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

2017-05-05

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伤,哀伤。
●课 文 评 点
金溪〔金溪:地名,现在江西省金溪县〕民方仲永,世隶耕〔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隶,属于。〕 。仲永生五年,未尝〔尝:曾经〕识书具〔书具: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忽啼求之。父异焉〔异焉:对此感到诧异〕,借旁近〔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自为其名: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其诗以养父母、收族〔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自是:从此〕指物作诗立就〔立就:立刻完成〕,其文理〔文理:文采和道理〕皆有可观者。邑人〔邑人:同县的人〕奇之,稍稍〔稍稍:渐渐〕宾客其父〔宾客其父:请他父亲去做客。宾客,这里作动词用,意思是以宾客之礼相待。〕 ,或以钱币乞〔乞:求取,意思是花钱求仲永题诗。〕 之。父利其然〔利其然:就是“以其然为利”,把这种情况看作有利(可图)〕 也,日扳〔扳(pān):同“攀”,牵,引。〕 仲永环谒〔环谒(yè):四处拜访。〕于邑人,不使学。
第一段: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写仲永幼年作诗的非凡才能,二是写其父贪利而“不使学”的错误做法。“不使学”,点出了仲永才能衰退的原因,预示了他“泯然众人”的结局。
“世隶耕”铺垫“未尝识书具”,衬托其非凡天资,暗点下文其父“不使学”的一个原因。
铺陈其非凡天资,处处令人称奇。
“邑人……乞之”“父利其然”“不使学”乃因果相承。
“不使学”三字为全文关键,为仲永的变化伏笔。
余闻之也久。明道〔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 中,从先人〔先人: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称(chèn):相当〕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泯(mǐn)然:消失,这里是毫无特色的意思。〕众人矣。”
第二段:写仲永才能衰竭,终于成为普通人。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与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形成鲜明对比。
以上两段为叙事部分,详述方仲永的事例。
“余闻”一句承前启后。“之”,代上述情况。
本段叙事,仅用一“闻”一“见”一“问”,寥寥数言,极简略而又层次分明。
“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情溢于言表,发人深省。
王子〔王子:王安石的自称〕曰:仲永之通悟〔通悟:通达聪慧〕,受之天〔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受,承受。〕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受于人:指后天学习所得。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禀赋,一指后天学习。〕者不至〔不至:没有达到〕也。彼其〔彼其:他〕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
 第三段:就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本段为议论部分,就事说理,表明作者的观点。
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之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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