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新一轮的排查,彻底澄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整治台帐,确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报市攻坚办备案。整治行动中,对新发现而未列入整治台账的“小散乱污”企业,一并进行整治取缔。
(二)整治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工信部门负责核查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小散乱污”企业(生产线),凡涉及国家20xx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淘汰类重污染项目,以及应淘汰而未淘汰的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按照“四个到位”的标准,20xx年5月31日前,做到应退尽退,严禁异地转移。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科工信委
(三)整治取缔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涉及工商、环保、质监、国土等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20xx年5月31日前,依法予以整治取缔。对涉及两个以上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由市政府指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做好以下配合联合整治取缔工作。
1.工商部门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的营业执照,凡涉及无工商手续的污染企业,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工商局
2.环保部门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的环评手续,凡涉及无环保手续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污染企业,以及20xx年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中列入关停名单而未按要求关停的企业,按照“四个到位”的标准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环保局
3.国土部门负责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用地合法性审查,凡涉及非法占用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污染企业,按照“四个到位”的标准,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国土资源局
4.质监部门负责核查各项“小散乱污”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手续,凡涉及没有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手续的污染企业,按照“四个到位”的标准,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质监局
(四)整治取缔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污染企业。对规模小、工艺差、环保设施不足,违法违规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由当地政府牵头,环保、工商部门负责,20xx年5月31日前,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等措施,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五)规范整治超范围生产经营污染企业。对虽有工商注册和其它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工商部门负责,从事审批经营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由相关审批部门依法责令实施限期停产整治并给予处罚。对自觉接受处罚且拆除超范围生产经营设施和清除原料产品的,经检查符合规定的,可恢复生产经营;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坚决依法实施关停取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工商局、市相关审批部门
(六)严厉查处涉气超标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20xx年5月31日起,对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和有机化工、餐饮等行业VOCS治理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以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严重的,由环保部门负责依法责令其停产限期治理,逾期治理不到位的责令停产关闭。凡要求停产整顿或停产治理的企业(项目),要查封其主要生产设施,停止生产用水和生产用电供给,经整改符合稳定达标排放要求的,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环保局
(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黑加油站”。20xx年3月31日前,由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公安、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对“黑加油站”清理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死灰复燃销售劣质油品的“黑加油站”,发现一起,取缔一起,拆除设施设备,严禁向其他地区转移,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其它小散乱污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归口管理要求,由各镇(街道)和各相关局委负责整治取缔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严厉打击各类“小散乱污”企业。各镇(街道)是“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整治措施,并及时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定期协商,加强指挥调度,把握工作进度,合力攻坚推进,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落到实处。
各镇(街道):负责制定本辖区整治取缔实施方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治理任务。
环保部门: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环保审批手续,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和监测,严厉打击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工信部门:重点做好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核查取缔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营业执照,对关闭、取缔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质监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已拆除的承压燃煤锅炉及时注销使用登记。
国土、住建、林业部门:依法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毁林占地行为进行严肃处罚,并责令拆除搭建、恢复植被,做好依法整治取缔工作。
安监部门:依法加强对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督监察,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或避免因整治取缔工作引发环境污染。
电力部门:负责提供“小散乱污”企业电力用户清单,对取缔关闭的企业依法实施限电、断电等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断电后私拉乱接。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整治工作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暴力抗法,干扰整治取缔工作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纪检、监察部门:按要求对整治取缔行动进展缓慢、行动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司法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违法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侦查,积极配合开展整治取缔工作。
