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规定

       1)统计专业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的甲种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者,授予由人事部统一印制、全国范围内有效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统计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以两年为一周期循环安排,考试成绩采用单科累积的方式,考试合格的科目,由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单科合格证明。规定的科目全部合格后,由国家统计局颁发统计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证书。乙种考试各单科合格证只在四年内申办合格证书有效,逾期该科目必须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