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师考试日期的确定和获知
1、全国试点统一考试的日期安排 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每年 4、6、 10、12月的第三个周日。具体考试时间于考试前14周天在:1) 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全国商务人员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2) 其他公开媒体(网站、报纸、杂志等媒体)上予以公告。3) 通过各地培训基地公告。2、考试公告 考试公告由营养师专业委员会发布。考试公告全称为《 年度第x次全国考试公告》,具有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营养师专业委员会正式文件编号。公告内容包括:1) 报考条件及需申报材料;2) 报名办法;3)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4)通报考前资格审查结果;5)下发准考证时间;6)公布各地考点和考场地址时间。7)准考证的打印与领取; 8)考试内容、时间安排;9)补考安排。 3、关于特别考场的申请 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接受除统考时间外其他时间的考试申请和设立特别考场申请。 任何单位如提出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提前3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2) 提交申请特别考场的书面申请书(范本见本部分附件);3) 申请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人数不得低于50人;4) 申请单位承担考场费用,监考人员费用(不含督考人员劳务费用)、督考员至考点的往返交通费用;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营养师专业委员会在收到培训基地提交的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给予答复,经批准后,方可安排特别考场。 申请结果不论是否获得批准,营养师专业委员会均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机构。特别考场的设立日期依营养师专业委员会的回复所定为准,如申请未获得批准,各工作机构须按照营养师专业委员会发布的考试公告要求安排考生参加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