(二)精心组织,严格监管执法。各级执法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执法,加强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惩治力度,对依法关停清退取缔的,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对于超过时限或拒不纠正的,依法采取断水断电、清除设备等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对无视政策和法律,蛮不讲理,无理取闹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市全面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的重要意义,重点宣传整治前后的情况对比,对整治工作中存在问题企业和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动员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挥公众举报和媒体监督作用,形成全民治污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问效。市攻坚办和相关职能部门会组织专门力量,对整治取缔工作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整治取缔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全程督办、跟踪问效,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治取缔工作。督导检查情况,计入对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日常考核中。
(五)强化核查,严格验收标准。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整治取缔台账和“四个到位”的标准要求,组织开展核查验收,对符合取缔标准的进行销号登记,对不符合标准的实施限期整改,并在媒体上公布整治取缔工作情况。
(六)强化考评,严厉追责问责。市攻坚办结合日常督导情况、各地整治取缔工作核查情况和网格化监管落实情况、督导核查整治取缔工作台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突出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表彰;对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列入本次整治台账中的企业,一经发现,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责任。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半年和年度目标考核。
(七)建立台账,及时总结报告。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整治取缔实施方案和分类整治台账于3月15日前,工作进展情况和《“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于每月23日前报送市攻坚办。市攻坚办将在市主要媒体公布整治情况,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八)建章立制,巩固取缔成效。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环境保护企业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推行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严防“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汇总 篇7
根据国家整治工作部署及《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xx〕5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扎实稳妥推进我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完成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下称P2P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原则
作为本次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核心环节,各区(县)及各成员单位对整改验收工作统一部署,强化责任,做好整改验收与机构备案的衔接,科学把握备案机构数量和质量,按照“明确标准、严格把关、积极稳妥”的原则,一家一策,整改验收合格一家、备案一家,有序开展辖内存量P2P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与备案登记工作,实现行业市场出清、扶优抑劣、规范纠偏。
二、工作机制
(一)成立验收专班
成立我市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小组,由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通管局等部门各指定两至三人组成专班,共同开展我市P2P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可协调各职能部门,聘请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及相关金融机构人员参与整改验收工作。
(二)落实各方责任
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根据本次整改验收方案和工作需要,提供政策、技术和工作力量支持,依法履职,充分协调,加强联动,稳妥推进P2P网贷风险整治和整改验收工作顺利完成,确保不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不发生大规模群体的事件的底线。
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小组全面检查申请机构的整改完成情况、业务规范情况、经营管理和系统支持情况等。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加入验收小组,同时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负责以下工作:
市整治办牵头做好整改验收的工作方案及标准、机构清退和风险处置方案的制定工作,组织力量成立验收专班,加强政策传导和指导,牵头制定我市网贷机构备案细则。重庆银监局负责相关监管政策辅导和解读工作,对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但依然实质从事P2P网贷业务的机构,要求银行不得向其提供各类金融服务。人行重庆营管部对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但依然实质从事P2P网贷业务的机构,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市工商局负责机构工商管理信息、广告宣传等方面审核工作,对通过验收申请备案的P2P网贷机构做好营业范围变更等工作,对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但依然实质从事P2P网贷业务的机构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措施。市公安局负责机构股东高管犯罪记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评等方面的审核工作,对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的机构依法采取措施防范“跑路”风险。市通管局负责机构网站合规性审核工作,对通过验收申请备案的P2P网贷机构做好电信经营许可办理等工作,对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但依然实质从事P2P网贷业务的机构依法采取注销其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等措施。在整治期间,一旦发现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线索,依照打非等工作机制坚决打击处置。
各区(县)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组织管理和风险预案,结合辖内各部门、各机构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整改验收检查,做好机构备案、退出等各个环节的相关工作。对辖内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但依然实质从事P2P网贷业务的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退。
三、整改验收标准
(一)验收依据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管理登记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xx〕57号)及国家整治办和市整治办的相关文件要求。
(二)本次不予备案的情形
对于存在以下情况和问题的机构,本次不予备案登记:
1.《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以后(20xx年8月24日)新设立的P2P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机构。
2.自始未纳入本次P2P网贷专项整治的机构。
