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工作会议上讲话材料

2023-06-20

计生工作会议上讲话材料 篇1

  为认真贯彻中、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安排部署我市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刚才, 会议通报了全市20xx 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一会儿,徐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计生工作,准确把握计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

  人口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人口问题是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去年以来,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和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了良性发展。当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尤其是要准确把握在新时期下,人口计生工作面对的新形势新要求。 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与经济发展一样进入了新常态的发展阶段,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

  第一、人口出生类型发生变化。人口出生类型已经由高出生、 低死亡、高增长时期进入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时期。以我市为例,20 世纪90 年代初期,全市每年出生人口大约是4.7 万,净增人口2.5 万,年出生率平均在14‰左右。现在,我市人口出生率已连续十几年保持在10‰左右,每年出生人口2.6 万左右,自增人口0.7 万左右。自去年3 月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截止今年4 月底,全市共受理单独夫妇申请869 对,生育了366 人, 远低于预期指标。

  第二、人口均衡发展受到严重挑战。一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持续时间长。我市从上世纪80 年代中期出现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20xx 年达到最高114,20xx 年是104.6,以“六普”和人口数据库分析来看,我市28-55 岁未婚男性占该年龄段男性比例高达23.05%,该年龄段性别比为115.2,仍处于偏高范围。二是老龄化增速加快。20 世纪90 年代初,我市65 岁以上老龄人口占5.77%,20xx 年达到9.19%,可以说,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三是劳动力供给明显减少。我市劳动人口数量于20xx 年达到184.62 万峰值后开始下降,由于流动人口大大增加,目前,我市农村“空巢”家庭、留守老人和儿童是越来越多。所以,人口问题的主要矛盾已不再是数量问题,人口的素质、结构、分布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明显。

  第三、计生政策的积累效应逐渐显现。一是独生子女家庭比 例上升,截止20xx 年底,全市领证独生子女户8.1 万。二是失独家庭数量逐渐增加,20xx 年全市失独家庭已达到1281 户,其中49 岁以上的失独父母1460 人,失独家庭的生活风险、生活成本、养老等问题更加突出。三是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劳动力成本加大等因素,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许多深层次问题。

  第四、计划生育工作面临新要求。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对计 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随着法治理念的增强和法治体系的健全,过去那种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推动计划生育的固有方式越来越不合时宜,现行生育政策要在基层得到较好落实,“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的状况很突出,因此,建立与市场经济、与依法治国新形势相适应,体现依法行政、以人为本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新方法就迫在眉睫。

  同志们,随着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为了更全面、更完整、更准确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去年的工作会上,我就讲到,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目的绝不是单纯地控制人口数量,而是要缓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和分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所以,在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不再是单纯地控制人口增长,而是改善民生、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要手段,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事业。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计生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牢牢把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这个总方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动摇,切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切实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是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据统计,20xx 年我市生育期旺盛阶段的妇女达到22 万余人,是近年来的最高值,出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年是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第二年,群众的生育愿望会进一步释放。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做好出生人口的动态监测,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出现低生育水平的反弹。要进一步推进服务证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把单独两孩政策的好事办好。要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严肃查处违法生育,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计划生育严重失管失控的县区和部门,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二)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人口素质关系到国家和民族 的未来。提高人口素质的前提在于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在于新生儿健康。我国是出生缺陷率高发国家之一,20xx 年全省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是10‰,我市的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为4.3‰,照此推算,全市每年会有100 多个家庭背上沉重负担。从母亲健康检查情况看,我市妇女的患病率仍高达35.15%,而健康的母亲是健康婴儿的基本保证,为了防止新生儿缺陷率发生反弹,各级各部门要有效利用基层计生、卫生资源,强化妇幼保健、地方病防治、计划免疫,大力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扎实开展母亲健康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与康复等工作,全面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三)切实做好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平衡事 关人口安全。通过出生人口实名登记、人口抽样调查、计生统计年报和卫生统计年报数据对比分析,我市每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尽管低于全省平均值,但高于110,个别县区出生人口性别比超过120,同时,二孩及以上孩次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高于一孩,个别县区达到136。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去年12 月召开的全市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大力宣传男女平等、优生优育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有利于女孩生存成长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机制,特别是人口计生、卫生、公安、监察、药监等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落实经常性的监管措施,加大对医院、诊所及B 超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严肃查处“两非”案件,依法打击溺弃、残害女婴等犯罪行为。

