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租赁工程机械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工程机械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租赁设备如下;
二、计算支付
1、租赁费用租金按月支付,每月 号为结算支付日期,所结算和支付的费用为上月的租赁费用,甲方以转账形式结算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提供发票。
2、结算时,乙方凭甲方机械管理部门提供的机械运转记录和罚款记录到合同部进行结算。
3、设备进场、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支付。
三、甲方负责燃油费用和机械操作员食宿,乙方负责其他全部机械日常费用。
四、乙方必须配备两名机械操作手24小时听从安排,乙方机械必须保证保险手续齐全(含司机保险),乙方机械操作人员在安全的情况下服从甲方指挥调配,
并按甲方指定位置停放,否则出现一切机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例如油料丢失,机械扳手部件丢失等)。如有不听从安排的,每次事情节扣除相应租金。
五、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因机械性能不好,影响正常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机械或将所租用机械退租。机械每月维修时间累计不能超过2天,超出两天扣除超出天数租金。
六、因地震、降雨、灾害天气造成停工三天以上,甲方按天扣除租赁费用。
七、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九、补充: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账号 开户行:
联系人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长期租赁工程机械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甲方把青海天峻县苏里乡花儿地露天煤炭基地剥离土方和煤炭挖掘装载,工程总承包给乙方施工,但矿区内公路维修属乙方义务,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二、单价:乙方承包甲方土方剥离和挖掘装载煤炭以立方米计算工资,每立方16元/m3人民币。
三、结算付款方式:甲方和乙方在开工过程中,以每天一小结算工程量及煤炭土方数,每一个月大结算,甲方付清乙方在一个月之内的工程款。
四、路程:乙方在帮甲方施工,第二条单价是以一公里范围之内计算,如超过500米则按两公里计算,也就是在原单价16元/m3的基础上再加1元/m3即17元/m3。以此类推。
五、耗损:乙方施工工程车辆进甲方工地后,如甲方因政策或各种因素,不能继续施工,由甲方应全额承担乙方工程车辆的所有费用。又如甲方地基因下雨使乙方不好施工则双方协商再施工。乙方承包施工期为一年。
六、二次装车:甲方因煤成堆,乙方需第二次装车,则甲方应付给乙方装车费计2元/m3。
七、管理:乙方在施工中一切听从甲方指挥,乙方不准故乱挖掘乱倒。
八、施工时乙方要认真施工,确保甲方煤炭质量,不准将土和煤混杂不清。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长期租赁工程机械合同 篇3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因施工需要购买乙方建材设备(包括搅拌机、自动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液压钢筋调直切断机、钢筋切割机)。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诚实信用,平等自愿,质量第一”的原则,共同制定以下合同:
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
1、甲方购买乙方全套机械设备总金额: 元
二、付款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给乙方先付订金 万元,待乙方将货物全部运送到甲方场地后,待乙方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给乙方付全款。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从收到甲方订金之日起,并按时将全部设备运输到施工场地,并承担装卸运输等费用,五十天内完成全部安装任务, 天内完成调试,以上共计 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为正式交货日期。
四、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甲方要安排人员对乙方运输到场的所有设备逐一进行核实验收,对产品型号、规格、质量等,如发现质量有问题,乙方要负责调换,不得推诿,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安装。由此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乙方调试后的 天内甲方要验收完毕,双方出示验收合格证书。
五、验收时间:
(1)、验收时间:从乙方调试运行后的 天内;
六、安全要求:
乙方全面负责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施工,责任到人。期间,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经济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等培训,以便使甲方人员掌握全部使用技术,能独立正常地使用、维修和保养设备。
八、保养方式:
自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要求维修通知后三天派人到设备现场维修,设备维修所用的材料成本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付现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要负责包换或维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后支付实际费用,如乙方不能修理或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将根据情况扣减相应的保质金,每延迟一天,甲方要扣减乙方 %的保质金,乙方超过三十天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未能将设备维修在正常使用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设备未按照合同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收款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履行或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取得有关方面的证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6、甲方要确保乙方正常施工安装,无故给乙方造成不能够正常安装,从而影响乙方安装进度,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所补充和变更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合同有效期为 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