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职业是企、事业单位管理中一个很重要的工作。许多发达国家对秘书人员有严格的要求,凡从业人员要持有秘书职业证书。我国也已决定推行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定凡在企事业单位、涉外机构中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都要接受秘书职业资格鉴定,取得资格证书,然后持证上岗。
大中专毕业生欲到企、事业单位和涉外机构从事秘书工作,具备资格证书必定成为一个很重要的条件。秘书资格鉴定,国家每年统一进行两次。
报名条件: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初级: 1、从事秘书职业一年以上; 2、职业学校秘书专业毕业; 3、经过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
中级: 1、取得初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取得初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 3、从事秘书工作四年以上并未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4、秘书专业大学专科毕业。
高级: 1、取得中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2、取得中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 3、从事秘书工作十年以上并经本职业正规培训; 4、大学专科秘书专业毕业后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 5、大学本科秘书专业后并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 开设课程及教材: 公文写作,公文处理及办公室工作,计算机知识,档案管理,公共关系与礼仪,经济管理,法律实务,复印机及传真机技术。
教材使用劳动部审定的《秘书国家职业标准》、《秘书资格鉴定考试指南》和《秘书培训和鉴定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