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手抄报:推普语言文字小常识

2017-04-03

  简化字以1986年10月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中收录的简化字为准。

  正体字以195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选用的字为准,与此相对的异体字(共淘汰1027个)不再使用。

  传承字是指历史上流传下来沿用至今,未经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字。

  15、为什么要推行简化汉字?

  推行简化汉字,可经从几个方面来认识:

  第一,简化是汉字发展的总趋势。古文字从甲骨文到小篆,再向隶书、楷书的发展,无论从字形、笔画都在简化;

  第二,简化汉字是广大群众的自发要求,也是知识分子的共同愿望。今天推行的简化字,绝大多数是历代群众创造的;

  第三,简化字简便易学,有很大的优越性;

  第四,简化字已被各个使用汉字的国家、地区所接受。

  16、哪几种情形可以保留,使用繁体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规定,下列情形可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17、滥用繁体字有什么危害?

  繁体字泛滥所造成的严重危害,不容低估。

  其一,滥用繁体字使我国汉字规范化工作受到干扰,文字改革成果面临严峻挑战。

  其二,滥用繁体字给广大群众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其中,首当其冲受害都便是中小学生。

  其三,滥用繁体字加剧了社会用字的严重混乱,有损国家形象。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什么时候通过,又是什么时候开始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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