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