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接受捐赠的存货
1.接受捐赠时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银行存款等
2.期末,结转"待转资产价值"
(1)如果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 资产价值(按账面余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 资产准备(按差额)
(2)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各期计算交纳所得税时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 资产价值(按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按差额)
【例题2】a公司于2004年3月20日接受b公司捐赠的一批原材料,b公司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a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途中运费和保险费3万元(假定运费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假定a公司接受捐赠的存货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答疑编号0310002:针对该题提问】
2004年3月20日,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10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117
银行存款 3
(1)若a公司2004年税前会计利润大于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117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8.61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78.39
(2)若a公司2004年税前会计利润小于零,假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a公司应按在抵减当期亏损后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假定a公司2004年税前会计利润为-17万元,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117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17-17)×33%]33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84
五、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
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