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大纲—综合法律知识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 
  一、熟悉法、法律的概念;
  二、了解法的基本特征、作用及分类;
  三、了解法律渊源;
  四、熟悉我国法律的效力;
  五、了解法律制定;
  六、熟悉法律体系;
  七、熟悉法律规范;
  八、熟悉法律实施;
  九、熟悉法律关系;
  十、熟悉法律解释;
  十一、熟悉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第二章 宪法 来源:
  一、了解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熟悉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熟悉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和经济制度;
  四、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
  五、熟悉公民的概念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六、了解国家机构的概念、组织活动的原则和我国现行的国家机构体系。
  第三章 行政法
  一、 行政许可法
  (一)熟悉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
  (二)了解行政许可的原则;  
  四、行政诉讼法 
  (一)了解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和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二)掌握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三)熟悉行政诉讼的管辖;
  (四)了解行政诉讼参加人;
  (五)了解行政诉讼的证据,人民法院对证据的收集、审查和保全;
  (六)熟悉行政案件审判的有关内容,包括:起诉的条件、期限和行政案件审理的特点。
  五、国家赔偿法
  (一)了解国家赔偿的概念、特征;
  (二)熟悉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国家赔偿法的调整范围;
  (三)熟悉行政赔偿;
  (四)了解刑事赔偿;
  (五)了解国家赔偿的方式和标准。
  第四章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
  一、刑法
  (一)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
  (二)掌握犯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
  (三)了解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和共同犯罪;
  (四)熟悉刑罚的体系和种类,量刑,数罪并罚;
  (五)了解减刑、假释、缓刑、时效和赦免;
  (六)掌握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特征;
  (七)掌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和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五章 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 
  一、自然资源法
  (一)了解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法的含义;
  (二)了解自然资源法的体系和原则;
  (三)熟悉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制度;
  (四)熟悉土地管理法、水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节约能源法。
  二、环境保护法 来源:
  (一)了解环境保护法的概念、体系和基本原则;
  (二)了解环境监督管理机构;
  (三)熟悉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
  (四)熟悉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五)熟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六)了解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七)了解清洁生产促进法。
  第六章 社会保障法
  一、了解社会保障的概念、特征;
  二、了解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体系和基本原则;
  三、掌握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四、熟悉社会保险费与社会保险基金;
  五、熟悉养老保险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六、熟悉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七、了解社会救济的概念、特征;
  八、了解社会救济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九、了解社会救济的基本制度;
  十、了解优抚安置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第七章 国际经济法和涉外经济贸易法律制度 
  一、国际经济法
  (一)了解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
  (二)熟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包括公约适用范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买卖双方的义务及违约救济方法;
  (三)熟悉国际商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包括2000年修订所涉及的内容及各个贸易术语;
  (四)了解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概况,wto的法律体系、职能、组织机构、成员及决策方式;
  (五)了解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谅解;
  (六)了解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七)熟悉世界贸易组织协议附件一的内容,包括:货物贸易多边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八)了解政府采购协定。
  二、对外贸易法 
  (一)了解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二)了解对外贸易主体的概念、种类、资格条件、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了解对外货物、技术和服务贸易管理以及促进性政策措施;
  (四)了解对外贸易秩序。
  三、反倾销条例
  (一)了解反倾销条例中的基本概念和调查程序;
  (二)掌握倾销、损害的概念,熟悉倾销与损害的确定;
  (三)熟悉进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同类产品、国内产业的概念;
  (四)熟悉反倾销调查及其裁定,了解反倾销措施以及反倾销措施的期限与复审。
  四、反补贴条例
  (一)了解反补贴条例中的基本概念和调查程序;
  (二)掌握补贴、损害的概念,熟悉补贴与损害的确定;
  (三)熟悉专向性补贴,熟悉反补贴调查和裁决,了解反补贴措施以及反补贴措施的期限与复审。
  五、保障措施条例 
  (一)了解保障措施条例中的基本概念和调查程序;
  (二)熟悉损害调查与裁决及采取保障措施的形式;
  (三)了解保障措施的期限与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