3.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规违法行为严重,已有公安机关介入或已经失联的机构。
4.存量不合规业务未化解完成的机构。不合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单一借款人超限额的业务;
(2)违反《暂行办法》规定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的业务,如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发放贷款;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的业务;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股权众筹等;
(3)有与各类地方金融交易所合作的业务;
(4)未实现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直接借贷的业务;
(5)其他经整改验收小组认定必须化解完成的不合规业务。
5.相关监管要求下发后,继续违规提供房地产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校园贷以及现金贷等借贷撮合业务,继续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以及上述业务未化解完成的机构。
6.未严格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的机构,如控制和压缩业务规模未完成、借款余额不降反升、业务模式整改未达到规范要求等情况的。
7.其他经整改验收小组认定不予备案的情形。
(三)资金存管要求
申请整改验收的机构应当与通过国家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在渝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
四、整改验收流程
本次整改验收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相关工作部署,由市、区(县)两级有关部门对辖内机构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实质检查,严防被检查机构“带病”通过验收,确保备案登记的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整治办的相关要求完成整改,达到相关监管要求。整改验收工作共分为以下六个阶段:
(一)机构提出验收申请
辖内各P2P网贷机构对照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整改自查(详见附件),达到本次验收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规定格式,向注册地所在区(县)整治办提交整改验收申请(详见附件)、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合规经营情况法律意见书(详见附件)、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详见附件)、有资质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出具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出验收申请的,视作主动退出,按照退出机制和流程平稳有序退出。
(二)各区(县)检查提出意见
各区(县)应组织力量(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人员参与),按照相关要求对辖内提出整改验收申请的.机构开展检查,综合采取核查账务系统、资金流水、融资项目真实性、网站信息披露、抽查借贷合同、暗访检查违规线下营销和违规宣传行为、产品合规性调查等手段,查实查透P2P网贷机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保留好核查工作底稿和资料,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意见。对确认业务真实、数据准确、合法合规,同意在本辖区经营的机构,报本区(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填写《P2P网贷机构整改验收申请意见表》与《P2P网贷整改验收工作区(县)核查确认表》,将相关表格和申请材料报送至市整治办进行整改验收;对不同意在本辖区经营的机构,按照相关退出机制和流程,引导其平稳有序退出。
(三)整改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整改验收小组对申请验收的机构进行全方位整改验收,严格按照P2P网贷机构相关监管法规和国家整治办整改验收工作的要求,对申请机构整改完成情况、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宣传营销、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全面核查,出具初步验收意见。初步验收通过的机构,报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入公示环节;验收不合格的机构,要求其限期补充相关资料或整改,无法按要求完成的,按照相关退出机制和流程平稳有序退出。
(四)在指定官方网站公示
由市整治办指定官方网站对拟备案P2P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个自然日,同时要求P2P网贷机构在自身官方网站及APP上及时对本机构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整改验收公示期间,市整治办如收到异地整治办、出借人或借款人以及其他P2P网贷机构等对公示机构的举报,经整改验收小组核查属实的,由市整治办撤销公示内容,对P2P网贷机构重新进行整改验收。验收不合规的,要求其限期补充相关资料或整改,无法按要求完成的,按照相关退出机制和流程平稳有序退出。
(五)签发整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机构通过公示后,由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的负责同志共同签发整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六)申请备案登记
拿到整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的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地方备案细则相关流程和要求,尽快申请备案登记。
五、分类施策和进度安排
我市严格按照国家整治办的统一部署和进度安排,推进P2P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工作,实行分类施策,科学处置,把握工作力度和节奏,分阶段完成整改验收以及后续备案登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分类施策
1.对于前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已经整改完成,本次验收合格的P2P网贷机构,下一步可按相关规定提出备案申请。
2.对于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的机构,根据具体情况,或引导其逐步清退业务、退出市场,或整合相关部门及资源,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并购重组。
3.对于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甚至已经有公安机关介入或已经失联的机构,由相关区(县)和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
4.对于行业中业务余额较大、影响较大、跨区域经营的机构,由机构注册地区(县)整治办建立联合核查机制,向机构业务发生地整治办征求相关意见。
5.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但依然实质从事P2P网贷业务的机构,由机构注册地区(县)政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对其进行处置,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打击取缔。
(二)进度安排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市、区(县)两级相关部门全面启动相关工作,正式启动接收符合条件的P2P网贷机构整改验收申请;
2.20xx年4月底之前,辖内主要P2P网贷机构完成整改验收,进行备案;
3.对于违规存量业务较多,难以及时完成处置的部分P2P网贷机构,应当于20xx年5月底之前完成相应业务的处置、剥离,进行备案;
4.对于难度极大、情况及其复杂的个别机构,经市整治办研究同意后,最迟不超过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整改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依法切实履行相关监管职责,做好政策解释、传导工作,确保不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
(二)强化责任,稳妥推进。各区(县)、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强化联动。对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验收流程、时间节点等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到位。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确保本次整改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把握进度,防控风险。各区(县)、各成员单位要处理好工作力度和节奏的关系,严格遵守专项整治大的时间框架。加强工作纪律,切实防范舆情风险、操作风险和次生风险。及时向辖内机构传达相关工作要求,整改验收期间遇到重大事项或负面舆情及时报告。
