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演义之前言
前言
小说是文学体裁四分法中的一大样式。它是通过塑造人物、叙述故事、描写环境来反映生活、表达思想的一种文学体裁。
小说是文学体裁四分法(诗歌、小说、散文、戏剧)中的一大样式。它是通过塑造人物、描写背景、叙述故事、描写环境来反映生活、表达思想的一种文学体裁,它是拥有完整布局、发展及主题的文学作品。想象丰富,内容情节跌宕起伏,也反映了人们现实生活中的无奈,以及无奈的那种向美好生活的渴望!
从小我就喜欢动画片,一看就入迷,小时候我还会扮演动画片里的角色,与同学们一起玩儿。大概到了4年级的时候,老师让读寒假必读书并写读后感,那时,我最最最讨厌读书了。我先是买了杨鹏哥哥写的一本名叫《幻想世界大逃亡》的书。我看看那里的插图,感觉枯燥无味,后期要开学了,我不得不看这本书,我先是读了5~7页左右,意想不到的是我一看就入迷了,心想小超人弟弟弟到底会遇到什么事呢?我就一直读一直读,终于看到了结尾。“机器战警好酷!”就这样我越来越喜欢杨鹏哥哥写的书。
四年级下学期,我们一人有一个记录本,记录本主要是写作文,记笔记的。那时我写作文还是一般般,有一天我看见我的同学郑瑛慧再写一个连载,没有题材写作文的我,也只好模仿模仿她,自己也写一个连载,那个连载名叫《晶灵士位》,刚开始我没有打算该怎么写,最终结果是龙头蛇尾,大概写了10回左右,我实在写不下去了。就这样这个连载泡汤了,到了六年级我们班的元慧珍,金桂同,金海丽这三人就成为了漫画狂,小说狂。很多人受到了感染,一下课就是看小说。我发现我的好兄弟杨林也那么聚精会神地看,所以我也借着看了一本,之后我也像其他人一样可以说是走火入魔了。
建立班史前言
建立班史前言
五年级结束前就要分班了,真舍不得我那些好朋友,多么希望大家还能分在一个班,永远在一起。但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将被分到八个班中,那将是痛苦的事。为了能留住这段美好的时光,我突发其想地要办一个班级史,想记录下所有快乐、美好、有趣的发生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的事。
有了这个想法,我就急于为“我们班的班史”写一个前言。
前 言
在这里,我不想说太多,这只会勾起我太多悲伤。“人生就像一场戏,因为有缘才相聚......”是啊,我们的同学们在一起生活真不容易,都是缘分。五年来,我们的感情很深,一想到五年级末要分班,便难以割舍。我一直在想,如果,我们永不分离才好,初中,高中,大学,一直到工作......但那全都是幻想。我后悔到今天才开始编班史,我们有太多回忆,酸、甜、苦、辣......丢失的记忆太多。可我决心让它不再丢失!开始了,就要全心投入,不能再让这一年时光飞逝而去,以至于无!
董小伟系列凡间炼狱-前言
太阳和月亮就是两杆鞭子,抽在芸芸众生身上,让你麻木,让你无力,让你日日夜夜暴露在白日和夜色里,上天入地,无处可藏,太阳和月亮,只不过是时间的两条狗。
我是董小伟,那个从黑沼泽里走出来的带刺的男人。
我是一个狭隘的人,这是我和刘馨雨达成的最后一个共识,狭隘到我知道自己心里永远只能容下她一个。
人间的一个女子说等一个女人你只能把她放在你心上,追一个女人你才能把他放在你身下,一个在你心上身下的女人,才真正是你的女人。
茶杯(前言)
很早便写过我爷爷的莫多文章,我爷爷——已经提过,一个古板、琐碎但却有着与其他老人不同情操且一意孤行的气概,一种遗落已久的中国老人的风范,先不管我儿时给予他何种看法,至少今日我是极其敬爱他的。当然,这次所谈的便只是我儿时的事了,还好凭着残存的一些记忆能将其勉强的组合起来,于是就赶紧想把它写下来,不遗余力地写下来。不然若愧对了老人这气概、风范,要论就起来就是我作为子孙的过错了。
幻境(前言)
『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
『如果你有一天发现这个世界是假的,但是比外面真实的世界要美好得多,
那么,你是选择真相呢,还是选择那个美好的——』
『幻境。』
『好了,先别管上面乱七八糟的前言。』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片神奇的地方。』
『我们,管那里叫做——』
『二次元。』
『没错,在二次元里面,就有这么一个神奇的小镇——』
《荒岛生存记》前言作文
真是个令人激动的日子!我和我的四个旅伴,即将坐船前往荒无人烟的热带勃林岛,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生存训练。四个旅伴中,第一个是奈森。范里西,他强健有力,可以帮助我们对付诸如雪豹之类的大型野兽,还可以帮我们干些体力活儿,比如扛木头。这些事情是我这种女孩子做不了的。不过,因为他性格莽撞而且不会服从我的指令,所以我不准备给他配备,以免他做出打死幼狼这样的蠢事为我们添麻烦,但会让他背着很多沉重的子弹。第二个旅伴是鲍莱茵。汤麦斯,她会做小手工而且懂得编织,这是很有用的技能。在荒岛上,需要用草编绳,用芦苇做吹管,这些细活儿都需要精巧的编织技艺。她的健康能够保证适应艰苦的荒岛生活,而体质较弱的女生容易生病,全队成员都得去照顾她。不会做家务没关系,在荒岛上不需要扫地和擦桌子。第三个旅伴是李和坤,他能保证服从指令,可以干体力活儿,虽然身体不是很强健,但是不会挑挑拣拣,生病的几率不大。他总是调皮贪玩、爱搞恶作剧,这没关系,艰苦而需要合作的荒岛生活会让他改掉这些坏习惯。第四个旅伴是聂嘉烨,他几乎挑不出什么毛病来,憨厚、服从指令、任劳任怨,没有李和坤贪玩的坏习惯,也不是奈森。范里西那样的独行侠。你让他去下网的地方收鱼,他会老老实实把收到的鱼全交给我来分配,而换成奈森。范里西就会偷偷藏几条鱼自己私下吃。而我呢,是总指挥,我能拉动硬弓而且不会乱射,会使用吹管和长矛投掷器并会制作它,会识别各种动物并懂得野外生存的方法。所以,我主管鉴别动植物和操作武器,并指挥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