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告售后服务承诺书范文(通用4篇)
最新广告售后服务承诺书范文 篇1
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本单位在向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申请核发(备案)的医疗广告批准文号以及在广告发布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提交的医疗广告相关资料真实、可信,策划的广告不含任何虚假内容。
二、我单位刊播的医疗广告内容、样式(包括印刷品等)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审批(备案)广告内容、样式完全一致,不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三、我单位刊播的媒体类型或其它传播媒介类型(包括印刷品等)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审批(备案)的媒介类型完全一致。
四、我单位已制定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在全国任何媒体或其它媒介发布的`广告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审批(备案)的内容完全一致。
五、我单位保证不将省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审批(备案)的广告批件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广告宣传活动。
以上承诺,本单位保证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刊播(包括印刷品等)严重违法医疗广告等行为,愿意接受省卫生厅
卫生监督管理局对我单位作出的撤销医疗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产品的审批(备案)等行政处理决定,同时按照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的要求,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消除由此造成不良影响的更正通知。
承诺单位:
日 期:
最新广告售后服务承诺书范文 篇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企业在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核发(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以及在广告发布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法律法规,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广告售后服务承诺书推荐(精选4篇)
广告售后服务承诺书推荐 篇1
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本单位在向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申请核发(备案)的医疗广告批准文号以及在广告发布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提交的医疗广告相关资料真实、可信,策划的广告不含任何虚假内容。
二、我单位刊播的医疗广告内容、样式(包括印刷品等)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审批(备案)广告内容、样式完全一致,不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三、我单位刊播的媒体类型或其它传播媒介类型(包括印刷品等)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审批(备案)的媒介类型完全一致。
四、我单位已制定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在全国任何媒体或其它媒介发布的`广告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审批(备案)的内容完全一致。
五、我单位保证不将省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审批(备案)的广告批件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广告宣传活动。
以上承诺,本单位保证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刊播(包括印刷品等)严重违法医疗广告等行为,愿意接受省卫生厅
卫生监督管理局对我单位作出的撤销医疗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产品的审批(备案)等行政处理决定,同时按照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的要求,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消除由此造成不良影响的更正通知。
承诺单位:
日 期:
广告售后服务承诺书推荐 篇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企业在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核发(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以及在广告发布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法律法规,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广告售后服务承诺书(精选4篇)
广告售后服务承诺书 篇1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企业在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核发(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以及在广告发布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法律法规,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企业提交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相关资料真实、可信,策划的广告不含任何虚假内容。
二、企业刊播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样式(包括印刷品等)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广告内容、样式完全一致,不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三、企业刊播的媒体类型或其它传播媒介类型(包括印刷品等)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媒介类型完全一致。
四、企业已制定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已和企业的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保证书,确保在全国任何媒体或其它媒介发布的广告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内容完全一致。
五、企业保证不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广告批件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广告宣传活动。
六、企业加强对广告发布者的监管,如发生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刊播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包括印刷品等)的行为,本企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本企业保证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刊播(包括印刷品等)严重违法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等行为,愿意接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企业作出的撤销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产品的审批(备案)或暂停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销售等行政处理决定,同时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消除由此造成不良影响的更正通知。
广告售后服务承诺书推荐(精选5篇)
广告售后服务承诺书推荐 篇1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企业在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核发(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以及在广告发布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法律法规,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企业提交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相关资料真实、可信,策划的广告不含任何虚假内容。
二、企业刊播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样式(包括印刷品等)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广告内容、样式完全一致,不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三、企业刊播的媒体类型或其它传播媒介类型(包括印刷品等)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媒介类型完全一致。
四、企业已制定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已和企业的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保证书,确保在全国任何媒体或其它媒介发布的广告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内容完全一致。
五、企业保证不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广告批件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广告宣传活动。
六、企业加强对广告发布者的监管,如发生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刊播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包括印刷品等)的行为,本企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本企业保证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刊播(包括印刷品等)严重违法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等行为,愿意接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企业作出的撤销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产品的审批(备案)或暂停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销售等行政处理决定,同时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消除由此造成不良影响的更正通知。
最新广告售后服务承诺书范文(通用3篇)
最新广告售后服务承诺书范文 篇1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企业在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核发(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以及在广告发布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法律法规,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企业提交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相关资料真实、可信,策划的广告不含任何虚假内容。
二、企业刊播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样式(包括印刷品等)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广告内容、样式完全一致,不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三、企业刊播的媒体类型或其它传播媒介类型(包括印刷品等)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媒介类型完全一致。
四、企业已制定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已和企业的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保证书,确保在全国任何媒体或其它媒介发布的广告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内容完全一致。
五、企业保证不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广告批件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广告宣传活动。
六、企业加强对广告发布者的监管,如发生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刊播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包括印刷品等)的行为,本企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本企业保证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刊播(包括印刷品等)严重违法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等行为,愿意接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企业作出的撤销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产品的审批(备案)或暂停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销售等行政处理决定,同时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消除由此造成不良影响的更正通知。
关于锅炉售后服务承诺书(精选33篇)
关于锅炉售后服务承诺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的落实,为此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本职务安全生产负有的责任明确如下:
1、司炉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无证不得独立上岗。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要求,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命令,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锅炉工要坚守岗位,锅炉运行中不得任意离开或随便请人代班司炉。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7、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8、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为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工作贡献力量。
9、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10、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字迹工整。
本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安全生产责任人已明白上述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并承诺对管理区域内的安全事故负责,若由于操作不善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因工作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