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

时间:2025-04-04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为了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事务,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制定了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事务,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宗教,指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

  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指宗教与国家、社会、公民之间存在的各项社会公共事务。

  第三条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信仰宗教的公民与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互相尊重。

  第四条 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以及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违法活动。

  第六条 宗教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宗教事务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宗教事务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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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宗教事务条例2020全文

  为了保障公民 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 宪法和有关 法律,制定宗教事务条例。大家对此是否有疑问呢?什么是宗教事务?条例又是说得什么?随小编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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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

  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第三条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四条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在友好、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条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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