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汇总 篇8
根据《区文明创建“百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文明委〔20xx〕11号)、《区深入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明委〔20xx〕10号)精神,结合目前突出存在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顽症问题,通过动员和组织广大市民群众深入开展清理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行为,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联合制定该工作方案。
一、制定整治方案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落实区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要求,严厉打击乱写、乱贴、乱发、乱画及相关乱牵乱挂等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建立健全监管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整治范围和对象
区辖区范围内的:(1)主次干道、支路、平和堂商圈、袁家岭商圈、火车站东、西广场、汽车东站、过街设施(天桥、涵洞)、地下通道、地铁出入口、公共站厕等公共场所;(2)通讯电力设施三杆(箱)上,即:电线杆(箱)、路灯杆(箱)、通讯杆(箱);(3)各门面房的门头、门点、门柱、门窗上;(4)小街、小巷、小区内的围墙、院墙,楼门、楼道口,楼道墙壁、门窗及其他公共设施上;(5)公益广告、宣传栏、政务公示栏、邮箱、变电箱、电话亭、公交站牌、路名牌、护栏等公共设施上。
(二)关于整治的时间
20xx年10月12日——20xx年2月18日
(三)关于整治活动的具体方式
结合工作安排,按照常态化、精细化、规划化要求将整治行动分成三个具体阶段,分别为:
1、宣传发动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10月12日——10月17日):区城管局迅速组织召开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辖区范围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铺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8日——11月30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城管执法局统筹调度各街道(局)采取分片负责、责任到人、集中清理、有效规范的措施,安排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人员,重点对城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广场、过街设施(天桥、涵洞等)街巷及其各类公共设施上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进行清理、覆盖,对临街视线范围内的乱贴、乱画、乱挂进行清理清除,不留死角。各类墙体上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应用相同颜色涂料进行覆盖,防止“二次污染”。同时加强对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的数字化采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18日):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强统筹调度,区环卫局和街道(局)、社区加大责任范围的巡查频率,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对需要进行覆盖或用专业器具进行清理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应及时组织清除干净;切实做好常态巡查管控,确保整治长效。
三、整治方案的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及各街道(局)、社区要充分认识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清理整治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好治“癣”防“癣”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区城管局负责统筹调度全区专项整治行动,各街道(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范围的道路、小区及公共设施上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整治工作,要成立“牛皮癣”清理专业队伍,明确专人负责,倒排任务工期。
(三)严格督查,长效管理。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街道(局)要严格按照城市网格化相关要求,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区城管局将组织专项督查,加大考核力度,对清理不及时和整治效果差的单位,重点扣分,对造成市级考核扣分或负面舆情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大力宣传清理整治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工作的意义,及时报道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整治的政策、措施和整治成效,加强正面引导,树立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汇总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全县商贸系统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取得更大成效,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文明委统一安排,结合《20xx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要求和商贸企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工作目标是:针对行业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等突出问题,坚持道德教育与依法解决问题相结合、职工自我教育与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相结合、阶段性教育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整改,促进社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
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基本原则是:重在建设、正面引导,把道德教育贯穿全过程,着力激发道德自觉;找准突出问题,坚持多措并举,集中进行整治;充分依靠群众,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法规制度,持之以恒抓出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诚信道德建设。按照“要有固定的场所、有经常化的活动、有规范的流程、有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即“四个有”标准,在百人以上窗口服务单位开办诚信道德讲堂,组织从业人员走进讲堂,接受诚信教育,升华道德境界,引导他们自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做一个讲良心的人,用诚实劳动立身兴业。继续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艰苦奋斗、勇于奉献”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职业责任、职业理想、职业纪律教育。从5月开始,每所讲堂要按照“唱歌曲、学模范(讲故事)、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等五个基本环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并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建立完整的活动图文资料和电子档案。
(二)开展规范优质服务。始终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教育治理活动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以“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竞赛和“优质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动实现“三优”、“三有”,即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有意见箱(意见簿)、有监督举报电话、有便民服务项目。同时,通过建立内部自查、互查以及专项督查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督查制度,找问题、深剖析,抓整改、促提高。
