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过了申诉期怎么办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下面小编整理了借条过了申诉期怎么办,希望大家喜欢!
借条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普通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即从对方应当还钱之日开始计算。若已过诉讼时效的,不受法律保护。除非对方同意还款,造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确切、充分的证据。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借条范本1
兹向 借到人民币 佰 拾 万元整(¥ 元)。借款期限 日,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月利率为 %,另按月 %支付调查咨询费,即每日利息及调查咨询费用合计 元整(¥ 元),利息及费用随本付清;逾期未还部分按月利率 %收取罚息(违约金)。
追讨债务时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怎么办
很多时候我们借钱给别人,之后债务人就失踪了,其中有很多种失联的情况,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追讨债务时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怎么办方面的案例,供你参考。
追讨债务时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怎么办案例
1、债务人没还清债就去世了咋办
赵先生:我有一宗20多年前的债务纠纷,已经过一审、二审,且进入执行程序,连执行费都交了,可到现在七八年了,钱还是没要回来。一开始法院执行庭说,对方答应每个月分期还钱,钱还没拿过,债务人又去世了。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梁律师:建议你继续要求法院执行局执行,虽然债务人去世,但只要他名下还有财产,就可以执行他的遗产。
2、债务纠纷,却找不见对方怎么办
李先生:民间借贷官司已经上诉到法院,法院也判了强制执行,但是对方经常搬家,现在根本联系不上,也不知道搬到哪里了。法院说必须找到本人才可以执行,目前的情况有什么别的方法?对方老家在应县,没有房产。
梁律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最好的办法还是找到对方本人,并且由法院执行局出面执法,也可以考虑分期赔付。
延伸阅读
赌博签下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网友咨询:
去年我与朋友在家打麻将,因为4人相互间都是朋友,没有使用现金支付,打麻将采用了赊欠记账形式,3个月时间下来,我共输给朋友7500元,当时我打了借条,并按了手印,借款原因方面没有写明,我想问一下这张欠条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赌博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但违法,开设赌场还会构成犯罪。所以,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但你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其所欠债务为赌债,否则借条具备法律效力,当然具体判定,还需视案件情况而定。
借钱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债权人应该怎么样及时进行起诉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呢,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借钱人死亡债务怎么办,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方面的知识,供你参考。
借钱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对于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
1、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有没有权直接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即原、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这要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岀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按照上述规定,继承人承认继承,并不以接受继承的明确的意思表示为要件,因此关于遗产的法律地位应理解为,自继承开始(债务人死亡),遗产即归属继承人,继承人为数人时,各继承人共同继承,对遗产共同共有,也就是说继承人是遗产的共同共有人。而遗产是债务人(被继承人)全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由于债务人的债务未清偿,自债务人死亡开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就存在着权利、义务的冲突关系,即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有权起诉被继承人,要求继承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付债务。
综上所述,原、被告的主体资格是适格的。如甲向乙借款10万元,立有借据,双方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到后,甲没有还款,不久甲即死亡,遗有个人财产一批。甲死后为久,乙以甲的继承人为被告起诉,要求其偿还甲的债务。此种情况,法院应予以立案受理。
借条被撕毁怎么办?
有时候借条被撕毁了,我们并不知道会有效吗?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借条被撕毁的案例,供你参考。
案例
原告王维勤与被告马建梅系朋友关系,被告因做生意和装修房子分别向原告借款18000元和3000元,为此出具借据两份,言明:“今借王维勤人民币壹万捌千元正(整),二年内还清”,“今借王维勤人民币叁千元正(整),一年内还清”,这两份借据被告签署的落款时间分别为6月24日和6月27日,庭审中原被告均认可书写时间实际为20xx年6月24日,此系被告笔误。在300O元的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用电话与被告联系催要欠款,20xx年12月20日上午,原告经与被告电话约定来到被告家中,其间只有原、被告两人在场,被告将两张借据撕毁并扔进厕所马桶。原告将撕毁的借据拼接后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还款,被告则以欠款还清为由,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对原告所持自勺欠条被撕毁的原因和过程,双方的解释截然不同,原告称:被告称她给原告的借条字写得不好。现在她的字写得好了,上述2.1万元欠款,被告说是要先还上1万元,剩下的重新打一张欠条给原告,于是原告将欠条给了被告。但当被告拿到后,却将两张借据撕掉,并扔到厕所的马桶里,原告遂要求被告还钱并重写借据,这时被告说钱在银行里,还要过几天还,并拒不重写借据,原告无奈到厕所将被撕碎借据捞出,并拨打110报警。因被告家的具体门牌原告不清楚,原告下楼接110警车,但被告趁机离家。无奈原告将借据粘贴后,于当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 21000元及利息。被告对欠条的撕毁原因却称:20xx年12月17日,原告来电话称因急需用钱催要已到期的3000元借款,我便说准备将欠款21000元于12月20日一并归还。第二天我从胞兄处取回他12月17日当天营业收入的15000元,连同自身积
借条写错借出去的钱怎么办
别人找你借钱,是一件很考验感情的事情,借钱的事马虎不得,借钱时候立下的凭据更是不能儿戏。借条和欠条是我们常用的字据,这两者的性质和证明力都不相同,想安心地借钱出去,收钱回来,这借条和欠条的知识你不得不知,那么你知道借条写错借出去的钱怎么办呢?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供你参考。
借条写错借出去的钱怎么办案例
张某手握着杨某给他打的4.2万元的欠条去法院诉讼时,却被法院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20xx年10月,家住郑州的杨某因家中需要翻盖房子,就向老战友张某借钱4.2万元。当年10月6日,杨某给张某打了个欠条,欠条载明:“今借张××四万二千元,杨××,20xx年10月4日 。”杨某的邻居许某在欠条上签字作了担保。
20xx年7月,张某在多次向杨某索债无果后,将杨某及许某告上法庭,要求杨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许某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理由是,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在两年时间内主张过该权利,现在该主张已超过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两年的规定,所以最终判决驳回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注意看了!上面举的例子,他们所立下的字据是欠条,那么如果他们立下的字据是借条,事情会不会发生大反转?
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不主张权利的,法律不予以保护;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自出具借条之日起超过20xx年不主张权利的,法律不予以保护。
欠条借款数额写错了怎么办
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一般都会打一张欠条,那要是欠条借款数额写错了怎么办?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供你参考。
欠条借款数额写错了怎么办
1、借条仍然是有效的。借条本身所确定的是借款的法律关系,只要借条存在,没有作废,借条就是有效的。
2、在借条有效的前提下,双方对于借款的实际金额发生争议的,会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借条的表面状况来作出合理的推定。从你的问题看,大小写之间存在两个差异:一是大写部分将“壹拾捌万”记载为“壹捌万”,二是“叁仟陆佰捌拾圆”的“捌拾”漏了(不知道这是否属于你问题的笔误)。我想既然你的问题存在笔误,那么很合理的,将“壹拾捌万”记载为“壹捌万”理解为笔误并没有什么不妥,更何况还有小写数字的证明。大写本身的目的在于难作修改,除非你能够对“壹捌万”做出其他合理解释,否则法官在裁量时,自然会根据相对合理的解释依法作出判决的。
如果时间不长,可追溯借款的使用去向,并从使用去向上判断借款的数额的真实性,也可以进行笔迹鉴定,判断借款数据是不是改动过。如果双方都清楚借条上实际金额写错,债权人却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企图不当得利,事情一旦败露,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法律上有个“不当得利罪”就是针对这种事情的。自动取款机出错多给了钱或者拾到巨额财物据为己有等等都属于不当得利,都有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