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农业租赁合同

2025-04-03

农村土地农业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

  身份证号码: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详细情况: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经县乡村亩土地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进行农业种植利用:总面积:亩,地块共数:块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年。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标准

  乙方按每亩每年  元支付租赁费用,并于本协议订立之日的次年对应日5天内支付甲方上一年度的承包费用租金共计  元,大写,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租赁费用。

  四、其他事项声明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青苗补偿为乙方所有。

  政府相关对农补贴由甲方所有。

  (五)租赁期间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其次才考虑法律途径。

  七、附件;

  (一)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并于签字之日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人: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农村土地农业租赁合同 篇2

  甲方:茶陵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茶陵县农村信用社联社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资源”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置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置换地块概况

  1、甲方在茶陵大道旁,衡炎高速互通口对面有一地块,面积47446.3平方米。

  2、现甲方愿意将该地块,面积为11492.53平方米的土地与乙方位于茶陵大道与茶乡路交界处,面积为13322平方米的土地进行置换。

  3、甲乙双方自愿置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

  二、违约责任

  1、乙方将其原地块的国土手续交还国土部门,再办理土地权属事宜。

  2、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协议签订之日生效,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位于茶陵大道旁,衡炎高速互通口对面地块的11492.53平方米土地归乙方所有。乙方位于茶陵大道与茶乡路交界处,面积为13322平方米的土地归甲方所有,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三、其他

  1、本次土地置换应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的土地置换应以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议上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xx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农业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新的水源地(以下简称“水源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权范围

  1、甲方依据本合同无偿提供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 ,面积 平方米。对该水源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甲方保证拥有上述水源地的合法、完全的处分权利。上述与水源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二、使用期限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算。

  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约定的使用期限前在水源地上进行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入使用期限。

  三、土地用途

  1、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用途为乙方生产取水用地。

  2、在水源地土地使用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水源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

  四、土地交付使用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五、该合同所约定水源地为土地置换(甲方因开发区规划需要征用了乙方原水源地,详见《拆迁补偿协议》),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费及任何费用。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水源地之土地使用权。

  2、甲方应支持乙方,在水源地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水源地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

  5、甲方保证为乙方办理该水源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

  乙方:

  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2、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3、乙方有权在水源地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七、合同的变更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八、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并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

  九、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十一、其他规定

  1、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

  2、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