(三)推动文明信用服务。围绕“讲诚信、树形象”这一主线,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建立应急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着力构建“公开承诺、诚信服务”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人大、政协、劳模以及市民代表深入企业进行巡查暗访,面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热线和公众邮箱,通过开展职工座谈会、道德评议会、群众满意度测评以及行风热线、政务微博等多种方式,广泛搜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和努力方向,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着力打造“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
(四)推动职工志愿服务。健全完善职工志愿者服务体系,组织志愿者培训,深入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困难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农民工、困难冢庭、空巢老人、贫困儿童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将志愿服务要求纳入职业规范之中,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展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通过举办广场宣传、征文演讲比赛、事迹报告会、爱国歌曲大家唱以及张贴标语、宣传画、宣传横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创建标语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教育治理活动的进展情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不断增强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战略任务,是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必查项目。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去年以来开展活动的有益经验,创新举措,深化推进,确保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一要明确责任分工。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问题矛盾多,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合力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各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和任务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于6月13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把握工作进度,抓好任务落实。
二要加强考核督查。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了解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印简报,通报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并组织专项督查指导,实时掌握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要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方案的起草以及活动图文资料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随时将活动信息上传本单位网站、市主要新闻媒体。
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汇总 篇10
为推进我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高架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高架环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以“规划前置、减量净化、规范提升”为原则,组织力量对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交通转换区的节点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商业广告,全面提升我区高架环“城市景观廊道”新形象。
二、整治目标
按照市统一规划,我区高架环两侧120米红线外侧至两侧各200米范围内,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共拆除商业广告24处:
(一)20xx年5月18日前,拆除21处商业广告设施,其中高炮13处、屋顶5处、墙体3处;改造提升装饰城周边4处商业广告设施;
(二)20xx年12月31日前,拆除屋顶2处,桥身1处。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元月31日前)
由区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区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
(二)规划论证阶段(20xx年2月28日前)
由市规划部门组织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总体设计,明确整治目标。按照市统一规划,区制订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部署发动工作于20xx年3月上中旬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由区整治办牵头,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实行分组包干,会同属地政府与列入规划拆除的广告产权人进行工作对接,宣传高架沿线广告整治相关规划、要求和政策,做好产权人的思想工作,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完成现场勘查、询问笔录以及广告拆除工作的法定程序。
(四)整治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于列入规划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区城管局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在整治方法上,以限期自行拆除为主,组织强行拆除为辅;在政策措施上,根据广告的具体性质,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整治力量上,以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会同市执法支队、区工商、公安及属地政府,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违章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享受经济补偿政策的各类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5月1日至5月18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区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区成立高架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会同区规划、住建、城管、财政、公安、工商以及镇、镇,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是20xx年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区城市窗口形象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尽快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统一规划部署以及区高架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由区整治办牵头,镇、镇负责列入规划拆除、产权属于自身或村集体资产的大型商业广告的整治;区城管局负责其它大型商业广告的拆除、提升工作;规划、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经费,经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列支。
