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精选10篇)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篇1
为了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和索要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并按进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食品进货票据,如实记录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三、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四、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食品安全法》的培训教育活动,组织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临期食品、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应设立专柜(专区)销售,并设置提示牌,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对于自检或监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告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情况并报告辖区食品监管部门。
七、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协助监管部门做好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赔偿消费者损失。
八、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经营、贮存、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范文(精选10篇)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范文 篇1
为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承担食品流通安全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本人(单位)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持合法有效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并在营业场所明显处悬挂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加强对经营场地、设施、工具等方面的检查管理,及时更新经营工具设备,保障食品安全资金投入,确保经营场地、设置、工具、空间布局、操作流程及贮存、清洗、消毒等食品经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一同贮存,一同销售。
三、严格遵守进货查验制度,进购食品时先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索取供货方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索取合法的进货凭证,保证不从非法渠道进购食品。
四、确保经营的食品质量符合法定要求。进购的散白酒按不同厂家、不同批次单独存放。配置甲醇快速检测仪器和试剂,对所进购的散白酒,销售之前批批进行甲醇快速检测,经快速检测合格后再进行销售。如经快速检测不合格,立即封存该批散白酒停止销售并抽样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甲醇含量符合国家标准限量值规定后才解封销售。一旦检测证实甲醇含量超标,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置,如实讲清散白酒来源并提供进货凭证等相关证据,主动将问题散白酒交工商部门全部扣留。保证不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集锦(精选10篇)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集锦 篇1
为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承担食品流通安全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本人(单位)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持合法有效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并在营业场所明显处悬挂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加强对经营场地、设施、工具等方面的.检查管理,及时更新经营工具设备,保障食品安全资金投入,确保经营场地、设置、工具、空间布局、操作流程及贮存、清洗、消毒等食品经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一同贮存,一同销售。
三、严格遵守进货查验制度,进购食品时先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索取供货方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索取合法的进货凭证,保证不从非法渠道进购食品。
四、确保经营的食品质量符合法定要求。进购的散白酒按不同厂家、不同批次单独存放。配置甲醇快速检测仪器和试剂,对所进购的散白酒,销售之前批批进行甲醇快速检测,经快速检测合格后再进行销售。如经快速检测不合格,立即封存该批散白酒停止销售并抽样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甲醇含量符合国家标准限量值规定后才解封销售。一旦检测证实甲醇含量超标,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置,如实讲清散白酒来源并提供进货凭证等相关证据,主动将问题散白酒交工商部门全部扣留。保证不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
关于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精选10篇)
关于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篇1
为了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和索要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并按进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食品进货票据,如实记录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三、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四、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食品安全法》的培训教育活动,组织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临期食品、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应设立专柜(专区)销售,并设置提示牌,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对于自检或监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告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情况并报告辖区食品监管部门。
七、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协助监管部门做好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赔偿消费者损失。
八、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经营、贮存、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精选10篇)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篇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避免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本人(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三、保证所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
四、保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参加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保证进货时认真查验食品质量,食品包装上的标识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有清晰地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四)有标明食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名称和含量的,应有中文相应予以标明;
(五)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要在外包装上标明。
六、保证不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十三篇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篇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避免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本人(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三、保证所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
四、保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参加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保证进货时认真查验食品质量,食品包装上的标识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有清晰地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四)有标明食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名称和含量的,应有中文相应予以标明;
(五)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要在外包装上标明。
六、保证不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