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驾照如果被注销 重考理论需缴280元

        本报讯(记者 张睿)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对未按规定审验驾驶证而被系统自动注销驾照的驾驶人,在今年6月30日前,只要通过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恢复其驾驶许可,而该项收费为每人每次280元。
  据了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审验驾驶证(含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而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应重新考试。为使部分本身具有较熟练驾驶技术但对相应的法律法规不熟悉的驾驶人员,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经考试合格后恢复其驾驶许可,同时为减轻申请人的经济负担,这类人考试时暂免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对科目一的考试按相关规定执行,即“汽车、低速货车驾驶申请人科目一考试每人每次280元,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驾驶证申请人科目一考试每人每次140元”。此标准终止时间为200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