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有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诉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主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更成为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场景、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故事里的人物)两人搏斗时一起坠入深崖,再生前福尔摩斯给花生留拉一封信:“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高兴。”这段话使我感到福尔摩斯为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虽然我们不可能象他那样,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她那样的精神。
读《福尔摩斯》有感
读《福尔摩斯》有感500字
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
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
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
读《福尔摩斯》有感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老师布置的同一作文题目,我的写作风格新颖,常常被老师表扬,在作文竞赛场上也小有收获。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手段,竟在游戏中成了vip!我做语文课外作业时,用新语答题,老妈反而说我答得好……
读《福尔摩斯》有感
我很喜欢看书,有的人都会喊我小书虫,而我最喜欢看侦探小说,其中的最爱就莫过于《福尔摩斯》了。福尔摩斯是我的偶像,他观察仔细,明察秋毫,有耐心,凭借这些习惯,他就可以破解一切谜案。而我呢?有点懒,没耐心,还会耍一点小聪明,下面,我就来句几个例子吧。有一次,我在家里写爸爸布置的试卷,前面的题目我都写了,可惟独附加题连看都没有看,就认为自己肯定不会写,所以就罢写了。爸爸回来之后,把我狠狠的批评了一顿,并让我把附加题补上去,我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却发现题目非常简单,甚至连一年级的小朋友都会做,于是我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把它给补了上去。还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它不仅式子“不成立”连题目也看不懂,我当时就放弃了,就先丢着不写,我先下了楼去玩,打算回来之后再写。等我回来之后,无意间瞥了一眼题目,却发现式子居然成立了,细看之下才发现,我少看了几个字,就这几个字,导致了我之前的问题。大家现在该知道我有多粗心了吧。刚刚说的缺点我一定会改正,争取向福尔摩斯靠拢!
读《福尔摩斯》有感
读福尔摩斯有感
有一天,外面狂风暴雨无法出去玩。闲在家中无事,拿起了一本很久以前就购买却没有时间看的《福尔摩斯》。
当我看完了之后,自以为很有所获。今天借此机会向大家谈谈我读福尔摩斯的感受。
福尔摩斯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小说面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5月22号死于1930年7月7日。因塑造了大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的形象而享誉世界。柯南道尔生于爱丁堡,后入爱丁堡大学学医。毕业后开诊所,仅能维持生活。闲时开始创作小说,因福尔摩斯侦探故事被人熟知喜爱。
英国著名小说家威廉.萨摩赛特.毛姆曾经是这样评价的:“和柯南道尔所写的侦探系列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受那么大的声誉。”而书中的华生对主人公福尔摩斯是这么评价的:“他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暇的机器。”
在福尔摩斯系列中有许多著名的故事如:《血家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案。在这一案中,他与他的宿敌莫里亚蒂教授犯罪界的拿破仑同归于莱辛巴赫瀑布。
他曾对莫里亚蒂教授在这么说过,“为了社会的利益,如果能毁灭你,即便与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从这句话体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无畏精神。
最终如他所说当是最危险的罪犯和最杰出的护法卫士永远葬身在了莱辛巴赫。
由于在这一案中福尔摩斯死去,很多读者不满砸其家玻璃发泄不满,作者迫于无奈遂在《空屋》一案中让福尔摩斯戏剧性的复活,而莫里亚蒂教授则永远的葬身于莱辛巴赫瀑布。真让人感到惋惜。
我家的福尔摩斯作文700字
我家里的“福尔摩斯”你知道是谁吗?哈哈,就是我妈妈,她可厉害了,不信你瞧:
记得刚放暑假,妈妈要去上班,叫我在家带弟弟,我满口答应。等她一走,我就和弟弟玩起来。我叫他干嘛,他就干嘛。我把他用卷筒纸巾捆起来当俘虏,玩打仗游戏。晚上妈妈回来,看着乱七八糟的沙发和满地的纸屑,不禁火冒三丈:“谁干的?”
我赶紧说:“弟弟!”
弟弟不敢说话,妈妈也不说话,盯着我和弟弟看了一会儿,看完了,说:“弟弟还小,不会这么捣乱,真凶只有一个,承认吧,王铭川!”
我只好承认错误,心想:“她怎么这么厉害?”从那以后,我就背地里叫她“福尔摩斯”。
今天从辅导班回家,我把书包往床上一扔,就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了。啊,电视节目真好看!娱乐节目,体育节目,看着看着,我就入迷了。突然,我听见楼下传来“福尔摩斯”的脚步声,心想:这次我不会再输给她了。我赶紧把“作案现场”布置好:把书摊在桌子上,表示我看书了;把被子弄成一个筒,表示我午睡了;把电视关掉,表示我没看;把水喷在脸上,表示我运动出汗了。万事俱备,只等“福尔摩斯”上楼。
“今天看书了吗?”她第一句话问我。
“看了,看了好多页。”
“午睡了吗?”
“睡了,睡了30分钟。”
“运动了吗?”
“运动了,身上都是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