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1
同志们:
县委、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第十八次民政会议和全市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顺利实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长期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始终把做好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吃饭、穿衣、安居等问题,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从20xx年开始,我县加大了对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和月人均10元的补助标准,对全县19240名农村特困群众进行了救助,对1456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纳入定期定量救助,月人均救助60元。但由于财力等因素影响,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实施范围窄、覆盖面小、救助标准偏低,随意性较大、相当部份困难群众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难以满足众多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需要。加之我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点多面广的特殊县情,弱势困难群体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仍然很高,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全县还有未稳定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43079人。这些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地方。从贫困现象的深层次成因分析,有生产发展条件较差导致的条件型贫困,有经济结构单一和增收渠道不畅导致的结构型贫困,有社会事业发展不足而导致的素质型贫困,有因灾、因病致残和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的灾害性贫困,多种贫困相互交织,共同存在,使我县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建立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大机遇,建立起一套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多手段、多举措抓好弱势困难群众的扶贫救助工作,以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契机,努力建立和完善我县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农村低保既是一项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德政善举工程。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取消农业税后出台的又一重大惠民政策,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是从根本上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缩小收入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的重大举措。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农村社会救济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基础,必将极大地提高农村社会救济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真正构筑起贫困群众生活保障的最后防线。特别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实施和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农村贫困群众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更需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给农村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以“兜底”的保障措施,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抓实,让农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巩固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职,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工作制度,把这项惠及贫困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我县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省、市、县关于农村低保工作的统一部署,抓紧建立和完善标准适度、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的农村低保制度,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稳步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一)准确核定保障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准确核定低保对象,是农村低保工作的核心,也是首先要做好的基础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将我省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大家都知道,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和国家级的贫困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5.1%,农村现有绝对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8.04%。市政府依据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监测数据,综合考虑20xx年底极端贫困人口数、绝对贫困残疾人数、未纳入供养新增加的五保人数、困难优抚对象和绝对贫困人口的分布情况等因素,确定了我县20xx年纳入农村低保对象人数为41238人。各乡镇要根据县政府下达的指标控制数准确核定辖区内农村低保人数,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根据不同的贫困状况、贫困原因、贫困类型,按照下达的指标控制数以家庭人均纯收入从低到高优先纳入保障范围。下达各乡镇保障指标人数既不能突破,也不能减少。
(二)科学确定保障标准,切实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按照保障标准实施差额补助,是低保制度区别于传统社会救助的重要标志。科学合理地确定保障标准,是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关键环节。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绝对贫困标准的要求,我县今年农村最低标准定为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693元,凡达不到标准的农村居民,按家庭年人均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差额补助,年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360元。为防止平均主义、懒汉思想的出现,要根据特困家庭主要经济收入、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和劳动能力等情况,将绝对贫困人口进一步细分,把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种类别,针对贫困家庭不同贫困程度实行分类救助,对A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40元,B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30元,C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20元。分类救助的目的主要是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救助,对一般保障对象实行一般救助,对特殊保障对象实行特殊救助,使有限的资金得到充分利用,切实保障各类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群众,要通过政府一定的救助支持,鼓励其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摆脱贫困、脱离保障范围。
