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通过国家英语口语考试者加2分。
(二)服务意识考核(分值25分)
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者根据其服务情况给予5—15分不等的分值作为基本分。
任职情况:
(1)班级干部
担任班级干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很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配合本班班、团干部开展班级、团支部建设,积极献计献策,并主动参加班、团活动,为本班创建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做出积极贡献。
担任职务按等级加分,所有的学生党员干部由班级同学民主评分分为三个等级(与期末计算综合分时干部分等级是一致的),一等加6分,二等加4分,三等加2分,宿舍舍长加1分。若是新担任的班级干部则统一加3分。
(2)学校及学院干部
担任学校及学院干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应该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出表率的作用。
担任职务加分:
校(院)团委学生会常委、学生党员管理委员会常委、协会会长加8分;校(院)学生会部门干部、学生党员管理委员会部门干部、社团干部、协会干部及先锋连连长、副连长、连指导员加6分;先锋连排长、副排长、排指导员加5分,队长、副队长加4分、各小组(档案组、宣传组、纪检组等)组长加4分,组员加3分,班级负责人加2分。校(院)学生会部门干事、学生党员管理委员会部门委员、社团及协会干事加3分;
注: 1.入党积极分子在上个学期任职或是本学期任职均可加分。
2.在团委学生会、社团、协会、班级等不同组织团体身兼数职者,加最高分后其他职务各加1分;在同一组织团体身兼数职者只加最高分。
3.此项满分限25分,超过25分的均以25分计算。
(三)纪律考核(分值15分)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格遵守《学生手册》的各项管理规定。纪律考核的基础分为15分,无加分项目,纪律考核的成绩在基础分上进行扣分即得,即纪律考核=15-纪律扣分,扣完为止。
扣分项目如下:
(1)不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有无故迟到、早退现象扣1分,有旷课现象扣3分;旷课学时未达到处分学时,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者分别扣8、6分。
(2)学生在校级内务检查中不合格者扣2分,在院级晚检纪律、课检纪律或内务检查中不合格者扣1分。
(3)学生违纪受处分者:警告扣8分;通报批评扣8分;严重警告扣12分;记过处分扣15分;留校察看处分扣15分。注: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即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此项不计分,并重新审核发展资格。
(4) 先锋连活动参加不积极,有无故迟到、早退等现象每次扣2分;请假次数达三分之一以上或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扣5分。
(5) 班级活动(包括会议)参加不积极,有无故迟到、早退等现象扣1分;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扣2分。
(四)社会实践考核(分值5分)
入党积极分子应做到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多为社会做贡献,增加个人的社会阅历,提高自身的社会工作能力。入党积极分子每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如义务献血、社区义务劳动、去福利院或敬老院慰问老人与儿童、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义务支教等)加1分,未参加实践活动的此项不计分。此项最高分为5分。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为上个学期(包括暑假),若实践时间不在此范围内则无效,即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