  (四)切实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流动人口问题是改革开放、移民搬迁和城镇化进程的产物,是社会走向文明的表现。我市是一个以劳务输出为主的地区,流出人口绝对数量大,在这些人群中,仅育龄人口就有近20 万。由于流动人口流动的频繁性、人员构成的复杂性、就业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使流出地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难以及时提供政策宣传、避孕节育指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导致管理服务双落空。流动人口非婚生育、已婚育龄妇女政策外生育比重大,同时,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进一步增多和加重。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应对城乡发展、移民搬迁、人口迁徙、流动人口总量增加和区域内流动人口的新特点,把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纳入社会管理和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公共服务,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为流入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创造条件,努力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五)切实改善计生家庭民生。长期以来,广大人民群众为积极响应计划生育政策作出了重大贡献,牺牲了很多家庭愿望和家庭利益,这无疑增添了计生家庭在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和风险。据调查,我市共有计生困难家庭27308 户,96886 人,其中贫困计生“两户”21029 户,68887 人,失独家庭 1281 户。为切实解决计生困难家庭、失独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困难,市政府出台了“农村贫困计生家庭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实施意见”和“失独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实施意见”,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这两个实施意见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政策统筹协调,整合民生政策和帮扶项目,同等条件下要向计生家庭优先优惠,不折不扣地落实涉及计生工作的民生政策,切实解决好计生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是失独家庭,要全面落实扶助政策,拓宽救助渠道,创新救助方法,妥善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等方面的困难,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六)切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要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扎实推进省级计划生育转型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治理能力。在工作理念上,要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将工作重心放在为群众提供政策服务、技术服务、便民服务上。在工作职能上,要从控制人口数量向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转变,统筹解决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问题,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在工作对象上,要从育龄人群向全员人口转变,通过卫生计生行政机构整合和技术资源整合,围绕全生命周期做好优质服务。在工作方法上,要从行政强制向依法行政转变,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执法监督,努力提升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必须坚持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个重大决议的精神,统一思想,正确理解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内涵,明确计划生育改革的方向,自觉地把计划生育工作融入改革大局,融入到社会事业发展工作中,坚持“三个一”领导机制(也就是“一把手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一票否决”),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加强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设,保持计生工作经费投入稳定增长,保障计生工作健康运行。在机构改革中,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稳定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干部队伍,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松劲,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稳定、队伍稳定。

  二要强化统筹协调。要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完善各级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注重加强与人口计生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政策和技术服务上的支持与衔接,切实解决好政策完善、执法协调、管理服务、信息共享、人财物投入等工作,做到政策措施相互对接、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合作的良好格局。人口计生部门要多谋划、勤参谋、常沟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要强化作风建设。要把改进作风贯穿人口计生工作始终,大力弘扬“三严三实”精神,深入推进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转变,凝神聚力,埋头苦干,着力提高计生工作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在机构改革中更加关心和爱护人口计生干部,切实做好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期间的稳定工作,稳定队伍、稳定思想、稳定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负起责任,坚守岗位, 切实履职,做到人心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工作平稳推进、健康发展。

  同志们,中、省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决策部署,我们务必要全面贯彻落实到位,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高度重视,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计生工作会议上讲话材料 篇2

  刚才寿平同志对人口计生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我完全同意,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计生工作面临生育政策调整、计生卫生机构合并以及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新的形势,一方面中省市反复强调要坚持“三个不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坚持一票否决不变。另一方面要看到当前群众的生育意愿还没有根本改变;工作难度大的局面还没有根本缓解;基层基础工作有很大的加强、但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特别对我们安康来讲,过去计生工作一直抓得很紧,成绩也一直处在全省领先位次,一些松懈、自满的情绪有所滋长,更有甚者觉得政策要放开了,计划生育就可以松口气了。从全局来看,当前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持续紧张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这就决定了计生工作必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虽然政策在调整,但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没有动摇;机构在改,但职能职责没有改变;形势在变,但工作任务没有减轻。

  所以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计生工作要与时俱进,在改革创新中提升工作水平,努力推进“三个转变”:

  一要把握政策调整的要求,推进计生工作由单纯控制数量向提高质量、优化结构转变。国家实施“单独两孩”是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是基于我们已经进入了低生育水平阶段。下一步在继续稳定适当低生育水平的同时,要把重点放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上。要深入开展优生优育方面的服务, 把好优生优育的第一道关口,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以经常监管为基础、集中整治为突破,尽快使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二要把握机构改革的要求,推进计生工作由力量分散向优化资源、多元协作转变。实施机构改革,整合卫生、计生队伍,是资源的优化组合,下一步要加大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积极稳妥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卫生医疗机构在场地、设备、人员等方面的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发挥人才、技术、设施、信息等优势,完善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近几年,国家对基层卫生计生投入很大,要通过资源整合提升服务水平,就地就近满足群众看病就医和计生服务的需求。

  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要更加强化基层基础。市、县两级要进一步优化和改进人口计生工作检查、考评模式,更加结合实际、更加重视经常工作、更加注重基层基础。要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把“村为主”真正落到实处,把力量集中到村级、责任落实到村级、奖惩兑现到村级,使村一级在落实计划生育中唱好主角、发挥好作用。要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社区计生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社区计生服务管理水平。

  三要把握服务转型的要求,推进计生工作由行政管理向依法行政、优质服务转变。解决计生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关键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依法行政。比如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对涉及违法生育的,该查处的要坚决查处,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要依法征收;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要推进经常化监测、属地化管理、均等化服务、区域化协作和精细化操作,解决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计生工作既是国策,也是民生工程,要更加突出优质服务, 注重人文关怀政策的落实、注重利益导向机制的创新、注重政策宣传引导。我市有8.1 万户独生子女家庭、3.5 万双女户,1281 多户失独家庭,广大群众为计划生育作出了重要贡献。各级各部门在执行民生政策时,一定要解决好普惠性政策与计生优惠政策的衔接问题,教育、医疗、就业、社保、扶贫、低保、移民搬迁等普惠性政策都要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让他们真正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前不久贵州省毕节市4 名农村留守儿童服农药中毒身亡,令人非常痛心,作出批示,强调“临时救助制度不能流于形式,对不作为、假落实的要严厉整改问责,悲剧不能一再发生”。各县区、各乡镇要认真摸排,不能灯下黑,要建立关爱体系, 做到责任到人,决不能让类似悲剧在我市发生。

  总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希望大家发扬过去的好传统好作风,在改革创新中提升工作水平。

计生工作会议上讲话材料 篇3

  同志们:

  市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中央和省有关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决定。一会儿,市委、郜秀菊副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就组织实施好这项工资提出明确要求,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政策及实施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做如下说明。

  一、把握好政策实施时间和绩效工资总体水平

  市委、市政府对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非常重视,市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都专题听取了汇报,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刘国庆市长、武国定常务副市长、郜秀菊、杜中强副市长都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明确指示。市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纪检监察、组织、编制、人社、财政、审计等7部门参加的专门机构,明确了责任分工,从去年底开始对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问题进行了调研,经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制定了《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于这个意见,我们要把握好实施时间、范围和总体水平要求,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实施,把市委、市政府对广大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关心体现好、落实好。

  (一)把握好实施的范围和时间。按《实施意见》要求,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范围,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市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实施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把握好绩效工资水平。《实施意见》对绩效工资水平作了原则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我市市直机关与事业单位津贴补贴一贯同步考虑、水平大体平衡的实际情况,参照部分兄弟市做法,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按照与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补贴水平大体平衡、事业单位不同行业之间大体协调的原则确定,同时考虑与已经实行绩效工资的市直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的实际情况,依此拟定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各级岗位的具体标准。根据市直事业单位预发津贴补贴的情况,《实施意见》列出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和20xx年10月1日以后两个时间段的绩效工资标准。同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从20xx年1月1日起,将原地方津贴补贴、预增发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部分并入绩效工资。

  (三)把握好不同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对于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实施意见》明确了具体办法。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核定;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1.5倍以内核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的2倍以内核定。参照省直做法基本能够满足一部分单位的要求,达到绩效工资既规范统一,又灵活分配的目的。另外,考虑到事业单位情况复杂,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国家战略发展需要重点支持、具有行业特殊性的事业单位,在按上述办法核定总量时,经人社、财政部门批准后,其绩效工资总量还可以再适当高出一定幅度。

