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房屋出租协议 篇1
出租人(乙方):_____
承租人(甲方):_____
一、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二、租赁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金(大写)________
四、租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________
五、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六、租赁房屋的用途:________
七、租赁房屋的维修:________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八、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九、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十、定金(大写)________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十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十三、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应付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工商局房屋出租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合同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结构、间数、面积、房屋质量及用途房屋地址:
第二条:租赁期限本事项采取先租后买方式。
租赁期暂定为六个月,甲方从__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双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日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按照175000元/年(14580元/月)标准,采取按季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43750元,于每季度首次月15日内付清。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房屋租赁抵押金10000元,并预付一个季度租金,计43750元。
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钥匙及其它设施,如水、电卡等。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装修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安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甲方应给予积极协助,但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第五条:出租转为购买的有关情况
1、待乙方获得其上级行房屋购买批复后,甲、乙双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租赁合同自动失效。
2、房屋购买按照10500元/平方米单价,以最终办理的房产证面积计算。
3、甲、乙双方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涉及的契税、手续费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4、鉴于该房屋甲方办理了按揭贷款,为了确保双方利益,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购房资金的划拨、协助办理房产产权及过户手续。
中介委托代理费由乙方承担。
5、甲、乙双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60%预付给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将资金支付给甲方,并监督、协助甲方偿还按揭贷款。
6、甲方偿还贷款后,应积极办理乙方名下的产权(房产证)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支付预付款后30日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并向乙方移交。
7、经乙方收到并验证产权手续的合法合规性后15日内,乙方将剩余60%房款支付给中介机构,并由中介机构转付给甲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的,乙方每日按照购房总价的0.3‰向甲方支付罚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交付出租房屋给乙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5000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
3、甲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或在乙方取得批复后不与乙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的,应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乙方全部装修款以及乙方为使用此房所支出的其他所有费用,同时另行支付违约金10000元。
4、乙方违反合同,自行装修房屋、租赁期满后不购买此房,应赔偿租赁前甲方全部装修款20__00元,同时另行支付违约金10000元。
4、甲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移交产权手续,每日按照购房总价的0.3‰向乙方支付罚金。
5、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甲方支付房款,每日按照应付款项的0.3‰向甲方支付罚金。
第七条:免除条件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承诺对此房屋充分拥有合法产权,否则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前发生的任何费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商局房屋出租协议 篇3
甲方(名称):_________乙方(名称或名字):_________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_________签署: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于:_________签于:_________
经纪机构名称:_________
经纪人姓名:_________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
附件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市场化居住房屋租赁行为。
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二、本合同条款中的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要求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三、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同时,出租人还应向承租人出具该租赁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
四、居住房屋租赁,应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凡承租的居住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的;其中,承租集体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低于4平方米的,将不予办理登记备案。在租赁期内,乙方增加同住人的,应当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均承租面积标准,并书面告知出租人。
五、居住房屋租赁中,凡境内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包括承租的同住人),在按规定向租赁居住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租赁信息记载后,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领取《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六、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七、根据市物价局的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应按人民币50元/件的标准向登记备案机构缴纳登记备案费。但境内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承租人租赁居住房屋的,在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仅需缴纳人民币20元/件;而办理租赁信息记载的,则不收费。
八、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农场系统受理处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九、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十、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出租人应将房屋出租的情况及时通知该房屋所在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利于物业管理企业掌握房屋使用情况,更好地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