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卷二 宋本纪中第二



  十一月丙子,曲赦南豫州殊死以下。巡幸所经,详减今岁田租。乙酉,诏祭晋大司马桓温、征西将军毛璩墓。上于行所讯溧阳、永世、丹阳县囚。癸巳,祀梁山,大阅水师。于中江,有白雀二集华盖,有司奏改元为神雀,诏不许。乙未,原放行狱徒系。浙江东诸郡大旱。

  十二月壬寅,遣使开仓赈恤,听受杂物当租。丙午,行幸历阳。甲寅,大赦,赐历阳郡女子百户牛酒,蠲郡租十年。己未,加太宰江夏王义恭尚书令。于博望梁山立双阙。癸未,至自历阳。

  八年春正月辛巳,祀南郊。是日,还宗祀文帝于明堂。甲戌,诏曰:「东境去岁不稔,宜广商货,逺近贩鬻米粟者,可停道中杂税。其以仗自防,悉勿禁。」

  夏闰五月壬寅,以太宰江夏王义恭领太尉。庚申,帝崩于玉烛殿,时年三十五。七月丙午,葬于丹阳秣陵县岩山景宁陵。

  帝末年为长夜之饮,每旦寝兴,盥嗽毕,仍复命饮,俄顷数斗,凭几惛睡,若大醉者。或外有奏事,便肃然整容,无复酒色。外内服其神明,莫敢弛惰。

  前废帝讳子业,小字法师,孝武帝长子也。元嘉二十六年正月甲申生。孝武镇寻阳,帝留都下。三十年,孝武入伐,元凶囚帝于侍中下省,将加害者数矣,卒得无恙。及孝武践阼,立为皇太子。始未之东宫,中庶子、二率并入直永福省。大明二年,出居东宫。七年,加元服。

  八年闰五月庚午,孝武崩,其日,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加骠骑大将军柳元景尚书令。甲子,置録尚书官,以太宰江夏王义恭録尚书事,加骠骑大将军柳元景开府仪同三司。

  秋七月庚戌,婆皇国遣使朝贡。崇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乙卯,罢南北二驰道,改孝建以来所变制度,还依元嘉。丙辰,追崇献妃为献皇后。

  八月己丑,皇太后崩。

  九月乙卯,文穆皇后祔葬景宁陵。

  冬十二月乙酉,以尚书右仆射颜师伯为尚书仆射。壬辰,以王畿诸郡为扬州,以扬州为东扬州。癸巳,加车骑将军、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位司徒。

  去岁及是岁,东诸郡大旱,甚者米一斗数百,都下亦至百余,饿死者十六七。孝建以来,又立钱署铸钱,百姓因此盗铸,钱转伪小,商货不行。

  景和元年春正月乙未朔,大赦,改元为永光。乙巳,省诸州台传。

  二月乙丑,减州郡县田禄之半。庚寅,铸二铢钱。

  夏五月,魏文成皇帝崩。

  秋八月庚午,以尚书仆射颜师伯为左仆射,吏部尚书王景文为右仆射。癸酉,帝自率宿卫兵诛太宰江夏王义恭、尚书令柳元景、左仆射颜师伯、廷尉刘德愿。改元为景和。甲戌,以司徒、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领尚书令。乙亥,帝释素服,御锦衣。以始兴公沈庆之为太尉。庚辰,以石头城为长乐宫,东府城为未央宫。甲申,以北邸为建章宫,南第为长杨宫。己丑,复立南北二驰道。

  九月癸巳,幸湖熟,奏鼓吹。戊戌,还宫。帝自以为昔在东宫,不为孝武所爱,及即位,将掘景宁陵,太史言于帝不利而止。乃纵粪于陵,肆骂孝武帝为「奴」,又遣发殷贵嫔墓,忿其为孝武所宠。初,贵嫔薨,武帝为造新安寺,乃遣坏之。又欲诛诸逺近僧尼。辛丑,免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为庶人,赐死。丁未,加卫将军湘东王彧开府仪同三司。己酉,车驾讨徐州刺史义阳王昶,内外戒严,昶奔魏。戊午,解严。开百姓铸钱。

  冬十月癸亥,曲赦徐州。丁卯,东阳太守王藻下狱死。以文帝第十女新蔡公主为贵嫔夫人,改姓谢氏。以武贲钑戟,鸾辂龙旗,出警入跸。矫言公主薨,空设丧事焉。乙酉,以豫州刺史山阳王休佑为镇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十一月壬辰,宁朔将军何迈下狱死。癸巳,杀新除太尉沈庆之。壬寅,立皇后路氏,四厢奏乐。曲赦扬、南徐二州。丁未,皇子生,少府刘蒙之子也。大赦,赃污淫盗,悉皆原荡,赐为父后者爵一级。壬子,以护军将军建安王休仁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戊午,南平王敬猷、庐陵王敬先、安南侯敬深并赐死。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