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作文900字

时间:2025-04-05

十年作文900字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你们可曾对此词有所熟悉?十年,这个数字有多少人真正地等待。十年这个数字概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每一天这个世界都记载着千万上亿个为未来奋斗而忙碌的人群,繁华的街道,喧闹的城市,在为这个时代增添光彩。中国将近14亿人,然而,我和他相遇,我感到倍感欣慰,上帝拼命促成这段友情,让我们彼此更加珍惜余生在一起的时光!

  他是一个温柔而又安静的男孩,但是,真正了解他的人就会明白我所说的只是他在对他不熟悉或者是陌生人所表现的一幕而已,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我和他心灵相通,就像是你听到他说他不去打球走了但心里还在牵挂球场上前一秒的他,就像是他明明想回去看NBA科比最后一场比赛但口头上却说不了明天再看吧。彼此多少的心思就被对方多少次的看破,都成了习以为常的状态了。他表面是一个很贴心的绅士形象大使,但内心就像一个疯狂的小孩一样,那“风”度可是精神病院都容纳不了的。

  他就像我的温暖所且兼治疗者。他就像是我的拐杖,陪我走过天涯海角;他就像是我的火焰;燃烧自己照亮我;他就像是我的指导者,为我走出迷茫的人生;他就像我的音乐,带给我旋律和唯美……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感觉我被捧上神坛,有着至高无上的感觉。正因为如此,他成了我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的依赖。时间一天一天的流逝,彼此的感情升到了形影不离,难舍难分的程度。所以,我们都很害怕,突然某一天彼此离开了对方,都害怕失去这位可亲可贵的好知己。正因为这样的心理,我们都在彼此的毕业证书上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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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十年900字作文

  那年你毕业说是要来看看我,说是想跟同学一起去南方, 算是一次分别。其实很久都没有了联系,你忙着上学,我忙着找工作,未来很迷茫真是顾不上太多 !

  缘分的深浅不是来的有多惊奇,来的有多轰烈。不是想象的一见钟情,不是心跳加速的感觉,而你也说心跳过快人会受不了的。疯癫的我,爱学的你,总在课间去找豆(你的同桌)疯那么一下,日子久了虽是无言却像老朋友了!

  快毕业了同学们都忙着留言忙着照相忙着心里那份亲热的分别。思绪纷飞期待着憧憬着未来。也许从此都各奔东西,足迹再无重叠。

  缘分的来去谁也说不清楚,心里都惦记着那份美好但从无想过还会有交集,想着随着岁月的时光,脚步的匆忙都一起消失在岁月的时光里,明天是否美好,工作是否安定,心里充满了惆怅!上天的按排总是没有痕迹,没想到你来,也没想到来了再也没有走,没有天真的幻想一切都来的那么实在!

  没有情人节,没有浪漫的花朵,只有一个自行车还有中午的老面条,一间破旧房子没有厨房没有厕所,蹲在地下吃着豆角黄瓜拌面条,日子没色彩过的却像彩虹般的炫彩快乐!

  踏实的工作,踏实的生活,为着800元的工资我去书店天天看C语言,你为工作磨破了鞋,我也开始顶着太阳去挑战自我。那些岁月看起来不美丽、不漂亮、不让人向往,可在我们心里是永驻的岁月,乍眼看去永远鲜亮!

  生活中总会有磕磕绊绊,有会吵闹会有心烦,还会有些不如意,也会像别人一样落入婚姻的俗套,该有的一步也不能少,我们也需要磨合,也会被不理解过,而你总是说我们是天下感情最好的,我说:“你见过天天拌嘴,还说着是天下感情最好的?”你又说:“这感情没关系,在争吵中成熟进步吗”。我好无语,又觉得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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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话题作文 :十年900字

  十年,如此长的时间,到底可以做些什么?我们又会经历些什么?友情,亲情等又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十年前的我是那么的活泼,天真,可爱,可那只是童年,历经十年我们又怎么可能不改变?但亲情却始终不变!我有一个比我大六岁的姐姐,所有人见到都在说我们从来不吵架就像亲姐妹一样,我们的相处确实是十分融洽,毫无年龄之差!小小的我也总爱跟在她的身后,听她的话,他说什么我做什么,他去哪我也总想一起,“小跟班”可能是最合适我的!当时我所知道的东西,类似新闻,八卦,明星,歌曲也都是她告诉我的,她跟我呆在一起也就是像个小孩,还会和我斗嘴,谈人生,谈理想!十年后的我们都不在像从前那般幼稚,多了些成熟,多了些安静,但凑到一起那美妙的感觉却从不曾消减,亲情就是如此,尽管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亲情也不会消逝!十年,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去改不掉那浓浓的亲情!