  这里需要明确说明: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以分别按绩效工资基本水平的1.5倍、2倍以内核定,不是一定要达到1.5倍、2倍。因此,在核定绩效工资基本水平时,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以按单位财力实际承受能力提出核定倍数,以稳步推进此项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对所属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提出的绩效工资水平倍数进行审核把关,对可能反映出的各种问题进行预测,对社会风险稳定进行分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拟定本单位人均标准,由单位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讲明理由,绩效工资发放资金从哪里来、怎么保障、标准制定的高低依据是什么,让大家听明白,无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要成立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领导小组,专门安排人员进行调研、评估、把关,看有无信访不稳定苗条,据实审核,签字盖章,再由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实施。各主管部门和各事业单位作为责任单位,负责下属各事业单位和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各种信访疑难问题的处理。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以保障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

  二、把握好绩效工资的基本构成和有关政策规定

  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方针十分明确,即“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提出要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同时实施绩效工资,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实施意见》对有关政策也都作了详细规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确保顺利推进。

  (一)把握好绩效工资的分配政策。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单位类别、岗位职责和经费来源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具体项目、标准和发放水平由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根据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既要统一平衡规范又要搞活内部分配的要求,《实施意见》明确: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就绩效工资之间的比例依据单位性质、经费来源不同分别按7:3至4:6掌握。对于部分从事市场经营性业务,内部分配已占其收入分配大部分份额,需要扩大奖励性绩效工资比重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可再适当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比重。

  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以及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明确其基本工资的职级执行。对于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参考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和外地市做法,原则上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3倍的幅度内。

  (二)把握好同步规范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工人,在我市发放机关津贴补贴时,其生活补贴标准已与机关同条件人员同步实施。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在实际操作中,按照与机关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水平大体相当的原则,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这样既保持了过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贴水平相同的做法,又避免了事业单位之间出现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和攀比,有利于单位稳定和社会和谐。

  (三)把握好清理规范津补贴的政策规定。按照全省统一规定,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补贴工作同步进行。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总的要求是,事业单位职工应享受的绩效工资既不能少发、漏发,也不能多发、重发。这项工作既是涉及工资政策的执行,也涉及到财政纪律。为把此项工作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设立若干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情况清理核查组,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清理核查工作。首先,各事业单位做好自查,按照市纪委等7部门下发的文件规定,如实按期上报统计表,不得漏报、少报。其次,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审核把关。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财务人员都要在上报的表格上签字。上报的自查情况应在单位公示,同时公布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清理核查组要认真负责,对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情况,实事求是的进行清理核查,并将清理核查的结果向市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四)把握好绩效工资补发的具体问题。由于市直事业单位从20xx年10月1日起开始兑现新的绩效工资标准。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33个月的补发,在今后两年内逐步兑现。在具体操作中,在职人员应将《实施意见》中绩效工资标准与近两年发放的津贴补贴(含单位自行发放部分)比较,同时考虑近两年岗位变动、调动、退休等因素,实际发放金额达不到绩效工资标准的,由单位按照现行收入分配政策补发给个人;退休人员可分时段计算其生活补贴标准,扣除近两年实际发放的津贴补贴后的差额补发到个人。若单位和个人两年来已发放津贴补贴数额大于绩效工资标准的,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不再退回,今后统一按照新的绩效工资政策规定执行。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原绩效工资标准低于《实施意见》标准的,从20xx年1月1日起按《实施意见》标准补发。

  三、明确绩效工资实施的几点具体要求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把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平稳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这次会议结束后,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抓好组织落实。要抓紧指定工作计划,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完善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分配等相关配套措施和办法,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直事业单位20xx年绩效工资总量要在20xx年12月底之前报市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审批。各县、区要尽快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抓紧拟定工作计划、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部署本县、区的有关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搞好配合,积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听取事业单位和职工的意见,可结合本县、区实际,参考市直意见,本着事业单位与机关大体平衡、事业单位不同行业之间大体协调的原则,抓紧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尽快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二)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将规范津贴补贴与实施绩效工资结合起来,全面清理核查事业单位现行各类津贴补贴。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期间,严禁虚报、瞒报人员和收入、违规发放补助、奖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属于财政支持的单位,相应核减其下一年度的财政拨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与纪检、监察、组织、编制、审计等部门将定期对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

  (三)加强指导,维护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正确理解绩效工资的各项政策,及时研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妥善处理各种关系。同时,做好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风险评估的分析,强调稳定压倒一切,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社会稳定;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宣讲市委、市政府对事业单位人员的重视和关心,引导广大职工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要坚持低调、适度的原则,加强舆论引导,只做不说,不要炒作;同时,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反应和动态,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