(三)统筹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积极足额筹措到位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是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保证。省里根据分级负担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地农村低保人数、贫困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情况,确定了各州市低保资金的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昭通被确定为三类地区,月人均补助所需的30元资金中,由省补助22.5元,市补助1元,其余6.5元由县人民政府配套解决。我县按市政府下达指标控制数41238人计算,省、市、县每年共需筹集资金1484.59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113.43万元,市级补助资金49.49万元,县级财政需筹资321.66万元。尽管我县财政十分困难,县政府仍决定将农村低保资金县级配套部分列入财政预算,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补助资金全部及时到位,使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360元的底限。
为使农村低保金及时足额落到实处,县财政局要在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下设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帐”,用于办理资金汇集、核拨、发放等业务,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完善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督管理的问题,经常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封闭运行。
(四)严格操作程序,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小组推荐、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县财政局发放的工作程序,切实做好低保对象的确定工作。要立足于“保障最困难群众”来定范围;要立足于“解决温饱”来定标准;要摸清底数,慎重定案,按规办事;要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稳步推进;要注意与农村五保、优抚、扶贫、灾民救助、移民救助、临时救助相互衔接;要充分考虑部份农村特困人口特别是少数民族人口文化水平低、居住偏僻分散、不愿甚至不敢向政府讲述自己困难的实际,搞好入户调查,做到胸中有数,防止在户主申请才解决的大原则下出现应保未保的现象;要把握好度和量的关系,确保将符合条件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情况出现。
(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
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适应农村低保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农村低保标准、家庭收入核实测算、申报审批、资金发放,资金监督管理、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制度,形成符合农村低保工作需要、适合我县实际的低保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确保低保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搞好农村低保制度与五保供养、灾害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以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为主,以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济等为辅的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各乡镇、各村委会和民政、财政等部门要按所承担的职责分别建立完善农村低保工作档案;要加快农村低保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全面提高农村低保工作服务效率、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六)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乡镇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体,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助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扎实实抓好落实
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要按照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同、基层落实的要求,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强化落实,确保全县农村低保制度的如期建立和实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层层抓好落实,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资金落实、保障有力。各乡镇主要领导必须负总责、亲自抓,要为全面建立和实施低保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人力保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经常听取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要严格按照省、市和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确保在7月底前将低保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一折通”存折转发兑现到低保对象手中。
二是民政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县民政局要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低保工作主力军作用,深入一线,深入村寨,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详实的基础数据,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牵头做好农村低保的组织实施工作,全面履行好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各方面的职责;要加强请示报告,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为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全力推进农村低保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落实好农村低保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解决和落实好“一折通”发放农村低保金的各项准备工作;扶贫、统计部门要掌握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配合做好保障对象和家庭收入的核定工作;民宗、农业、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支持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基层组织、有关部门及从事低保工作人员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审计部门要定期对低保资金进行审计;县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支持农村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确保如期使用“一折通”发放兑现农村低保金。此外,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优势和实际,研究制定针对农村困难群众的配套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切实解决保障对象在就医、就学、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同时坚持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农村困难群众生产自救,引导和帮助他们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提高农村困难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是要切实加强基层管理能力。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关键在基层。当前,我县基层工作任务繁重、人少事多,既要采取措施推进整体工作全面进展,又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确保农村低保等重要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要结合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充分挖掘整合现有工作力量,实行一人多职、一职多岗等办法,集中优势人力来抓实抓好农村低保工作。加强对村两委的监督和指导,增强低保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做好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准确把握农村低保工作的政策要求,熟练掌握工作程序,提高做好低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扎扎实实为农村低保对象服务,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同志们,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特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搞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一项落实民利、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政之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在全县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2
