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网”让我成为被告

2020-02-29

  我上“创网”已经快100天了,“创网”让我快乐,开心,让我喜欢上了  写作文……也让我成为了被告。

  案件一:关于上“创网”的时间问题。

  原告:老妈。被告:我。

  原告控诉:原来规定被告每天最多上网20分钟,现在呢?我叫她吃饭, 她说马上,我叫她洗脸 ,他说马上。那是什么马呀,怎么那么慢!

  被告申诉:你们评评理!我打开电脑需要3分钟(我家掉脑超慢),进入“创网”需要2分钟,进“我的地盘”看留言要5分钟,去“精品作文”逛逛,再给人家点评两句,还要去“强力推荐”遛遛,感慨一下、收藏一下,20分钟怎么够?如果我还要 写作文……你们自己算算!

  调节过程:“是紧张了点,那就30分钟吧!”“2个小时!”“40分钟!”“一个半小时!”“50分钟!”“1个小时!”“成交!”

  审判结果:被告上“创网”的时间为1小时(只限于周末及节假日)。

  案件二:关于发文章的诺干问题。

  原告:老妈。被告:还是我。

  原告控诉:被告上“创网”发作文,却要我帮他打字!我当她的老师,我档他的保姆还不够,现在还要当他的秘书 !而且有时候字迹那么潦草,我还得猜,对了,他都上五年级了,有时还写错别字,甚至还用拼音代替!丢不丢人!

  被告申诉:我哦每天作业那么多 ,哪里有时间打 作文?老马不帮忙谁帮忙?我灵感来了的时候,才思如永泉涌,字迹难免草了些,这也可以谅解嘛。

  审判结果 :1、继续由原告当秘书;2、被告原稿必须字迹工整,否则重抄一遍:

  案件三:……

  什么?什么?还有阿?我都成“惯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