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时间:2025-04-04

甘肃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细则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下文是甘肃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细则,欢迎阅读!

甘肃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细则最新版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 动的团体。

  第四条 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 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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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官方性质。下文是山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山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保障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发挥社会团体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的学会、协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均应依照本办法申请登记。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

  下列组织不在登记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青联、侨联、台联、工商联等组织;

  (二)国家财政拨款建立的基金会及各种专项基金管理组织;

  (三)参加人员和活动范围均限于单位内部的组织。

  第三条 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第五条 社会团体依照核准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章 管理机关与职责

  第六条 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其职责:

  (一)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工作;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受理社会团体的复议案件;

  (四)开展有关社会团体工作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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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管理优秀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篇)

部队管理优秀心得体会范文 篇1

  安全防事故工作是部队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综合性的基础工作,是部队保持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障。针对当前部队事故案件时有发生的严峻形势,部局、总队于12月9日召开了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剖析今年以来在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发生的事故案件原因,要求各级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研究部署加强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因此,当前在开展部队全面建设中,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尤为重要,因为它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容不得半点虚假和漂浮。否则,思路再清晰,措施再具体,标准定得再高,也只是空谈。为此,本人认为抓好当前部队安全工作应坚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坚持在群策群管上下功夫,上下合力抓好安全工作落实

  一是党委要统揽抓。各级要始终坚持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安排工作时,要坚持把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一道部署;在督查部队时,要重点查找不安全因素和潜在的隐患;在下基层蹲点、指导工作时,要着力帮带基层提高预防事故案件的能力;在总结讲评时,要着重讲评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总结表彰先进,通报批评后进。

  二是主官要亲自抓。各级军政主官要切实担负起安全防事故工作"第一责任人"的神圣使命,要结合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亲自讲评部队安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结合每月的行政例会,亲自安排部署安全工作;结合下基层检查调研工作,亲自查纠不安全因素和事故案件苗头,促进安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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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精选3篇)

[优秀]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 篇1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详细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制止铺张铺张,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把财务工作做好。

  其次条 财会人员要仔细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相互协作,照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公司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 记帐、算帐、报帐必需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精确 ,帐目清晰,按期报帐。

  第四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睬计事务中,必需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款项,应拒绝支付、并准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第五条 建立稳定的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调动或因故辞职,应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完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六条 一切现金往来,须凭据收付。

  第七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报销,必需用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办人签名,经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八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优秀]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 篇2

  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运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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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精选3篇)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 篇1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详细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制止铺张铺张,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把财务工作做好。

  其次条 财会人员要仔细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相互协作,照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公司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 记帐、算帐、报帐必需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精确 ,帐目清晰,按期报帐。

  第四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睬计事务中,必需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款项,应拒绝支付、并准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第五条 建立稳定的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调动或因故辞职,应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完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六条 一切现金往来,须凭据收付。

  第七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报销,必需用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办人签名,经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八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集团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系统、长效的.管理机制,使企业内部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同时督促和指导全体员工遵章守纪,保障集团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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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5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篇1

  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运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校荣誉。

  第九条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篇2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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