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政治上册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复习

2017-04-03

     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

※课标要求清单  明确复习目标
课标内容 考点细化
内容: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1)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2)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3)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4)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考点解读清单  掌握必会知识
    ◇考点一  依法维护受教育的权利
    ■考点解读
    ◎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社会竞争空前激烈。只有通过接受教育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他活动中获得成功。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因此,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受教育权的含义
    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注意: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
    ◎义务教育的特征
    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具有公益性,即不收学费、杂费;具有统一性,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
    ◎侵犯初中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注意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角度考虑)
    有的家长不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的学校随意开除学生,有的校舍危险不能上课,有的教育场地被非法占用,有的不法分子扰乱学校秩序、妨碍学生学习,等等。
    ◎依法维护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非诉讼方式:寻求学校老师的帮助;寻求当地居(村)民委员会帮助;寻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或者妇联帮助;寻求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帮助。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点二  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考点解读
    ◎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巨大力量,是国家发展的先决条件。我国实现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基础在教育。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要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
    第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第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第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考点三  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
    ■考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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