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列女传》卷之七 孽嬖传

  鲁宣缪姜

  缪姜者,齐侯之女,鲁宣公之夫人,成公母也。聪慧而行乱,故谥曰缪。初,成公幼, 缪姜通于叔孙宣伯,名乔如。乔如与缪姜谋去季孟而擅鲁国。晋楚战于鄢陵,公出佐晋。将 行,姜告公必逐季孟,是背君也,公辞以晋难,请反听命。又货晋大夫,使执季孙行父而止 之,许杀仲孙蔑,以鲁士晋为内臣。鲁人不顺乔如,明而逐之,乔如奔齐,鲁遂摈缪姜于东 宫。始往,缪姜使筮之,遇艮之六。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 “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咎。’元,善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 也;贞,事之干也。终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咎。今我妇人而与于乱,固在下位,而有不 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放,不可谓贞。有四德 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不得出矣。”卒薨 于东宫。君子曰:“惜哉缪姜!虽有聪慧之质,终不得掩其淫乱之罪。”诗曰:“士之耽 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此之谓也。 颂曰:缪姜淫泆,宣伯是阻,谋逐季孟,欲使专鲁,既废见摈,心意摧下,后虽善言, 终不能补。

  陈女夏姬

  陈女夏姬者,陈大夫夏征舒之母,御叔之妻也。其状美好无匹,内挟伎术,盖老而复壮 者。三为王后,七为夫人。公侯争之,莫不迷惑失意。夏姬之子征舒为大夫,公孙宁仪、行 父与陈灵公皆通于夏姬,或衣其衣,或裴其幡,以戏于朝。泄冶见之,谓曰:“君有不善, 子宜掩之。今自子率君而为之,不待幽闲于朝廷,以戏士民,其谓尔何?”二人以告灵公, 灵公曰:“众人知之,吾不善无害也。泄冶知之,寡人耻焉。”乃使人征贼泄冶而杀之。灵 公与二子饮于夏氏召征舒也,公戏二子曰:“征舒似汝。”二子亦曰:“不若其似公也。” 征舒疾此言。灵公罢酒出,征舒伏弩厩门,射杀灵公。公孙宁仪、行父皆奔楚,灵公太子午 奔晋。其明年,楚庄王举兵诛征舒,定陈国,立午,是为成公。庄王见夏姬美好,将纳之, 申公巫臣谏曰:“不可。王讨罪也,而纳夏姬,是贪色也。贪色为淫,淫为大罚。愿王图 之。”王从之,使坏后垣而出之。将军子反见美,又欲取之。巫臣谏曰:“是不祥人也。杀 御叔,弒灵公,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天下多美妇人,何必取是!”子反乃止。庄王以 夏姬与连尹襄老,襄老死于邲,亡其尸,其子黑要又通于夏姬。巫臣见夏姬,谓曰:“子 归,我将聘汝。”及恭王即位,巫臣聘于齐,尽与其室俱,至郑,使人召夏姬曰:“尸可得 也。”夏姬从之,巫臣使介归币于楚,而与夏姬奔晋。大夫子反怨之,遂与子重灭巫臣之族 而分其室。诗云:“乃如之人兮,怀昏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言嬖色殒命也。 颂曰:夏姬好美,灭国破陈,走二大夫,杀子之身,殆误楚庄,败乱巫臣,子反悔惧, 申公族分。

  齐灵声姬

  声姬者,鲁侯之女灵公之夫人,太子光之母也,号孟子。淫通于大夫庆克,与之蒙衣乘 辇,而入于闳,鲍牵见之,以告国佐。国佐召庆克,将询之,庆克久不出,以告孟子曰: “国佐非我。”孟子怒。时国佐相灵公,会诸侯于柯陵,高子鲍子处内守,及还,将至,闭 门而索客,孟子诉之曰:“高鲍将不内君,而欲立公子角,国佐知之。”公怒,刖鲍牵而逐 高子、国佐,二人奔莒,更以崔杼为大夫,使庆克佐之,乃帅师围莒,不胜,国佐使人杀庆 克,灵公与佐盟而复之。孟子又愬而杀之。及灵公薨,高鲍皆复遂杀孟子,齐乱乃息。诗 云:“匪教匪诲,时维妇寺。”此之谓也。 颂曰:齐灵声姬,厥行乱失,淫于庆克,鲍牵是疾,谮愬高鲍,遂以奔亡,好祸用亡, 亦以事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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