同志们:
干部人事档案是记载干部的历史状况和理想表现的根本凭证,是评价和运用干部的重要根据。增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根底。多年来,我局一直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作为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融入到人事工作中去,树立完善了各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靠制度理事,不时进步档案质量和服务程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逐渐走上了标准化开展轨道,为系统干部工作作出了一定的奉献。
一、在制度建立上动脑子,找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切入点。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源头”,完善标准的干部档案可以真实记载和全面反映干部个人阅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才能等,是人事部门历史地、全面地评价和正确选拔运用干部的重要根据。但一份不真实、不完好的干部档案,极有可能形成组织对干部的失察。它直接关系到组织能否看准人、用好人,关系到干部队伍建立的质量。理论证明,呈现问题的干部人事档案大都源于制度的缺失、管理的涣散所致。因而,档案工作与其他干部工作一样,需求完善的制度、严厉的管理,这就需求制定实在可行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用制度对档案停止标准管理,用制度梗塞档案管理中的破绽。为此,我局高度注重档案制度建立,把这项工作作为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特地布置人员到省局和市委组织部学习,自创县区委组织部门的先进做法,并依据省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职责及工作制度》规则,修订完善了一整套前后衔接、全面系统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在完善制度上作文章,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体系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环节多、系统性强,无论哪一个环节呈现纰漏,都会影响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果,如档案资料的完好性有赖于资料的生成接纳和加工整理环节之间的及时衔接、档案真实性有赖于资料的正确鉴别、人事系统干部信息的查询有赖于档案内容的及时录入和更新。为此,依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特性,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制度。
一是表现一个“全”字。修订完善了《档案室制度》、《档案管理员职责》、《档案资料搜集制度》、《档案转递移交制度》、《档案资料鉴别归档制度》、《档案加工整理制度》、《档案提供应用制度》、《档案失密平安制度》和《档案保管维护制度》等12项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管理中每一项工作都作了明白的规则和请求,既包括对档案本身搜集、鉴别、加工等档案整理方面的标准,也包括查阅、借用、转递、移交等档案应用过程中的规则,还包括失密、保管和维护等平安方面的请求,构成了一套系统完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制度体系,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规范和根据。
二是表现一个“细”字。为有效落实制度规则,我局配套制定了《查阅(借阅)档案审批表》、《档案资料入档注销表》、《档案资料催收通知单》、《在职(退休、死亡)人员档案注销表》、《档案(档案资料)转递注销表》、《“三龄一历”审核确认表》等18个档案常用表格,对档案管理中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作了细致的记载,如《查阅档案审批表》要注明查阅对象、查档人员、查档缘由、查阅内容等,《干部档案注销表》中注明档案转入时间、寄存橱号、编号、整理时间等内容,《干部档案转递表》中包括转出单位转档存根、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三个局部内容。同时,进一步明晰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做到每一个环节都有严厉审批、严厉把关,每一项工作都有据可查、留有痕迹。 三是表现一个“严”字。首先是严把资料“入口”关。《档案资料搜集制度》规则对新构成报送来的档案资料必需内容真实、文字分明、手续完备,统一运用16开纸型,严禁涂改、补助等。对不契合请求的,予以退回,责令报送单位重新修正;其次是严把档案“查阅”关。《档案提供应用制度》规则查阅档案要经过审批方可查阅,不得查阅自己及应逃避范围内人员的档案,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档案资料、不得向干部自己反应查档内容;三是严把档案“出口”关。《档案转递移交制度》请求对需转递的干部档案或档案资料,必需密封,派专人送达或经过机要途径转递,不准邮寄或交干部自己自带,档案或档案资料转出、转入均要搞好注销。确保用制度去标准工作、约束行为,确保做到搜集资料真实精确、应用档案严厉审批、保管档案平安失密,为人事工作提供真实精确的根据。
三、在执行制度上下功夫,不时进步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建立制定制度是根底,执行制度是关键。我局高度注重,认真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五化”管理。一是档案管理层级化。目前,我市系统管理干部人事档案4068卷,假如统一集中到市局管理,不但工作量大,而且也不便于日常应用,为此,我局进一步理顺体制,制定下发了《关于人事档案分级管理的通知》,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担任相分离的管理方法,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局担任管理局机关和分局的全体正式人员及各县局科级干部的人事档案,县局担任管理股级及以下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确保任务明白、各负其责、管理到位。二是档案资料完好化。在档案资料的搜集环节中,严厉依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资料搜集归档规则》的请求,做到“七个齐全”,即填写的1988、1999年版的干部履历表齐全,199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资料齐全,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料齐全,入党入团资料齐全,奖惩资料齐全,干部任免资料和1985年工资变革以来的各种工资资料齐全,招工、入伍、转干、公务员注销资料齐全。对短少资料的档案停止注销造册,请求自己或有关部门限期查找、补齐。 三是资料搜集、档案转递时效化。对搜集到的入档资料,坚持随搜集随入档的准绳,依照《档案资料搜集制度》的请求,档案管理员自接纳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核注销终了,普通在一个月内归入档案散资料,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对因人员选拔、交流、轮岗、调动等缘由调出本单位的,依照《档案转递移交制度》规则,依据干部管理权限,于手续办理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有关单位。四是档案整理规范化。为认真做好全市系统人事档案整理工作,20xx年5月份,集中在市局展开了为期15天的以干代训,使各县局档案管理员都能纯熟控制档案整理的根本学问和操作办法,接着在全市系统展开了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在档案整理过程中,严厉依照《档案整理工作制度》规则的规范对档案资料停止分类、加工、排序、编目、装订,对大于规则尺寸的资料在不影响资料的完好和不损伤字迹的前提下停止了折叠或剪裁,对破损的资料停止了裱糊,对过窄的资料停止了加边,对资料上的金属物停止了撤除,有效保证了档案加工质量;在分类排列次第过程中,做到资料与目录相符,资料构成时间填写无误,资料份数和页码计算精确;在装订资料时,做到四边齐,保证不压字、不损伤资料内容。