(三)明确措施。列入规划保留和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原无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照相关要求,扎口区城管局统一补办审批手续;列入规划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产权人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凡产权人(单位)不配合专项整治的,按照广告市场准入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活动。
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汇总 篇11
根据*年我市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查和交叉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按照《银监分局关于报送银行案件治理整改方案的通知》(银监 [20xx]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全市案件专项治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加强管理,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全面提升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 制定本方案。
一、案件专项治理整改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的有关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精神,有效地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促进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发展和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增强案件防范工作紧迫感和 责任感,把查防违法违规案件同加强制度建设和深化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对案件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降低信用社 经营风险,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推进信用社各项业务稳步健康发展。
二、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联社成立案件专项治理整改领导小组,由联社主任任组长,监事长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稽核部,成员由审计稽核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具体事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三、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实施步骤、时间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XX年1月5日召开基层营业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及有关部室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进行思想发动和组织动员,在全辖上下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了解本次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学习银监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布置专项治理整改工作。
(二)整改工作实施阶段。20xx年1月6日至1月12日各营业网点对照20xx年4月份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以来,信用社自查和联社组织的检查以及省联 社XX办事处组织的各市(市区)交叉检查等发现的各类问题和已经整改的问题,重新进行梳理、整改,并将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说明 情况并制订整改计划。对需要完善的内控漏洞、容易出现问题的操作流程等提出合理化建议。整改完毕形成整改报告于20xx年1月15日前上报案件专项治理整 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月18日至27日,联社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各营业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促进检查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三)整改工作汇总分析阶段。20xx年1月31日,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营业单位整改工作检查情况,形成汇总报告并上报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总结整改工作取得效果,明确需修改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防范各类案件发生的具体措施。
四、整改工作的主要内容
20xx年4月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以来,信用社自查、联社检查以及XX办事处组织的案件专项治理交叉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所有问题。主要涉及信贷管理部分、资产管理部分、会计管理部分和安全保卫部分等。
五、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要求
充分发挥联社各职能部室和基层营业单位的互动作用,形成合力。基层网点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并督促相关人员认真落实整改,联社各部门要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加强对基层网点的督促检查,确保达到问题整改到位的目的,控制和杜绝案件隐患,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这次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联社将明确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基层整改和联社检查不力或故意隐瞒案件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本方案提请XX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汇总 篇12
一、目标要求
坚持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增强全面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营造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降低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整治时限阶段
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为期90天。
第一阶段(1月11日至2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3月初至3月底),分工负责,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4月初至4月10日),检查验收、总结现固。
三、组织机构
20xx年刘坪镇道路交通秩序专项专项整治行动由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办公室主任由张鹏担任,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治理内容及对象
通过整治行动,争取将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偷逃交通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镇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环境优良,道路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善,重点对以下几种违规行为及对象进行严厉查处。
(一)、无牌无证车辆;
(二)、报废车、拼改装车上路;
(三)、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人;
(四)、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超限超载车辆;
(六)、非法载运学生车辆;
(七)、乱停乱放车辆;