  面对友情,面对从小玩到大的朋友,经历十年从未变淡,十年前我们还是一年级,刚刚结识不久,我们仿佛一见如故,总有说不完的话,做不完的梦,自从上了高中,也不能像以前一样天天打电话,聊天,见面的机会也越来越少,我们又交了许多新朋友,多了许多更重要的东西,只能等到放假,才敢去打电话,可能也只有这时候我们才会懂得友谊的重要性。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但惟独亲情友情仍然存在,可能会变淡,却永远深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不论十年,二十年都不会消失!

  十年了,当时的小吃街早已不见,到处是大商场,大超市,越来越繁华的城市早已看不出沧桑,历经十年,他们也变了,我们无法再回到当年,找回以前的场景,只有记忆了!然而友情,亲情虽然历经了十年。有的虽时间改变,但他却可以永远存在着,你还是可以时常去看看,所以,面对亲情,友情我们需要“勤”和“心”,勤去联系,用心交流,不然等再过了十年,二十年你会为你所做的而后悔,会跟现在有更不一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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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梦如昨日作文900字

  犹记得那日,在众人的期盼之中你粉墨登场,小嘴一张吐出一块晶莹灿烂的美玉,吸引了所有人的眼光,“莫失莫忘,仙寿永昌”,好,好,好一块宝玉,好一个宝玉。

  然后你一岁,抓周。笔墨纸砚你不抓,刀枪棍棒你也不抓,却偏偏抓了女孩子家的脂粉钗环,中年失长子的老父由此大骂你“登徒子”,对你失去信心,也许这正应了那句“贾家的后生一代不如一代”了吧。

  你慢慢长大,却越来越不合世人眼光。你跟女孩子们玩,吃她们的脂粉膏子,处处替她们着想。我很敬佩你,能在视女子为玩物的那个年代,对女性尊重,给予她们平等的待遇,不似你那些叔伯兄弟。

  再后来,你堂妹林黛玉来了,你欢不欢喜?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你定是欢喜的。这么一个好妹妹,天上难有,地上无双。倾国倾城,才华横溢。唯一的缺点应该是太小心眼儿了,芝麻大的事也气个没完,完了还哭,病歪歪的,平时吵吵嘴都已经是小事了,玉都砸了好几回呢,你说是不?

  这还没完,这边的表姐薛宝钗也迤逦而来,你乐不?

  我觉得你不大乐。薛表姐肤颜胜雪,大家闺秀,一代才女。但是她是传统的好女子,一辈子走应该走的路,做正确的事。跟她在一起,你在人间会过得十分规整,但终不开心。只是这宝姐姐一身杨贵妃式好肤容,你想伸手摸摸,但终究是敬她,没这么做。却叫林妹妹看见了你的呆样子,尖牙利嘴地讥讽一番。

  再后你失了玉,由此变得痴傻。为了给你冲喜,长辈做主让你娶宝钗。娶就娶吧,为什么又要弄个掉包计呢!锣鼓奏响,红衣华冠的女子步步走来,你一定是高兴的吧,以为自己终于可以与挚爱的青梅竹马携手一生。不想盖头放下,怎么一切都变了样!而你不知道的是,在你与你的妻子成亲之时,冷冷清清的潇湘馆,绛珠仙草,潇湘妃子林黛玉,香消玉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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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精品作文900字

