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皆据范书皇后纪补。又“司空”当在“司徒”之下。时司徒刘方,司空张奋。
〔二〕 据严可均校改。
陇西羌犯塞,执金吾刘尚将三万骑击平之。
九月庚申,司徒刘方有罪自杀。
初,梁贵人生和帝,窦后以为己子,养而隐之。贵人者,梁竦女也。
永平初,竦兄陵乡侯松因事徙边,后诏书听还本郡,阖门不出,作经书数篇,名曰七序。班固见而称之曰:“昔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一〕,梁竦作七序而窃位素餐者惭。”轻财好施,不治产业。兄嫂舞阴长公主振施诸梁,亲疏有序,然犹独敬异竦,衣裘品物事殊别。竦未尝独飨,常与宗族共之。竦少长京师,逮父兄时游士林,故不乐归乡里。雅有大志,每登高望远,未曾不叹息曰:“大丈夫居世,生当封侯,死当庙食。诗书足以自娱,州郡之职,但劳人耳。”竦生二男三女,长男棠及翟,长女凭及二贵人〔二〕。
〔一〕 见孟子滕文公章句下。
〔二〕 “凭”,蒋本据范书改作“ 嫕”。通鉴考异曰:“嫕”,袁纪皆作“凭”,是宋本即如是,而黄本亦然,故仍复其旧,以存异文。
初,马太后〔求〕良家女〔一〕,贵人与姊以选入宫,得幸于帝,生和帝。竦不胜喜,与舞阴长公主私相庆,语泄,闻于窦氏。窦氏欲专名太子外家,心恶梁氏,欲毁贬之。乃诬以恶逆,诏郡县考竦,死狱中,家属〔复徙九真〕〔二〕,舞阴公主居新野,使者护守之。〔三〕贵人与姊以忧死,葬礼有阙。
〔一〕 据范书补。
〔二〕 据范书梁竦传及袁纪文义补。
〔三〕 范书作“坐徙新城”,注曰:“新城,今洛州伊阙县也。”与袁纪异。
窦后崩,舞阴公主子梁扈遣从兄擅奏记三府曰〔一〕:“春秋之义,母以子贵〔二〕,汉家旧典也。今梁贵人亲育圣躬,而不蒙尊号。”三府甫得记〔三〕,谢遣擅。太尉张酺独见擅,具问之,曰:“
此公之职,而梁氏之福也。”会以蝗飞过京师,召见对说,因具言擅记。上曰:“意云如酺,不知葬礼有阙也?”对曰:“陵上宜置长史,加祠祭之礼,收录诸舅,以明亲亲〔四〕。”上复曰:“于义如何?”酺曰: “今春秋之义,汉家有行事。梁、窦并为名姓,保守河西,以忠获封。窦宪兄弟不轨,太后谤议籍籍,闻于天下。姓族〔无〕(死)以逾梁氏〔五〕,加以亲外家,诚宜尊显。”上曰:“非君孰为朝廷思〔六〕!大家事籍籍〔七〕,君所知。”上深纳酺言。会贵人姊凭上书曰:“同产女弟贵人前充后宫,蒙先帝厚恩,得见宠幸,皇天所授,诞育陛下。为窦宪兄弟谮虐,妾父竦冤死牢狱,骸骨不掩,母、孤弟远徙万里,独妾遗脱,逃伏草野,常恐没命,无由自达。值陛下神圣之德,统览万机,宪兄弟皆已伏诛,海内旷然,各得其所。妾得苏息,拭目更视,乃敢昧死自陈。妾窃悲死父既冤,不可复生,母年七十,远在绝域,不知死生,愿乞母、弟还本郡,收葬竦骨。妾闻文帝既立,薄氏蒙荣〔八〕;宣帝继统,史氏复兴〔九〕。妾自悲有薄、史之亲,独不蒙外戚余恩。”辞甚悲切,上恻然感悟,使中常侍掖庭令杂讯问,凭辞语证明。
〔一〕 范书梁竦传,“擅”作“□ ”。
〔二〕 隐公元年公羊传曰:“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三〕 蒋本原阙“甫”字,南监本作“捕”,黄本作“补”,并无“三府”二字。疑“捕 ”、“补”均系“甫”之误,其意言三府始得记,不敢受理,谢而遣之也。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