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北海监测中心研究员孙培艳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海洋环境污染源80%以上都来自陆地,包括河流带入、沿海养殖业和工业污染物排放等,因此必须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并监管确保陆源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
但部分基层海洋与渔业部门向记者反映,陆源污染物排海控制和监管面临“环保部门不下海,海洋部门不上岸”的困境。海洋管理部门只能监管到“入海排污口”和“海洋倾倒区”,对来自上游的河流难以监管。各地的环境保护部门也只能监管当地河流,对跨界河流束手无策,入海河段监管又与海洋部门界定不清。
专家认为,“环保部门不下海,海洋部门不上岸”的管理格局和行政区域分割的障碍亟待破解,形成统一、协调的海洋污染物治理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执法体系。
对于溢油事故,也要打破船舶溢油归海事部门管理,钻井平台溢油归海洋部门管理的格局。同时,应加强船舶溢油风险防控,增强海上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并加强对沿海炼化企业和钻井平台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
此外,海洋法律专家指出,海洋环境保护法自1999年修订后再没有修订过,对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后,受害者如何索赔、海洋生态破坏如何修复等内容缺乏配套规定和法律依据,亟待重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