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制教育课件配教案

2023-07-25

小学生法制教育课件教案 篇1

  教育目的:

  结合学校法制宣传周活动,通过本次讲座,加强学生的法制意识,使学生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教学方法:

  个案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

  教学过程:

  1、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的意义

  2、举案说法

  下面将展示两个真实的个案,请同学们听后仔细思考

  个案一、南方一座有近600万人口的城市,1991年分4批判处了172名罪犯死刑,其中18-25岁的年轻罪犯115名,占被处死人数的66.9%。为什么这么多的年轻人走上了断头台?调查研究说明,他们违法犯罪均起于少年时期,30.5%曾是少年犯,61.5%少年时犯有前科,基本都有劣迹,从小就有不好表现。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有多方面原因,家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分析,这些孩子的不良家庭影响是:一、不懂得如何教育孩子,管教无方,法制教育更谈不上;二、对孩子百依百顺,有求必应。在115名孩子中,独生子和老小占77.4%,家长溺爱至极,使孩子从小为所欲为;三、父母思想意识不健康,自身就缺乏法制意识,甚至家人中就有违法乱纪现象;四、家庭感情不和,父母离异,孩子缺少家庭温暖。

  个案二、初中生张林和几个同学在公园里打球,碰上了几个熟悉的学生,两拨人在一起玩球的过程中,张林与谭华发生了口角,谭华骂了张林,张就与他打了起来。第二天,谭华为了报仇就找了不少“哥们儿”,把张林劫到了公园里,他们把张林双手捆住后,就轮番殴打他,并用刀子划张林的脸,无论张林怎样求饶都不行,只打得他满脸是血、浑身是伤、已奄奄一息了,这帮人才离开公园。张林在被别人送往医院的途中不治身亡了。

  当张林的父母听说自己的儿子被人打死后,父亲的高血压病复发而引起了半身瘫痪,母亲则当场就晕了过去,从此,其母就整日疯疯癫癫,直至卧床不起。

  3、案例分析

  总观上述两个个案,他们之所以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原因可以归咎于以下几个方面:

  家庭原因:

  社会原因:

  学校教育原因:

  自身修养原因:

  好奇青少年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这是他们的天性。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有时对好坏良莠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如少女禾某,本是一位品学兼优、多才多艺的中学生,因看到一些大龄青年吸食毒品,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也试了试,结果一发而不可收,最后发展到以卖淫换取毒资的地步。

  盲从

  在一些共同犯罪中,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并没有完全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随其他成员盲目干事,人云亦云,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如一个少年抢劫、盗窃团伙,6人中有3人不满12周岁,这3人跟随一个16岁的“头目”在两年内作案数十起。当问到他们为什么犯罪时,他们都说:“他(指‘头目’)让我们干的。”像这样的作案人占总数的20%还多。

  攀比虚荣

  近年来,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幼小的心灵里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导致他们不择手段地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利。

  一个年仅18岁的姑娘杨某,只是为了把自己和男友打扮得漂亮潇洒,就在四年中侵吞公款60余万元。因贪慕虚荣而走向犯罪是近几年青少年犯罪最突出的特点,在56起案件中有17起,占30.35%,特别值得警惕和关注。

小学生法制教育课件配教案 篇2

  教学活动目的:

  1、培养学生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

  2、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活动形式:

  由具体案例铺开,让学生参与讨论,发言,相互交流感想和学习体会。

  活动手段:

  小组讨论,个别发言,教师总结。

  活动过程:

  一、案例引出:

  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二、学生讨论:

  问题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

  1、学生讨论发言。

  2、老师小结:有没有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比如两人开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什么伤害,不是违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坏了,达到伤残的程度,那他就是违法了,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从楼上摔下严重受伤,显然违法了。

  问题2:甲违反了什么法?

  1、学生讨论交流

  2、老师:同学们说得很对。其实在法律上,违法行为还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两种类型,他们的区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严重违法行为对人或社会造成的危害比一般违法行为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他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法,也就是俗称的犯罪。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问题3: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

  1、学生根据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和情感的投入,各抒已见。

  2、老师:同学们,你们可知道,确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罪,以及应该受到怎样的制裁,不是凭感情用事,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条文作为依据。

  根据《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问题4: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够获得哪些启示?

  学生回答。

  三、教师小结:

  同学们说得非常的好!是的,我们都是活泼好动的少年,爱玩是我们的天性,但我们在玩笑时,千万要注意安全,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伤害了别人,也不能因为一时大意让别人伤害到自己,这样的后果是既触犯了法律,又造成了双方一辈子的痛苦。那将是多么惨痛的事啊!希望同学们从今天开始注意与同学和睦相处,玩笑时注意分寸,课间注意文明休息,别让那冲动的一瞬间成为悲剧的开始。另外,我们要多学法,时刻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