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

时间:2025-04-04

公证书(精选7篇)

公证书 篇1

  (_____)_____字第_____号

  被继承人: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生前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

  继承人:___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是_____的_____。

  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是_____的_____。

  查被继承人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在_____死亡。死亡后遗留有属于死者个人的财产计有:房屋_____间,存款____元;日用家具、电器_____等。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______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因_____的父亲_____、母亲_____分别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先于_____死亡,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其妻子_____、儿子_____、女儿_____共同继承。

  现被继承人的儿子_____、女儿_____均自愿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故_____的遗产由其妻子_____一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

  公证处公证员:__________(签名章或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书 篇2

  本人_____(姓名)系_____(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张石高速公路涞源南互通至西陵互通段隧道监控、通风照明、消防工程施工_____类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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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范文十篇

公证书范文 篇1

  申请人:胡炜军,男,一九xx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xx省xx县大像山镇东关任家庄3号,身份证号码:62052xx97501170016。

  被继承人:柳爱萍,女,一九xx年三月二十二日出生,生前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6205231xx203220xx。

  公证事项:继承权

  申请人胡炜军因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于二Oxx年四月十二日向本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供了死亡证明、遗产存单证明、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现查明如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柳爱萍于二Oxx年七月二十三日在因病死亡。

  二、继承人胡炜军向本处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柳爱萍存入中国工商银行支行东林街储蓄所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遗产。

  三、被继承人柳爱萍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截止本公证书出具之日亦未有他人向本处提出异议。

  四、被继承人的配偶胡炜军;被继承人的长子胡凯旋;被继承人的次子胡凯龙;被继承人的父亲柳兴定;被继承人的母亲高心女。

  五、现申请人胡炜军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柳爱萍的遗产存款,被继承人的父亲柳兴定、母亲高心女表示放弃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配偶胡炜军、长子胡凯旋、次子胡凯龙、父亲柳兴定、母亲高心女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的父亲柳兴定、母亲高心女表示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因此,兹证明被继承人的上述遗产存款由胡炜军、胡凯旋、胡凯龙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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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十篇

公证书 篇1

  申请人:

  董,男,×年7月10日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

  被继承人:董,男,19xx年6月1日出生,生前住。

  公证事项:继承权公证

  申请人董因继承被继承人董遗产,于20xx年5月28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董现民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审核情况如下:

  一、被继承人董于19xx年7月24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董死亡时在(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建筑面积为81.12平方米)留有一处房产,此房产是董个人财产。

  三、据申请人称:被继承人董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四、被继承人董妻子李已于20xx年3月27日死亡,二人是原配夫妻,只有一子一女,分别是儿子董和女儿董。李自董死亡后未再婚。

  五、现女儿董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董遗产,董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董遗产。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董上述个人财产为董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董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董绍文的妻子、父亲、母亲均已死亡,现其女儿董表示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利,故被继承人董上述遗产应由其儿子董一人继承。

  公证处

  公证员

  二O××年××月××日

公证书 篇2

  本人_____(姓名)系_____(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张石高速公路涞源南互通至西陵互通段隧道监控、通风照明、消防工程施工_____类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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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精选11篇)

公证书 篇1

  (20___)____字第____号

  兹证明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财产分割协议书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章)

公证书 篇2

  申请人:

  董,男,×年7月10日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

  被继承人:董,男,19xx年6月1日出生,生前住。

  公证事项:继承权公证

  申请人董因继承被继承人董遗产,于20xx年5月28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董现民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审核情况如下:

  一、被继承人董于19xx年7月24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董死亡时在(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建筑面积为81.12平方米)留有一处房产,此房产是董个人财产。

  三、据申请人称:被继承人董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四、被继承人董妻子李已于20xx年3月27日死亡,二人是原配夫妻,只有一子一女,分别是儿子董和女儿董。李自董死亡后未再婚。

  五、现女儿董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董遗产,董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董遗产。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董上述个人财产为董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董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董绍文的妻子、父亲、母亲均已死亡,现其女儿董表示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利,故被继承人董上述遗产应由其儿子董一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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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已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标的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人民法院判决_______________,剥夺了我的_______________权利,特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好_______________纠纷问题后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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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大全

出生公证

以孩子为申请人的三方亲属关系公证,又称出生公证样本(供参考)三方亲属关系公证兹证明王(男)于二零零零年八月八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出生。王父亲是王,王母亲是夏。

提存公证书

提存书公证书(1书)提存公证书(之一)()χχ字第χχ号兹证债务人χχχχ(单位全称)因χχχχ(债务依据及无法直接给付的原因),于χχ年χ月χ日将债务标的χχχχ(标的名称、数量)提交于我处。

夫妻关系公证书

夫妻关系公证书()××字第号根据(调查材料、当地人证等),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点)按照当地我国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结婚,是夫妻关系。

公证书格式

(一)合同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

不可抗力公证书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хх年х月х日〈хх日报〉(或хх部门证明材料)记载,хх年х月х日在хх(地点)因хххх(原因)发生了хххх(事件名称)事件,造成хххх(结果)。

受赠公证书

正文:受赠公证书(______)___字第___号兹证明______(男或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 村)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来到我处(或在______地),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受赠书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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