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主体的概念和市场准入
(一)市场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1.市场主体的概念:它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能够独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经济实体.是具有自我组织、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等功能的市场运作有机体,包括市场上一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其实在这的市场主体就是指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登记后从事工业、手工业、商业或其他行业经营活动的个体业者.)市场主体是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
2.市场主体的特征:六个方面
1) 营利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所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本目的还在于为了获得利润.这是市场主体最本质、最重要的特征.
2) 独立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拥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主要表现形式是产权的独立性和经营权的独立性.
3) 相互间的关联性: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依靠,相互供给、相互需求,此企业的产品是彼企业的投入.这种关联性是社会化的大生产方式带来的分工与协作关系决定的.
4) 灵活性:可灵活地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而调整其经营行为.市场主体根据市场规律对生产经营战略和策略进行调整,是其生存于市场的基本功能.
5) 平等性:不同规模和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都具有与自己的市场主体资格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6) 合法性:指所有市场主体都必须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才能取得合法的主体资格.主体资格一旦确定,便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同时也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这部分内容在学习时请大家注意对各个特点的解释,理解其中的含义,都可能以单选或多选的形式出题.
例:市场主体与其他主体的最本质区别在于它的( )
a. 营利性
b. 独立性
c. 合法性
d. 相关性
答案选a.
3. 市场主体的类型: (一般了解)
按所有制、按组织形式、按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地位、按所在的行业和按企业规模的不同划分。(p222-223)
(二)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是指国家制定的企业登记许可制度,即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或服务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实行登记许可,以确认其合法经营资格,赋予其市场经营权利的管理制度.
其目的就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在法律上确认市场主体的法律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二是审查有关从事市场活动的资质条件,发放经营许可证。
《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以及《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都是这一制度的具体化.任何欲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和组织都必须经主管部门的登记许可,才能取得合法经营的资格,具有合法的民事权利能力并依法受到保护,否则就是非法经营,要受到处罚.(熟悉)
市场准入的核心是市场准入的政策法规.,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目
的
证明形式
部
门
行政许可制度
证明市场主体具有某行业或商品的经营能力与资格许可证行业主管部门
企业登记管理制度
赋予并确认经营资格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注: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分为登记和管理两个方面:登记方面又有实体和程序之分,在实体上主要有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在程序上主要有开业\变更\注销等.管理方面则主要指对违反登记法规的行政处罚.
市场准入的程序:
可分为行政审批许可程序和审核登记程序两大部分.
行政审批程序: 申请----审批----颁发许可证
审核登记程序: 申请----审核----颁发营业执照
二者区别:1)颁发证书不同,一个是许可证,一个是营业执照
2)审批程序与审核程序不同.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包括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经营条件,考核申请人,和检测鉴定产品.而登记审核只审核是否提供了需要行政许可审批的批准文件,并审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者作为法律主体的实体要件,比如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等.所以,相比较而言,行政审批所需时间较长,专业性更强.(一般了解)
二、市场主体登记制度(重点掌握)
1. 掌握三种市场主体登记制度:
登记体制类型
登记机关
登记管辖
规定条例
公司登记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导下的省、市、县三级登记管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登记制度
(
非公司法人)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营业登记制度, (
对不具有企业法人条件的经营单位,
如企业法人所属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
社会团体\
事业单位\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经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
省级以下(包括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所省(全国性公司的分公司)、市、县工商管理局(其他公司的本地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外资公司分支机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没有独立的法规来规定
这部分内容应该读得非常详细,比如:各类型公司或企业法人各由什么机构来管理登记,企业法人的主要特征有哪些,营业登记的对象具体有哪些,都应当是清楚记忆的问题,很可能成为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