  人生有多少个十年,又有多少个十日,打记忆起的十年起,心中就如打翻了一个五味瓶,酸,苦,辣,甜,辛一起涌上心头。或许人生注定是一叶扁舟,我终究会是一枚枫,飘落于扁舟上,孤独地去找寻翰墨飘香,但飞了进来就再也飞不出去了,十年里我历经多少辛酸,又留下多少活过痕迹的泪痕,但我更希望十年里,从未留下我活过的痕迹……

  放开飞翔的翅膀

  自从95年2月11日,随着一声啼哭过,我已不再负有前世的忧伤后,我就知道我已不再是宇宙中的一丝孤独灵魂,我已不再负有前世的悲伤与那悲情蹁跹的蝴蝶,我脱离了,我终究还是给这个世界留下一个活过的痕迹。

  我是否还是小时候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孩,我想已不是了,步入雨季的我面临的是何等的风景,人生的花败开放了,可却为什么在开得正盛的时候而衰败。人生的灵魂终究拥有未了的情怀。

  放开飞翔的翅膀,是否放开了梦想就会高飞,我想不是的,小时候的我总是如此的傻,总是希望可以长大,天真的以为长大是天堂的美妙。然而我可曾知道,其实长大是对过往的一种释怀,是对云烟的一种忘却,长大是如此的痛,拥有如此多的压力,他们如石块般压向我已吱离破碎的心,只留我一人孤独的哭泣。放开了飞翔的翅膀,可也放飞了失望的前言,明天是希望的终结,而昨天便是梦的开始。。。

  辛酸泪

  乘一叶扁舟

  去找寻翰墨飘香

  可终究太过年轻

  幼稚的心灵让我失了这份青春

  泪一滴滴滚下脸颊

  湿了那一颗裂碎的心

  天堂有提琴的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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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背包十年》有感900字

  用背包做归宿,踏遍世界,历时十年。由菜鸟变专家,没有别人,只有他——张小鹏,又一个去流浪的人。当上背包客,并将其成为职业。或许你会觉得这是多么不实际,但我却认为,那是多么神圣的职业。

  书中讲述作者去了许许多多国家。在这个艰险的旅程中,身为菜鸟背包客的作者曾经山穷水尽,遭尽白眼,但他从未放弃过,即便是换了七、八份工作也不能令他信息,反倒使他越发希望继续出走。他坚毅的决心,简单而坚定,一次次的是我动容,其实想要出走,并不是那么困难,别多在乎吃喝住行,有时候一种想要素面朝天浪迹天涯的决定就可击倒任何的一切。

  作者在路上,乞讨的生活令我真正认识到那些异国的街头艺术和旅程上的乞讨者,其实这是一种体验生活的方式。不同的人生历程令自己的眼界更开阔,阅历更丰富,体会更深刻,意义更深远。

  当作者来到布鲁日——比利时的一座老城。作者的文字里淡淡的描绘出一幅老城的风光,可以想象出那是一座多么闲适舒服的老城,但是它“老”的不是时光,而是老城里的老人。老人的开朗活泼,老人闲趣的娱乐使成熟的城市添了许多可爱,城市随着一代代人逐渐老去,却又随着一代代老人越发可爱。我喜欢作者的描述,但更喜欢他笔下的布鲁日,让我看到了比利时不一样的老成,感受到一座老城里的老人,老人身上的豁达、可爱。除了羡慕还能是什么?

  回到亚洲。夜里作者悄悄抵达越南。我以前看过许多有关越南的游记或旅游攻略。我在就知道那是一个旅行者不可错过的地方。书中作者是从越南的夜色开始说起的,这又令我大开眼界。以往认识越南是因为法国作家杜拉斯的《情人》。那时,越南化身成为热情浪漫但又有些羞涩的少女。不由得使人想到那些穿着奥黛骑着自行车在集市穿越的少女,抑或是刚从那些轻雾淡霭中归来戴着斗笠的农人,清新怡人。但作者字里行间的越南却惊艳四射,夜里的灯火阑珊,繁华闹市令胡志明市化身成“小夜上海”一般,更放射出她迷人妖娆的一面。恍惚间,犹如从后台步入舞台中心,看这一切变得更真切更实在一般。正如作者所说,“如果你不相对座城市失望,一定要在黑夜中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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