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世界上最聪明大脑的“世纪伟人”爱因斯坦,自然能够更加深刻地诠释事物的本质。他曾经说过,“并非地球引力,让人陷入爱河。”我更相信它的后半句,“并非境遇,直接导致了各式各样的情绪。”
在物理学上,我们说,力是改变物体运动的原因。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这句话并不适用。外力(即境遇)仅仅只能说是一个促使人情绪变化的借口,或是一个直接原因,而不是最深入的根本原因。真正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我们的心态。
有道是,境由心生,情由心动。客观事物本身,并不具有任何感情色彩。那么为什么看到“死亡”时,我们会立刻联想到悲伤沉重;看到“爵士”时,便觉得狂热难耐?我想,这不过是普通大众看待这些事物的普遍眼光,来给它简单粗暴定下的褒贬,强加给它的所谓喜怒哀乐。既然不是定下的死理,它就只具备基本的参考价值,完全不必要委曲求全,刻意模仿。
上帝教会了我们表达各种情绪,却并没有限制它们的适用范围。我们完全可以在面对不同的境遇时,表露出自己与众不同的情绪;我们始终享有选择的权利,保留自己在他人眼中“惊世骇俗”的意见。
众所周知,一道数学题目,解题的方式可能有千千万万;一道材料作文题,可以挖掘的主题也不止一种。只要不违背题干的要求,不选错切入的方向,都是合情合理的。人生是自己的,自己才是情绪的主人,学会驾驭自己的情绪,努力让它向更积极的方向发展,何错之有?
有谁规定了,面对亲人的死亡,必须整日哭哭啼啼,以泪洗面,让他即使安息了仍然不能入土为安?有谁规定了,在别离的时候,总要千百次的挽留,使对方留下剪不断理还乱的牵挂,不能潇洒地离开?有谁规定了,在遭遇挫折时,一定要自怨自艾,百般难受,而不能积极地分析失败的原因,从中汲取经验教训?细细想来,人们面对每种境遇时的情绪,都可以有另外一种圆满的结局。
难道我们永远只习惯于揣摩悼亡诗中的凄凄惨惨戚戚,送别诗中的欲语泪先流,咏物言志诗中的怀才不遇吗?不,一定不是这样的!我们更欣赏,“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此类昂扬向上的句子。这些诗的作者们,拥有一颗不轻易被境遇改变的坚定之心和超乎常人的承受能力啊。在支配情绪的对决中,他们才真正抵达了巅峰!
弱者的情绪任境遇摆布,强者的情绪由自己的心态主宰。当某一天,你琢磨透彻了制服情绪的三十六计,从被风浪凌辱的水手,变成一个技艺精湛的船长。那么恭喜你,你一定是这个世界最大的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