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工作人员挖掘机出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挖掘机在租赁过程中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就挖掘机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
二、租赁期限
20__年月实际租赁期限以双方确认的进退场时间为准。
三、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提供挖掘机一台,工作人员贰名,确保设备工作正常,如因机械故障,月度内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的,则按实际停工天数扣除租金,日租金按月租金÷30日来计算。
2.甲方自理挖掘机的维修配件费用,及现场安保工作,确保在合同期内安全施工。
3.甲方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
四、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承担挖掘机的柴油消耗,柴油由我方物资部来采购,费用先由甲方先行垫付。
2.乙方负责挖掘机作业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3.乙方认为设备故障影响到其它设备施工的,可要求甲方更换设备,甲方没有设备更换的,可要求甲方退机。
五、租赁设备的使用地点和用途:
地点: 区总承包工程。
用途:配合管桩施工,道路施工,及配合其他零星项目施工。
六、租金的结算和支付:
1.月租金元)来计算。
2.租金于次月20日结算一次,每次结算完毕,乙方应在3日内支付完当月全部结算租金,付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供收款单据。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九、综上所述,甲、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带工作人员挖掘机出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典》、《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自愿将其有权处分的财产质押给乙方,取得相应当金,到期后赎回。经乙方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典当的财产为::
当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帐面价格: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典当财产估价人民币_____元整,折当率为_%,实际典当额为_____元整。月综合费率为___%,月综合费用_________元乙方给付当金时一次性扣收。免收利息。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将当物移交乙方占有,从乙方实际收到甲方当物时本合同生效。
第四条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当物,并不得挪用。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本合同约定期限。如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准转让质押物。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签定、登记,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物。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4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当金及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当金及相关费用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完合同的,质押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当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当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当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质押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
带工作人员挖掘机出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正铲作业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m。
3、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
4、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5、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6、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
7、现场作业时,必须注意地下管线、电缆的深度,地下管线不明确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进行操作。
8、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9、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10、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1、驾驶司机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及现场专业人员只会操作,否则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的不安全情况,责任由乙方负责。
1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