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作后怎么入党

  (2)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11、预备党员能不能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

  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

  12、发展对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

  (2)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

  (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13、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1)详细听取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的汇报,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2)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

  (4)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14、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凡符合党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郑重提出口头或书面入党申请的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的,称作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称作发展对象。

  15、怎样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也要经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

  16、为什么规定发展党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一是为了使党组织对被介绍人的考察更加全面、客观,避免片面性,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二是不致于因一名介绍人的变动而影响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的考察,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

  17、一名正式党员能否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为了使入党介绍人能够认真担负起对被介绍人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责任,一般情况下,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18、直系亲属能否担任入党介绍人?

  在一般情况下,不宜由申请入党人的直系亲属担任其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应向申请入党人及其亲属讲明情况,做好思想工作。

  19、入党介绍人工作有了变动,是否需要重新确定入党介绍人?

  如果入党介绍人调离工作单位,无法继续履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时,党组织应当重新确定介绍人。

  20、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是如何规定的?

  (1)培训的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2)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其他有关知识。学习的文件和材料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入党教材》等。

  21、尚未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参加短期集中培训?

  尚未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一般不宜参加短期集中培训。

  22、对发展对象采取个别访谈和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意见后,为什么还要进行公示?

  对发展对象采取个别访谈和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这是获得发展对象有关情况的重要渠道。但听取意见的面还是有限的,群众当中的有些意见,特别是个别人知晓的一些重要问题,往往难以听到。通过公示,可以更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以防止或减少发展党员工作上的失误,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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