五、具体措施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按照“广泛宣传,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的整治要求,本着“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有层次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康、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要把宣传活动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动员各村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二)仔细排查,摸清底子。各村各单位组织力量,按照不漏单位,不漏村、不漏户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整治的`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形成系统可靠的基础资料,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整个摸排工作由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镇交管站具体负责。调查摸排工作必须严格细致,做到谁摸排谁负责,各村于2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报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工负责,集中整治。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制定措施,抓好落实。镇交警中队、道路交通管理所、交管站、等部门抓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学区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抓好落实,进行共同检查、联合执法。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村要向镇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写出验收申请,进行检查验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年年终考核。
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汇总 篇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委领导关于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路检路查力度,确保20xx年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大见成效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委主任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有关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稽查力量,扩大稽查范围,深化稽查内容,采取分片包干,条块结合的方法,严查车容车貌不达标出租车,严厉打击各类出租车违章,确保20xx年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大见成效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运管局书记任组长,稽查大队队长、队长任副组长,参加整治工作的相关人员为组员。
三、整治内容与工作安排
(一)整治时间:20xx年2月22日至12月31日。
(二)重点区域:“两站一场”、市内各大公路客运站周边及重要路段和重点地区。
(三)整治内容。一是非法营运“克隆出租车”、非编司机。重点打击“克隆出租车”、无资格证、挪用他人资格证、伪造资格证等违章违法营运行为,继续深化对“克隆出租车”、伪造资格证涉案人员的司法追究工作,争取在深挖根源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二是车容车貌、车质车况和卫生保洁。大力整改车容车貌、车质车况和卫生保洁状况不达标车辆,重点整改营运5年以上出租车。对查到的不达标车辆现场开出整改通知书,责成司机整改,并引导其到检测站检测验收。
三是服务质量、规范着装。进一步规范司机服务行为,严厉打击乱停靠、拒载、议价、宰客等违章违法营运行为;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着装,严查司机着装不规范的等行为。
(四)工作安排。
以路面稽查为主,视频监控为辅,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每天保证检查一定数量的出租车,大力开展出租车整治行动。各区域稽查队负责在各自辖区内开展整治,运政稽查一大队负责在市内其它主要路段设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运政一大队负责市内各大主要路段、出租车较集中地区,如天河区(天河城、石牌、棠下、中山一立交等)、越秀区(花园酒店、惠福路等)、海珠区(广州大道、江南大道等)。
运政二大队负责芳村、窖口、海珠客运站周边地区。
运政三大队负责白云机场地区。
公交一大队负责火车站、省、市客运站周边地区。
公交二大队负责天河客运站、火车东站地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大力度。稽查队全体队员要充分认识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的重要性。加大路检路查力度,扩大稽查范围,深化稽查内容,以百倍的信心、坚定的决心和铁的手腕全力做好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稽查工作。
(二)加强领导,靠前指挥。各稽查大队要根据属地工作的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大队领导要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全力做好冲刺阶段的路检路查工作,确保稽查人员、数量、质量和时间的落实。
(三)明确责任,全力推进。各大队要按照分工,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部署和领导安排,加大对“克隆”出租车、非编司机和营运5年以上车辆的监控、检查力度,保质保量做好出租车路检路查工作。
(四)文明执法,礼貌用语,充分做好说服教育;注意安全,避免与当事人发生冲突。
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汇总 篇14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总体目标
实行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深入彻底开展河道水葫芦集中打捞,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三、实施时间
从即日起至8月17日前打捞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措施。各村要高度重视河道水葫芦打捞清理,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专业打捞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水葫芦整治任务。
(二)强化长效管理。各村按照属地管理,落实责任,保障投入,常抓不懈的原则,实行河长负责制,在全面清理水葫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长效保洁机制,明确日常管理职责。
(三)强化督促检查。乡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各责任河段水葫芦整治工作督查,对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汇总 篇15
根据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镇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的
对镇内儿童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加大集中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和打击,确保儿童食品安全无事故。
二、整治对象
镇内所有从事儿童食品(包括奶粉、糖果、饮料、面包、糕点、饼干等儿童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到20xx年5月为集中检查整治阶段,6月为总结阶段。
四、整治措施
1、加强对儿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做到所有儿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2、要坚持重典治乱,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儿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儿童食品,销售无生产日期、无食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食品,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及其它假冒伪劣儿童食品等违法行为。
3、充分利用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手段,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单位、进校园、进村组(社区)、进家庭等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儿童食品安全常识,增强儿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
