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自查报告十篇
预算自查报告 篇1
开江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市上下达的20xx年工作预决算目标任务,经认真组织实施,现将完成情况自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龙井坝食用菌园区建设项目目标任务:一季度全面完成低温菇种植及高温菇母种培育;二季度完成80%高温菇种植;三季度全面高温菇种植及低温菇母种培育;四季度完成85%低温菇种植。
完成情况:一季度已完成所有单栋大棚、连栋大棚及冷藏库都已完成低温菇的种植。未新增建设设施,二季度已完成低温菇收购,高温菇菌种已培植完成低温菇母种培育已完成任务的100%,低温菇种植任务已经完成。
(二)雪峰现代农业园建设目标任务:二季度完善观光长廊配套设施;三季度启动育苗大棚建设;四季度建成育苗大棚5亩,钢架生产大棚100亩。
完成情况:1.5公里观光长廊建设已完成,信息中心、培训中心的配套设施设备已采购完成。目前交流教育培训中心已完成建设;育苗大棚5亩已完成建设,钢架大棚、100亩已完成建设。
(三)开江宝泉荷花产业园目标任务:一季度完成土地流转,莲藕种植面积达60%;二季度全面完成莲藕种植。
完成情况:一季度完成了规划设计、土地流转,并进行莲藕种植面积达60%;二季度已完成10000亩的莲藕种植任务,万亩莲藕基地建设已全面完成,已完成厂房征地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厂房设计。
(四)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水稻项目目标任务:一季度完成工程量的80%;二季度全面竣工。
完成情况:一季度完成了工程量的80%,目前全面竣工,已接受市财政、市农业局绩效考评验收,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预算资金存放管理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
预算资金存放管理自查报告范文 篇1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xx〕76号)、《关于印发〈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借公款存放谋取私利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鄂监察发〔20xx〕1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库发〔20xx〕70号)的相关规定,规范和加强全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现将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资金存放管理总体情况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健全组织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资金存放检查工作。成立由中心“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务室会计、出纳为成员的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资金存放检查工作。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鄂财库发〔20xx〕70号)的相关规定,围绕文件精神展开检查工作。
2、从严从实,开展自查
针对此次检查工作,检查小组严格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和检查重点,紧盯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银行账户管理及公款存放规范性。
3、检查内容
本单位资金存放管理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账户开设依据,账户核算资金性质、开户银行选择方式。开户银行是否按照规定出具廉政承诺书以及是否实行利益回避制度等方面。
4、自查情况
经检查,本单位资金管理是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内择优开设的,开设的资金账户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并与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开户银行也按规定出具廉政承诺书,实行了利益回避制度,资金全部纳入本单位基本户统一核算管理。建立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开立的所有账户都有财政部门的批复文件,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开立变更程序。本单位未发现违规选择开户银行的`情况及违规将资金转出开户银行的情况。
预算公开自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
预算公开自查报告范文 篇1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和财政厅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把财政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夯实基础,创新方式,拓展范围,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财政信息编报、考核等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二)着力加大领导力度。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20xx年以来,以党组会议、局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等形式召开会议多次,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重点。
(三)认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每年我局均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和财政厅举办的培训班。对各科室及所属单位人员进行以会代训,提高其信息公开意识,并在实际工作中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业务指导,提高了科室、单位编报信息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财政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组织人员对财政类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并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随时保持更新。1—11月份,共主动公开信息1644条,主要涉及内容为:财政机构有关情况,如财政局部门领导及分工、财政局职能及内设处室职责,财政局行政执法主要依据、会计从业资格审批;财政工作计划、规划、预决算报告;财政具体业务,如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开支标准等;为群众办的实事进展情况等。
预算公开的自查报告(通用3篇)
预算公开的自查报告 篇1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迎接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皖水财函【】590号)文件精神,我市组织区县对-x年以来用于水利方面的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资金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
-x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33074万元,其中新安江治理工程7000万元,重点中小河流治理140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15万元,农村饮水安全4769万元,水土保持工程3379万元,其他水利工程14306万元,防汛抗旱2205万元。
二、资金使用与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1、基建程序管理:为加强我市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我市在实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时,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等阶段均严格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建设程序要求执行。
2、资金及财务管理:根据国家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我市对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严格的财务管理。首先做到了专户储存,专款核算。区县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大部分由区县财政统一管理,在区县国库支付中心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将有限的资金用在了工程项目建设上,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效果;市直属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及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建立、健全了基本建设资金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合理安排资金,及时调度和拨付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与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任务相适应的财务会计机构。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实行专户存储,资金使用上厉行节约,努力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绩效管理自查报告(精选13篇)
预算绩效管理自查报告 篇1
一、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实做到责任到人,我们认真制定了实施办法、任务分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并把干部作风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干部考核选拔的重要参考依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范围。除此之外,我们还积极的成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全乡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监督,并结合本乡的实际情况,构建了具有本乡特色的惩防体系。自查评分:5分。
二、做好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为了做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我们积极对各村的危旧土坯房改造和饮用水安全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还对乡里的党务、政务和村务进行监督,督促他们制定相关的公开台账、载体和记录,确实做到权利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另一方面,我们积极完善乡级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和管理,确实做到乡级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完善、运行正常,村级便民服务站都能实现村村覆盖,还通过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站的建设,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和乡政府公共资源全部进帐交易,并建立了相关台帐和制度予以监督。除此之外,我们还全面推行了村级重大事务进行民主决策,对村干部任前进行廉政谈话和开展“三述一评”建设,并对村级重大事项,村务和任期经济状况进行监督。还按照上级要求推行了“三资”全面委托代理工作,并及时的对“三资”台帐进行更新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为了让上级更好的了解我乡的纪检工作,我们每次都能按时保质保量的上报报表和材料。
预算公开自查报告(精选5篇)
预算公开自查报告 篇1
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各直属预算单位从四月份起,开展执行财经纪律和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财务自查工作,截至5月底,26个部直属二级预算单位中,除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外,其他单位均向经济调节司报送了自查报告。目前单位自查工作已经结束。
此次自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收支,使部直属预算单位财务经济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自4月7日会议后,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特别是各流域机构,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亲自抓自查工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开展自查。水科院、淮河水利委员会召开水利资金使用检查会议的情况已在我司的站上公布。从报送的自查报告看,各单位都提出了贯彻执行自查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层层布置,逐级落实,建立起自查工作的责任制。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的检查内容,有重点和针对性地进行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自纠,切实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水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通过自查反映出在当前资金、财务管理中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大部分预算单位都能严格执行我部批复的预算。但仍然存在在目级科目之间相互串用的现象;由于离退休经费普遍严重不足,各单位挤占挪用其他项目经费的现象仍有发生;对地方政府出台工资等补助项目和各单位自行规定的补助,普遍存在着用财政拨款进行发放,与国家的相关政策不符。
在基本建设管理上,基建投资计划滞后带来基建财务及资金管理的诸多问题,如:基建项目管理程序不规范,个别小型基建项目的调整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有自行调整的现象;由于基建资金额度下达过晚,部分单位还存在挤占挪用其他资金的现象,有不符合资金管理程序的问题;大部分单位的基建包干结余资金未及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