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法律顾问大纲—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六

第六章 金融法 
  一、银行法 
  (一)中国人民银行法 
  了解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职责、业务,金融监督管理和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法律责任。 
  (二)商业银行法 
  了解商业银行的性质、业务范围,商业银行的设立,负债业务的管理规定、资产业务的管理规定及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三)银行监督管理法 
  了解监管机构、监管对象、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机构的职责和监管措施。 
  (四)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了解现金管理机构、管理对象、具体内容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五)贷款通则 
  了解借款人、贷款人的资格、条件、权利与义务,对借款人、贷款人的限制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信托法   

  (一)熟悉信托的概念、种类、信托的设立; 
  (二)了解信托财产的概念、特征、种类; 
  (三)了解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义务; 
  (四)了解信托的变更与终止; 
  (五)了解公益信托。 
  三、证券法 
  (一)了解证券、证券法的概念、证券监管机构及其职权; 
  (二)了解证券的发行、交易及上市; 
  (三)熟悉信息披露、禁止的交易行为及上市公司收购; 
  (四)了解与证券相关的主体及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 
  四、票据法 
  (一)熟悉票据的概念和特征,票据的种类; 
  (二)了解票据法律关系及票据行为; 
  (三)熟悉票据权利; 

  (四)了解违反票据法的行为。 
  五、保险法 
  (一)了解保险的概念、特征; 
  (二)熟悉保险合同; 
  (三)了解财产保险、人身保险; 
  (四)了解保险业的有关内容,包括: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保险业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