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观汉记》东观汉记卷十一

 

  传六
   任光
  任光,〔一〕字伯卿,初为乡啬夫。〔二〕汉兵攻宛,军人见光冠服鲜明,令解衣,将斩而夺之。会光禄勋刘赐适至,视光容貌长者,乃救全之。御览卷六四六
  扶柳县廷掾持王郎檄诣府白光,光斩之于市。〔三〕范晔后汉书卷二一任光传李贤注

  光武平河北,任光伯卿暮入堂阳,使骑皆炬火,〔四〕天地赫然尽赤,堂阳惊怖,即夜降。御览卷八七0

〔一〕 “任光”,南阳宛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

〔二〕 “乡啬夫”,续汉书百官志云:“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

〔三〕 “光斩之于市”,范晔后汉书任光传云:“更始至雒阳,以光为信都太守。及王郎起,郡国皆降之,光独不肯,遂与都尉李忠、令万脩、功曹阮况、五官掾郭唐等同心固守。廷掾持王郎檄诣府白光,光斩之于市,以徇百姓。”李贤注云:“东观记扶柳县廷掾。”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辑录。

〔四〕 “使”,原误作“悬”,聚珍本作“使”,今据改。范晔后汉书任光传云:“世祖遂与光等投暮入堂阳界,使骑各持炬火。”


   任隗〔一〕
  任隗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二〕御览卷二四一
  建武八年,〔三〕始置将作大匠,自任隗始。六帖卷七五

  任隗,字仲和,拜司空。〔四〕永元初,外戚秉权,朝臣畏竦,莫敢抗省。惟隗与袁安同心合意,〔五〕数犯严谏,〔六〕举窦宪并诸党,免官争奏。〔七〕 书钞卷五二

  屯卒,〔八〕子腾嗣。〔九〕范晔后汉书卷二一任隗传李贤注

〔一〕 “任隗”,任光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又见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一三亦略载其事。

〔二〕 “任隗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御览卷二四一引云:“马廖、任隗皆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辑录此条时已删去马廖。

〔三〕 “建武八年”,姚本同,聚珍本作“建武元年”。按此当作“建初元年”。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蔡质汉仪云:将作大匠“位次河南尹,光武中元二年省,谒者领之,章帝建初元年复置”。建初元年复置将作大匠时,即以任隗为此官。范晔后汉书任隗传云:“肃宗即位,雅相敬爱,数称其行,以为将作大匠。将作大匠自建武以来常谒者兼之,至隗乃置真焉。”此可为确证。

〔四〕 “拜司空”,时在章帝章和元年。

〔五〕 “合意”,姚本、聚珍本作 “毕力”,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

〔六〕 “严”,姚本同,聚珍本作 “颜”。按“颜”字是。

〔七〕 “举窦宪并诸党,免官争奏 ”,此二句姚本、聚珍本皆无,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同。

〔八〕 “屯”,任隗之子。

〔九〕 “子腾嗣”,范晔后汉书任隗传云:隗“永元四年薨,子屯嗣。帝追思隗忠,擢屯为步兵校尉,徙封西阳侯。屯卒,子胜嗣”。李贤注云:“东观汉记‘胜’作‘腾’。”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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