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借条还款日期写与不写的区别
借条没有标明还款日,那么两年后起诉有被驳回的可能,那么正规借条还款日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正规借条还款日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正规借条还款日期篇一
司法实践中,因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纠纷的诉讼时效计算问题有着明显差异的理解和认识:
第一种观点认为,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权利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但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时间、次数均是不确定的,即权利人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起点无法确定,只要债务未超过20xx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即应认定该债权未超过诉讼时效。
第二种观点认为,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当事人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但若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则权利人应当知道其权利已受到侵害,从此时起应当计算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应当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计算;
第三种观点认为,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债务人在给债权人出具条据时,已经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拖欠债务,此时债权人应当知道其债权已受到侵害,故此类纠纷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出具欠条时起计算2年。
所以,借条欠条没有标明还款日,那么两年后起诉有被驳回的可能,罗爷法律建议各位应当尽早维护自己的权益。
正规借条还款日期篇二
20xx年12月,王某因做生意周转之需,向朋友张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但未注明还款期限。借款期间,张某碍于情面,一直未催王某还款。
直到20xx年1月,张某因儿子结婚需钱用,才催王某还款,遭王某拒绝,张某诉至法院,王某以张某之债权已逾诉讼时效提出抗辩。
借条和欠条的本质区别
借条与欠条,在法律意义上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书。欠条是一种债权文书,借条是一种合同凭证。下面小编整理了借条和欠条的本质区别,希望大家喜欢!
借条和欠条的本质区别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资金流动日渐频繁,私人借贷成为一种现象。民间借贷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渐变大。当事人甚至一些法官常常把欠条和借条这两种重要的民事证据弄混淆,因此很有必要对二者进行区别了厘清。
一、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二、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
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xx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四、证明力不同。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
借条欠条区别
“借条”与“欠条”虽仅一字之差,但其法律意义存在区别,不可混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条欠条区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
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
等等。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
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
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
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
借条范例:
借条
今借到(你的名)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于XX年XX月XX日还清。
借期内利息为*%,与本金同时还清。
借款人:
X年XX月XX日
说明:他人向您借款,他给你打借条,不是你给他打借条。这个借条最好是由他自己写。他
自己若是实在不会写,应该找别人写,不能你替他写,因为这借条是在你这存放的,如果是
你的笔体,以后他说你有填写或改动,你就说不清楚了。千万不要替他写,切记!
欠条范例:
欠条
今欠X人民币X元(大写:),定于X年XX月XX日偿还,按照每
欠条与借条有区别吗
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它是由债权人实施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的行为所引起的。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xx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有如下几点:
第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第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第三、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基于借条或者欠条引起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借条或者欠条载明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由于借条是基于借贷关系而形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关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在钱款借贷中,诸如“驴打滚”、“利滚利”等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由此所形成的借条产生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欠条主要发生在买卖、赊销等交易活动过程中,欠条载明的权利能否受法律保护,关键是看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 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如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也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欠条与借条有区别
在我们的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将借条写成欠条,将欠条写成借条。其实,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的。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有效欠条写法
欠条与借条一样,都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证据,但要想欠条也发挥应有的证明力,则需要建立在欠条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那么,如果当事人并非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被逼写的欠条是否有效?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有效欠条写法,供你参考。
有效欠条写法
一、被逼写的欠条是否有效
在被逼迫情况写下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看对方是否能举证证明确实欠条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写的。
对于呈交给法院的证据,法官会辨别真伪,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对证据本身的检验外,法官的主官判断也是决定判决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自由心证。自由心证,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法律预先不作规定,而由法官、陪审员根据内心确信进行自由判断,形成确认。
自由心证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随处可见。
在没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被逼迫写下的欠条究竟能否成为有效的证据,其实就取决于法官的主观认定。如果案件的审理即将结束,法官还没有作出判断,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要证明相应的事实。当事人如果能够证明该欠条是自己受胁迫写下的,则该欠条无效;如果不能证明,就要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
二、欠条怎么写才有效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