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设备保养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电梯实施保养服务:
1、 设备位置:
2、 设备编号:
3、 设备型号:
4、 数量(台):
二、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 年。
三、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四、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2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1.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1.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5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1.6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1.7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2.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2.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4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2.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材料费。
2.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2.7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五、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电梯编号(甲方) 电梯型号 数量(台) 层站 载重kg 速度m/s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年合计(人民币)
年度电梯保养费总计(大写):
六、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第六个月向受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
七、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八、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12、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梯设备保养合同 篇2
发包方 (甲方):__承包方 (乙方):___ 工 程 名 称:__
工 程 地 点: __
签 约 地 点: 签 订 日 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电梯设备系统的维修保养一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维修保养项目
电梯设备的日常检测、保养及维修,具体电梯型号、数量等见附件一“电梯设备清单”。
第二条 维修保养内容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维修保养标准及附件二“电梯设备维修保养标准”的规定,依照电梯设备清单编制出年度、半年、月、周维修保养计划,该保养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按照该计划定期进行保养,并解决电梯设备的突发性故障。
第三条 维修保养期限
本合同维修保养期为_个月,自 _年 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四条 维修保养费用和付款方式
1. 乙方维修保养电梯设备的单价见附件三“报价表”,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维修保养的电梯数量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2. 本合同价款按月支付,每月15日前甲方按乙方实际维修保养的电梯数量向乙方支付上月维修保养费。
3. 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以延迟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发票。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2. 甲方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3. 甲方应向乙方上门检测、保养、维修的工作人员明示其应遵守的甲方规章制度。 4.甲方免费提供不少于10平方米监控场地给乙方使用,监控场地内产生的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按维修保养计划的要求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乙方应为甲方配备2名(法定节假日还应按需要增加)电梯维修人员在_X营业时间内驻场监控电梯的运行状况(每天巡查所有运行电梯不少于3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维修、更换电梯饰面等易损配件(保证完好率达到98%以上);当电梯发生故障时,应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分钟内到现场处理故障。
3. 如遇法定节假日,乙方应于节假日前对系统进行检测、保养,以保证系统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行。
4. 乙方应提供24小时设备紧急故障处理及意外事件处理的技术性服务。
5. 乙方应具备配合_对电梯使用需求,改变电梯使用功能的技术力量。(注:指不违反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守则允许情况下而作技术性功能改变)。
6.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每年质监部门对全场电梯的年度检验并保证达标。(注: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并负责协助甲方办理电梯年审手续,年审费用由甲方支付;但因乙方维修保养不当而造成电梯年审不合格所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自己制定
7.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格式要求做好电梯设备的日常巡查、维修保养及故障事故处理等详细记录工作,及时反馈甲方审核存档。具体但不单指以下内容:
1)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电梯定期保养计划表供甲方审核; 2)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电梯保养报告登记表》供甲方审核;
3)每周一上午10:00时前提交上周《电梯日常巡查记录表》、《电梯保养反馈表》供甲方审核;
4)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伤人事件的第二天提交《突发事件设备分析及处理记录表》供甲方审核。
8. 在广场新装电梯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申报及验收手续。
9. 如乙方在检测中发现需更换配件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该通知中应列明更换的
10.对已停用的_台电梯,乙方应每月进行一次免费的基本项目保养。如甲方将其投入使用的,从实际投入使用之日起甲方应按附件三“报价表”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养费用。
11. 对还在厂家保修期内的电梯,乙方需要配合甲方进行监督,免费保养期满后如由乙方保养的,甲方应按附件三“报价表”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养费用。
12. 因乙方原因对虎门天河城的设备设施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应按应付未付款额的0.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定期进行检测、保养工作或接到甲方通知后未按合同约定到场排除故障或维修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经甲方提出异议仍不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相谅解,互相支持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_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年审需要原件合同一份备案。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电梯设备保养合同 篇3
建筑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第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8、防排烟系统;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应急广播系统;
11、消防专用电话;
12、防火分隔设施;
13、消防电梯;
14、细水雾灭火系统;
15、干粉灭火系统;
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8、灭火器;
1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维修保养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修保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3、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并及时通知乙方修复。
4、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更换建筑消防设施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5、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甲方应当明确是否继续与乙方签订维保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
5、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导致未发现设施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擅自违规操作造成故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2、向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郝井波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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