做到每卷档案资料完好、分类精确、编排有序、目录分明、卷面整洁、装订划一。五是日常管理程序化。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做到严厉查借阅档案人员范围、严厉查借阅档案手续、严厉查借阅纪律。请求查借阅档案人员必需是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要有查借阅档案的充沛理由,各县分局到市局查借阅副科级以上干部档案的要填写《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经本单位指导同意后,报市局人事政工科批准方可查借阅,严禁查阅人员停止涂改、折叠、批注、抽取和撤换档案资料,借阅档案最长不得超越15天。近几年来,经审批查阅档案426次、借阅档案102次。四、在强化考核上务实效,全面推进人事档案工作上台阶、上程度为检验全市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我局于20xx年度制定出台了《全市系统人事档案考核管理方法》,对档案工作组织指导、硬件建立、配备状况、整档进度、档案质量、平常档案转递状况等方面都作了明白请求,市局约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担任档案管理的指导对各县局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停止了检查和验收,验收完毕后,对县局指导注重、整理标准、按时完成整档任务的6个单位予以通报褒扬,对工作拖拉的3个县局停止了通报批判,并责令单位对照规范、查漏补缺、限期矫正。同时,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归入年度绩效考核,与其别人事工作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有效推进了人事档案工作的展开。 总之,我局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固然获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与干部人事档案的有关规则及省局指导的请求、兄弟市局的先进做法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把人事档案达标晋级工作作为今年人事工作的重中之重,思想再注重,目的再明白,规范再严厉,力度再加大,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程度,圆满完成干部人事档案达标晋级工作任务。
在全县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3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省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县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为了开好这次会议,会前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了全县城乡低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并进行了扎实讨论。刚才,民政局赵局长就做好本次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讲清了原则,明确了重点,给出了办法,提出了要求,希望各乡镇、有关部门认真查找各自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重要性
城乡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历年省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实事工作之一。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关系社会大局稳定。应该说,城乡低保工作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自运行以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保障不准确、程序不规范等现象,今天我们召开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也基于以下四点考虑:
第一,是现实工作的迫切需要。去年年终考核中,市上在我县抽查了10户农村低保户,其中就有一户群众经营饭店、一户群众拥有营运车辆;抽查了10户城镇低保户,有两户在县城街道经营门店。3月份,市委夏书记对我县存在5个村用低保资金统一缴纳新农合基金的问题专门作出批示,经县纪委调查完全属实。9月下旬,县政协在视察吉岘、肖咀、何家畔3个乡农村低保工作时,发现分户保、并户保、关系保问题十分严重。10月份,县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全县民政救助工作,指出多数乡镇存在低保工作力量不足、管理不规范、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实事求是地讲,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既有能力建设和管理手段滞后的原因,也有管理人员思想麻痹、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容回避,也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因此,这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既是对低保对象的一次清理整顿,也是对低保政策的清理和完善,非常及时,十分必要。
第二,是服务大局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县正处在实现转型跨越的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完成我县与全省、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这个新的历史使命,需要社会救助政策的大力支持。除了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外,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提升管理水平,推进能力建设,创新管理服务。这也是我们召开这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的目的所在。
第三,是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维护稳定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硬任务,如果一些有车、多房、经商等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群众就会认为低保认定不公、优亲厚友、违规操作和以权谋私,攀比心理就会增强,对低保的意见就会更大。特别是市委批转的信访件、县人大的审议、县政协的视察,发现我县确实存在乡村组织违规操作、低保对象拥有经营车辆、个别干部职工享受低保待遇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低保的公平、公正,影响了县政府的公信力。今天召开这个会议,就是要有效推进“五个公开”,即:低保政策公开、低保标准公开、低保审批流程公开、低保家庭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公开,使低保的申请、审批完全处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处于民主评议和公开透明的状态之中,真正实现“阳光救助”,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是落实省市安排的迫切需要。9月4日,省民政厅召开了全省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9月5 日周市长在兰州主持召开了全市民政工作会议,9月17日市上又召开了全市低保清理和规范推进会议。明确和强化了乡镇政府责任,要求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四类低保的对应条件,该进的进,该退的退,实施应保尽保;采用“3+1测评法”(即家庭人员结构、家庭财产、家庭收入与民主推荐相结合)严格确认低保对象;成立低保对象家庭状况核对中心并开展工作。这些要求责任主体明确,原则性强,办法措施具体,需要相关部门、各乡镇统一思想和认识,聚集力量,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全县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落实
