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自查报告集锦(精选33篇)
学校财务自查报告集锦 篇1
学校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学习、传达《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统一思想,明确要求。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重要内容,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从源头预防经济犯罪,避免国家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作为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学校根据财务管理自查通知的精神,对本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收入管理。
学校所有收入全额缴入学校基本帐户内,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一费制”及《明白收费卡》执行,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按规定规范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开据票据规范。代办费和服务性项目在收费中严格按照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保留原始回执。
二、严格支出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按实列支,不虚列虚报,决不允许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只要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全部实施政府采购。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提出申请,校长统一审批,各负其责。重大经费开支项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由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每月定期通过校务公开栏向全体教工公布学校重大事项和经费使用情况。各类代收费用按实际价格收取,如有结余及时清退,退费清单全部由家长统一签收。
2025学校财务自查报告(通用28篇)
2025学校财务自查报告 篇1
20xx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经费管理年”,高增乡中心小学依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我校进行了账务管理和教育公用经费落实情况的自我检查,现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校实行了校财局管的管理模式
自20xx年起我县实行了校财局管的管理模式,我校将学校的财务和资产集中到县教育局直接或间接管理,规范了学校的“收”、“支”、“拨”、“购”、“督”,保障了学校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在不变的原则下,实行了财务规范、专业和科学管理,这样从源头上、制度上规范了我校的会计工作秩序,优化收支结构,预防和制止学校财务收支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使会计职能真正得到发挥。
二、我校教育经费的拨付和落实情况及结余资金的使用情况
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上级财政部门向我校划拨教育经费共计606000元。其中中央资金为532000元,省级资金为59200元,县级资金为14800元。我校已使用经费444763.5元,加上20xx年我校结余的教育经费87584.96元,我校现剩于教育经费为248821.46元。我县校财局管办规定对于学校上年结余的公用经费累计到今年使用,但需重新编制预算。学校对于每笔公用经费的支出都首先作好预算,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去进行各项的“收”、“支”、“购”。
三、县级对我校财务的管理监控和学校内部的会计控制制度
县级部门严格要求学校在教育经费的使用上一定专款专用,用到刀刃和实际上,严格实行经费预算,按照经费使用计划对我校各项的“收”、“支”、“购”进行了有力监督,并定期对学校的固定资产和经费情况走访、调查。这样从源头上、制度上规范了我校的会计工作秩序,优化收支结构,预防和制止学校财务收支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使会计职能真正得到发挥。
关于学校财务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0篇)
关于学校财务自查报告范文 篇1
20xx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经费管理年”,高增乡中心小学依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我校进行了账务管理和教育公用经费落实情况的自我检查,现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校实行了校财局管的管理模式
自20xx年起我县实行了校财局管的管理模式,我校将学校的财务和资产集中到县教育局直接或间接管理,规范了学校的“收”、“支”、“拨”、“购”、“督”,保障了学校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在不变的原则下,实行了财务规范、专业和科学管理,这样从源头上、制度上规范了我校的会计工作秩序,优化收支结构,预防和制止学校财务收支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使会计职能真正得到发挥。
二、我校教育经费的拨付和落实情况及结余资金的使用情况
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上级财政部门向我校划拨教育经费共计606000元。其中中央资金为532000元,省级资金为59200元,县级资金为14800元。我校已使用经费444763.5元,加上20xx年我校结余的教育经费87584.96元,我校现剩于教育经费为248821.46元。我县校财局管办规定对于学校上年结余的公用经费累计到今年使用,但需重新编制预算。学校对于每笔公用经费的支出都首先作好预算,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去进行各项的“收”、“支”、“购”。
三、县级对我校财务的'管理监控和学校内部的会计控制制度
最新学校财务自查报告(精选28篇)
最新学校财务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关于做好审计中整改工作的通知》xx公司文件精神,结合我部审计检查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我部成立了以副经理为组长的自查自纠清查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严格清查,不走过场
关于xx部审计财务自查自纠的报告
三、认真自查,及时自纠
按照《关于做好审计中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部对本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及有关政策的情况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1、我部所有财政资金均按预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实合规。无违规以虚报销获取费用。
2、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无以虚假理赔或夸大损失扩大赔付、虚假扩大公估费用、开具阴阳支票等多种违规形式获取理赔资金。无以虚开中介发票形式获取手续费资金等。
3、非税收入征收合法合规,无乱收费、乱罚款和截留非税收入的行为。
4、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无以支抵收和坐收坐支的现象。
5、认真执行规范津补贴政策,无在政策规定之外发放奖金、补贴的行为。
6、国有资产帐实相符,核算规范,无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截留处置收入的行为。
7、我部资金全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无“账外账”和“小金库”。
8、我部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
有关学校财务自查报告(精选30篇)
有关学校财务自查报告 篇1
根据省保障办《省保障办关于对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黔保障办[20xx]1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教育部门要求,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自20xx年元月起,实施“校财局管”,成立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中心设财务负责人1人、审核会计1人、制单会计1人、记账会计1人、出纳员1人、资产管理员1人。独立核算单位设报账员1人,资产管理员1人,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各独立核算单位参照执行。实行集中管理模式,在教育经费核算中心账户下对各独立核算单位设二级账户,统一进行核算。
二、新机制资金分担情况
县政府按规定的分担比例足额安排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资金,列入年初政府预算,按要求及时足额下拨。
20xx年,上级先后下达我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中央、省、市级资金2498.91万元;县级应匹配资金86.91万元。现已下拨春季学期公用经费1377.4万元(其中县级资金43.5万元)。
三、对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监控情况
建立“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将农村中小学财务统一纳入县级管理,在不改变学校经费的所有权、使用权、自主权和保持会计主体责任不变的前提下,对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
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对学校实行岗位牵制管理,按“管钱不管账、签批不经办、经办不管钱”的原则,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财务管理。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成立内审机构,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财务进行检查审计。
学校财务自查报告(通用31篇)
学校财务自查报告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治理大中专院校乱收费问题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大中专院校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健康发展,对我校财务管理情况自查如下:
一、强化学校收费行为的管理
1、严格执行“一证、一卡、一单、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一证,学校凭物价部门的《大中专院校收费许可证》收费;一卡,学生凭《大中专院校收费公开卡》缴费;一单,学校凭《收费结算清单》与学生结算;两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的使用情况;四统一,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经过学校自查,无发现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卡外收费现象,严格按照湘教便函(20xx)62、66号文件执行,上级禁止的学后服务费、班费,我们坚决停收。
2、学校认真实行收费公开制度。学校收费前,能通过校务公开栏、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将收费政策、项目、标准在校外公示,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3、学生微机上机费、语音上机费能保证上足课时。
4、进校书刊都能按衡阳市教育局审定的用书目录征订,学校所定的'课本目录都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在由新华书店征订,除教材以外的其他书刊,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无强制向学生摊派或变相摊派学习辅导资料及其它用品现象。
5、我校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大中专院校家庭贫困学生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制度的通知》精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摸底排查,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减免杂费、享受助学金补足,并将享受减免学杂费学生名单、减免数额在校内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