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孝质皇帝纪卷第二十

〔一〕 指九江徐凤、马勉、黄虎等义军纵横徐、扬二州之事。

〔二〕 “献陵”,范书作“宪陵” ,即顺帝陵也,袁纪作“献”,误。又“宪陵”通鉴作 “建陵”,亦误。康陵乃殇帝之陵,以其幼薨,建陵于慎陵茔内。

  己未,葬孝冲帝于怀陵。

  二月乙酉,大赦天下。赐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贞妇帛,人二匹。

  三月,扬州盗贼马勉自称皇帝〔一〕,伏诛。

〔一〕 按殇帝纪曰:“马勉称‘黄帝’。”而通鉴从袁纪。然据下文华盖称“黑帝”,恐当以范书作“黄帝”是。

  夏五月丙辰,太后诏曰:“孝殇皇帝虽不永祚,即位逾年,君臣礼成。孝安皇帝承袭统业,而前世命恭陵为康陵之上。追览前代位第之宜,先后相逾。昔定公追顺祀礼,春秋善之。其令恭陵次康陵,宪陵次恭陵。 ”

  六月,鲜卑寇代郡,杀掠吏民〔一〕。

〔一〕 “吏民”原误倒,故正之。

  秋九月庚戌,太傅赵〔峻〕(岐)薨〔一〕。

〔一〕 据袁纪上文及范书改。

  冬十二月,九江盗贼华盖自称“黑帝”,伏诛。

本初元年(丙戌、一四六)
  春正月,诏曰:“昔尧命四子,以钦天道〔一〕。洪范九畴,休咎有象〔二〕。夫瑞以和降,异以逆感,休征应天,前圣所重〔三〕。顿州郡轻慢,竞逞残暴,陷人于罪,民罹其害,恶气伤和,以致灾眚。书曰:‘ 明德慎罚。’〔四〕方春东作,育养敬始。其敕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验,以崇在宽。”
〔一〕 书尧典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讹。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

〔二〕 九畴者,一曰五行,二曰敬用五事,三曰农用八政,四曰协用五化,五曰建用皇极,六曰乂用三德,七曰明用稽疑,八曰念用庶征,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见书洪范。按每畴各有其辞。其八庶征,疏曰:“庶,众也;征,验也。上为善政则众。验有美恶,休征叙美行之验,咎征叙恶行之验。”

〔三〕 惠栋曰以上乃据洪范五行传之文也。

〔四〕 见书康诰。

  三月庚申〔一〕,诏曰:“九江、广陵二郡,俱罹寇害,残夷最甚,民失农业,生者饥乏,死者委弃。昔之为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己有之〔二〕。今我元元,婴此饥馑,方春赈贷,掩骼之时〔三〕。其调比郡见谷〔四〕,出廪大小口各有差。收葬骸骨,悉心经营,以称朕意。”

〔一〕 范书作“二月庚辰”。按三月丙戌朔,无庚申,庚申乃二月第四日。则袁纪“三” 当是“二”之误。

〔二〕 书说命下曰:“一夫不获,则曰时予之辜。”注曰:“伊尹见一夫不得其所,则以为己罪。”

〔三〕 礼记月令言:孟春之月,“ 掩骼埋胔”。注曰:“谓死气逆生也。骨枯曰骼,肉腐曰胔。”

〔四〕 杨树达曰:“比郡,谓邻近之郡。”

  夏四月,令将军以下至六百石,遣子诣太学试受业,满岁课试,以高第五人补郎,次第五人太子舍人。

  六月丁巳,大赦天下。赐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贞妇帛,人三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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