4、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投诉举报,参与儿童食品和大众食品的安全监督。
5、镇直相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要落实负责人。
6、镇直相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在每月的12日将检查和查处信息报送镇食药安办。
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汇总 篇16
一、活动目标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活动中,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公司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门站运营及管线巡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摸底,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形成台账并制定解决方案,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排查活动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自纠整改阶段(20xx年1月--20xx年2月)。根据自查摸底阶段整理的安全隐患台账及解决方案,各部门在整改期限内逐项进行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公司领导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并做活动总结,从中汲取工作经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 排查内容
依据管输天然气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门站及管线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今年以来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做到实体与行为统一,既查找现场的实体安全隐患,又指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安全行为方面
(1)检查公司是否做到“五落实五到位”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是否依法办理公司营业的有效证照及相关资质,是否存在未办理手续而擅自进行改建门站的行为;
(3)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4)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5)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形成台账,并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备案;
(7)门站运营部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调压工证等相关行业要求的上岗证。
2、现场实体方面
站场部分:
(1)站场工艺流程是否正确;
(2)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3)关键阀门的开关、开度是否正确;
(4)调压器是否有喘息、压力跳动等问题;
(5)工艺和设备的压力、温度、流量等运行参数是否正常;
(6)压力、温度等仪表的读数是否正常,一次仪表与二次仪表的读数;
(7)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8)现场设备和管线是否有漏气、油、水、电现象;
(9)控制室自动化系统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10)恒电位仪运行参数是否正常;
(11)冬季应及时检查冬防保温工作,检查电伴热系统是否正常;
(12)站场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是否保持完好状态,警示标示是否齐全,张贴位置是否醒目;
注:干粉灭火器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a、铭牌是否清晰准确;
b、灭火器压力是否在绿区,压力表表面是够完好;
c、喷嘴、胶管是否有老化或龟裂现象;
d、筒体、筒底是否存在锈蚀、变形现象;
e、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锈蚀、变形等现象;
f、二氧化碳灭火器需要称重进行检查。
(13)站场内防护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配备是否齐全;
(14)站场内临时用电线路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临时用电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5)排查站场防雷、防静电工作,检查监控系统、线路、仪表接头是否有漏电现象;
(16)排查工艺区内需要效验的仪器仪表是否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效验更换;
(17)是否严格按照进站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及车辆,保证门站内运营人员的正常工作运转;
(18)排查发电机房发电机主体是否有故障或隐患;
(19)排查由自用气撬敷设至锅炉房、厨房处的天然气管线阀门开关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气现象;
(20)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21)管输天然气的工艺区与综合办公楼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达标。
注:在对工艺区巡检中,要按照“看、听、闻、测、查、记”的六字法进行检查。
看:看现场仪表显示(压力、温度、差压、瞬时流量、液位、电压、电流、控制电位)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听:通过听声音辨别设备是否正常;
闻:通过设备异味可判断隐患事故
测:通过肥皂水、可燃气体检测仪对可疑点进行检漏;
查:查看之前的运行参数与现场进行对比;
记:记录现场的仪表参数。
管线部分:
管道有无泄漏或埋深不足处;
标志桩、测试桩、转角桩、加密桩是否完好;
管道两侧5米内有无其他作业;
(4)管道附属工程(水工保护、护管、管堤、桁架等)
有无遭破坏;
(5)管道两侧50米内有无大型工程设施及规划,500米范围内有无爆破作业;
(6)沿线管道有无露管或覆土减少,管道上方、两侧是否有新近挖翻土迹象。
五、工作措施
1、检查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进行如实记录。将整改责任书负责到人,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到位或拖延整改期限,将对整改责任人进行处罚。
2、在排查过程中,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
3、对安全隐患要发现一处,限时整改一处,复查验收一处;同时,要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整治,公司督办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六、工作要求
1、安全技术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站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同时,我们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此次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和迎检工作,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条做到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资金、整治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排查过程中,站长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位,自查结果和工作情况要做好记录,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
2、公司内部要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尽职尽责、扎实有效者将予以内部通报嘉奖,对漏查、瞒报和整治不彻底的,特别是对由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疏漏重大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认真填写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并将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情况及隐患整改报告做好存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