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法律知识》辅导: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期限 如何发布学校考试成绩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审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l个月。对于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对于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