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法

时间:2025-04-04

房屋租赁合同法(精选31篇)

房屋租赁合同法 篇1

  (一)合同效力及法律后果

  1.合同效力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以上内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表述。该表述似嫌前后矛盾。毕竟,我们在刚刚接触法律时所受到的教育就是“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

  2.租赁合同无效之法律后果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要求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2)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区分下列情况处理: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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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法(精选30篇)

房屋租赁合同法 篇1

  (一)合同效力及法律后果

  1.合同效力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以上内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表述。该表述似嫌前后矛盾。毕竟,我们在刚刚接触法律时所受到的教育就是“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

  2.租赁合同无效之法律后果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要求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2)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区分下列情况处理: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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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法(精选23篇)

房屋租赁合同法 篇1

  (一)合同效力及法律后果

  1.合同效力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以上内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表述。该表述似嫌前后矛盾。毕竟,我们在刚刚接触法律时所受到的教育就是“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

  2.租赁合同无效之法律后果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要求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2)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区分下列情况处理: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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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法(通用16篇)

房屋租赁合同法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2.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房屋结构为房厅,面积平方米 该房屋产权证作为本合同附件。

  3.房屋内现有财产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租赁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为____年。自月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月、□季、□年)(大写拾元整),支付方式:。

  2.保证金给出租人。

  3.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前的最后一次支付中抵顶部分租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收取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例如房屋租赁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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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法(精选30篇)

房屋租赁合同法 篇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签订地点: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合同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结构、间数、面积、房屋质量及用途

  房屋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事项采取先租后买方式。租赁期暂定为六个月,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双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日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按照_________元/年(_________元/月)标准,采取按季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43750元,于每季度首次月15日内付清。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房屋租赁抵押金10000元,并预付一个季度租金,计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钥匙及其它设施,如水、电卡等。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装修

  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安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甲方应给予积极协助,但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第五条:出租转为购买的有关情况

  1、待乙方获得其上级行房屋购买批复后,甲、乙双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租赁合同自动失效。

  2、房屋购买按照_________元/平方米单价,以最终办理的房产证面积计算。

  3、甲、乙双方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涉及的契税、手续费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4、鉴于该房屋甲方办理了按揭贷款,为了确保双方利益,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购房资金的划拨、协助办理房产产权及过户手续。中介委托代理费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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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法(精选22篇)

房屋租赁合同法 篇1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网为你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法规及格式,欢迎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格式(写法)】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c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租赁登记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答订后____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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