现在已到10月中旬,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这次全县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精神,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确保在11月中旬全面完成任务,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一要明确乡镇工作责任。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履行“乡镇长总负责、驻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包村领导为第一领导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乡镇长要靠前一线指挥、包村领导要驻村蹲点指导、民政助理员要达到一村一员。坚持“谁入户、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靠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程序,抽调精兵强将深入村组、社区开展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落实低保重点政策。一是落实认定程序。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国发〔20xx〕45号)规定,将“户籍状况、家庭财产、家庭收入”三个条件做为低保对象认定的基本条件,在完成申请受理、入户调查的基础上,采用“3+1综合测评法”来认定城乡低保对象。二是落实分类条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xx〕146号)进一步细化了四类施保对象的认定条件,并明确了不得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的9类家庭。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准确分类,努力把清理和规范工作做深入、做细致、做扎实。三是落实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规范办理,严格审批。对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发放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有制度、有责任人、有档案记录,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权责分明。
三要突出核对中心职能。要切实发挥新成立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工作职能,涉及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相关部门要派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兼任核对中心核查员,对申请民政救助的家庭,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救助对象户籍状况(户籍、人员结构、就业情况)、家庭财产(存款、房产、汽车等)、家庭收入(工资、基金、股票、保险等)进行全面核查。核对中心根据核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是否符合救助基本条件。
三、加强领导,着力为清理和规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这次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是一项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情况比较复杂、群众关注度很高的大事,必须认真筹划,慎密安排,严格程序,抓细抓实。通过清理,既要摸清搞准贫困户底数,又要确保稳定,不出问题。为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保障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举措,精心组织,确保把这件事办实、办好。民政局要把清理规范工作摆在当前首要工作位置,既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创造有利工作条件,也要抽调精兵强将深入乡镇、村、社区,边指导工作开展,边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注重工作的系统性,保证政策的稳定性,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推进。监察部门及各乡镇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意见箱,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举报的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人情保、关系保等低保案件,要认真查办、从严查处。人社、公安、银行、房管、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协调,尽可能实现信息共享,为清理规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要强化政策宣传。一是开展“全方位”宣传。县民政局要加强与县广播电视台、乡镇、部门网站等媒体的沟通衔接,多策划一些专题报道,多收集报道一些动态新闻,力争在全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转变干部群众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的认识。各乡镇要加大力度宣传低保政策、享受标准、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定,重点宣传保障对象申请入保的法定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不予保障的情况、低保动态管理的规定,以及群众监督举报的渠道和方式,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干部群众人人明白。二是开展“多形式”宣传。县民政局和各乡镇要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标语、利用“赶集日”设立宣传台现场解答政策等方式宣传城乡低保政策。三是开展“点对点”宣传。各乡镇要成立宣传组,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村入户,与群众进行“点对点”的宣传,要让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回应,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疑点问题得到满意答复。
三要掌握政策宽严尺度。低保清理和规范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会遇到一些阻力,稳定是开展这项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前提,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始终将清理和规范工作置于可以掌控的范围之内,积极稳妥地推进。一要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防患于未然。要研究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每个工作步骤和环节,分析涉及到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二要防止“矫枉过正”。这次清理和规范,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特定历史时期纳入低保的特殊对象,处理不好可能会引起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各乡镇、各部门在清理和规范时,要以稳定为前提,以制度衔接为基础,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甄别不同情况,分类清理和规范。既不能把清理和规范简单化、极端化,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也不能畏首畏尾,敷衍了事。三要做好群众工作。要让群众真正明白清理和规范工作的目的意义,引导他们参与和支持清理和规范工作。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倾听意见,解决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的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要严格督促检查。各乡镇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科学制定检查标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要开展全面督查,加大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低保金是困难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实际上就是救命钱,这是各级都在三令五申强调和要求的,是高压线,摸不得、碰不得,在搞公益建设的时候决不能打低保金的主意。县委、县政府将把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按照“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对城乡低保的宣传、评定、公示、档案管理、群众意见等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清理和规范达不到标准的乡镇,将责令限期整改,对敷衍了事、工作不力的乡镇,在年终民政工作责任考核中将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和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从严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做好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事关社会和谐,事关民生改善。我相信,在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全面完成好这次清理和规范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