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前 言

  然而清王鸣盛于十七史商榷中言:“宏所采亦云博矣,乃竟少有出范书外者,然则诸书精实之语,范氏摭拾已尽。”这就是说,范书是诸家后汉书的总结性之作,要想弄清东汉历史,只要有范书就足够了,而包括袁宏后汉纪在内的其他诸家后汉书,已没有什么参考价值。这一观点确实代表了不少学者的看法。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范书博大精深,许多成就确非袁宏后汉纪所能企及。但是袁纪一则早成于范书五十多年,不少方面更接近于原始材料,因而史料价值不仅不低于范书,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要高于范书。二则袁纪的精实之语,也并非全被范书所吸取,“其中多有范氏所删取而不尽录者 ”,往往可以订正范书的谬误和补充范书的不足。

  如鲁丕举贤良方正对策、尚敏陈广学校疏、张衡和马融的阳嘉二年京师地震对策、朱宠与郑凯论颍川士人,以及明、章二帝的某些诏文,均不见于范书。其他与范书各有详略的情况则更多。如卷二十引朱穆奏记中有一段范书即失载,其文曰:“河内一郡,尝调缣素绮縠才八万余匹,今乃十五万匹。官无见钱,皆出于民。民多流亡,皆虚张户口,户口既少,而无赀者多,当复割剥,公赋重敛。”对了解东汉中期统治者的横征暴敛及其恶果很有帮助。

  再如马续补撰班固汉书七表及天文志之事,有关佛与佛学思想在汉时传播的情况,有关朱宠生平和邓禹子邓股的事迹,均赖袁纪而得以保存下来。

  此外,袁纪(一)可以订正范书的时间之误,如建武十一年光武帝幸南阳的月份、建宁元年九月朱瑀盗发窦武奏疏的日子,通鉴都舍范书而从袁纪。(二)可以订正范书地名之误,如和帝系葬于顺陵而非慎陵,刘攽即据袁纪以纠正范书及李贤注的错误。(三)可以订正范书谥号之误,如舂陵考侯当是孝侯之误。(四)可以订正范书姓名之误,如寒朗当作寋朗。(五)可以订正范书职称之误,如乐松非任中常侍而是侍中。(六)可以订正范书史实之误,如田况非败于赤眉,而是赤眉战败,不得不转入青州。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正如王铨所说的那样,“读荀袁之纪,如未尝有班范之书;读班范之书,亦如未尝有荀袁之纪也。各以所存,自达于后也”。范袁二书各有其不可泯灭的史料价值,不可有所偏废。清惠栋后汉书补注之所以能取得较大成就,就与大量利用袁纪的材料以考订范书有关。

  不仅如此,袁纪还保存了东观记天文志、五行志及西域传佚文十五条,华峤书之论四条。既让我们能更多地窥知这些佚书的原貌,也推翻四库馆臣关于东观记天文志已全阙的旧说。

  无怪刘知几曰:“世言汉中兴史者,唯范、袁二家而已。”这一书一纪,相得益彰,以袁纪配范书,符合事实,绝非溢美之辞。

  显而易见,袁宏后汉纪这座有待进一步发掘的史料宝库,是研究秦汉史必不可少的重要典籍。

    三
  后汉纪在史学上也颇具特色,有所创新。
  首先,袁宏在荀悦“通比其事,例系年月”写作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为“言行趣舍;各以类书” 的撰述方法,以达到“观其名迹,想见其人”的目的。

  袁宏的“类书”,归纳起来有以下二种形式:

  其一,把某人的某一品德,因类举事,末尾概括为“某某皆此类也”的品题式结语。如写王丹,则曰“ 其高抗不屈皆此类也”;写朱晖,则曰“其信义慎终皆此类也”;写乐恢,则曰“其不念旧恶,耻交进趣,皆此类也”;写周举,则曰“其公亮不挠皆此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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