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计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____________元,按年结算。每年年初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七、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小区_____楼_____住宅用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止。
二、租金、押金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千_____百_____十_____元整。乙方每_____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在上期房租到期前_____天内支付。押金为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且乙方不再租赁的,甲方在乙方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且确认屋内家具家电等设施没有损坏后退还给乙方。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3、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家居家电等设施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
4、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个月检查一次,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5、 房屋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6、 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付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不到协议期退房的,押金不退。
7、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_____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8、 租赁期满,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_____个月告知甲方。
四、其他约定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_____个。
(2)柜子_____个。
(3)电脑桌_____个。
(4)空调_____台。
(5)热水器_____台。
(6)电视_____台。
(7)房间钥匙_____把。
(二)当前的水、电、气等表状况:
(1)水表户号____________现为_______度;
(2)电表户号____________现为_______度;
(3)燃气户号____________现为_______度。
五、关于争议
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从双方签定协议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于:杭州市某某区某某街道某某小区________幢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间数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房屋质量适合居住。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现金支付,每次预付后3个月租金,先预付后租住。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居住。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________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墙体、地板、厨房灶具、马桶、热水器、空调、电视机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承租人提出维修需求后最长10日内维修完毕,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无(若由于承租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出租人负责维修的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当负责维修或者赔偿)。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
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不允许承租人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经出租人允许的除外。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________。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不允许,经出租人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定金(大写)元。承租人于年月日前支付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日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出租人故意隐瞒与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租赁期满后3日内腾空房屋并交还钥匙。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
出租人(签字):________承租人(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签订此房屋租赁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下面是关于浙江房屋租赁合同的详细内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共层,第层。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千 百 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 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租赁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家具:衣柜、梳妆台、书桌
(2)家电:电热水器、电视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度;
(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账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出租 x x x x
1.租赁期限:从 x x x x x x个月。
二、房租:月租人民币,押金人民币。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租金(¥元)。
三、租赁房屋的室内外装修、设备购置、水、电、暖气及卫生费用由乙方(包括其他租户)承担。
四、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现有结构(包括房屋的墙体、屋顶和楼板,不得随意钻孔或拆装)。租赁关系终止的.,乙方自行处理装修,甲方不予购买。
5.乙方出租甲方房屋不得用于非法活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因粗心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及物动词甲乙双方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转让他人。
七、这个合同的期限将到期。如乙方继续出租该房屋,应至少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未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
8.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乙方必须保证房屋内所有设施完好(包括室内照明、水暖管道、门窗玻璃等)。)归还房屋钥匙时。如有损坏,乙方必须按价格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甲方声明为该房屋所有权人或其全权委托代理人,并已经征得所有共有权人的同意。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区(县)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 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完好交予乙方使用,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应保护好房屋结构、装修、设施。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租赁期共年年月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以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佰拾。
4.2房屋租金按□季付、□半年付、□年付方式支付。租金分期支付的,首期于月日支付,即二期的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依此类推。乙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日租金 倍支付滞纳金。□其他支付方式:
4.3乙方支付人民币¥万拾元整)整作为房屋使用押金,乙方不得用押金冲抵房款。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在租期满后结清水、电等相关费用后退还押金;乙方发生违约,则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直接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五、其他费用
5.1租赁期限内发生的水、电、煤气、物管(卫生)、电话、宽带及有线电视使用、能耗/公摊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如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需支付 滞纳金。
六、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6.2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如乙方没有修复予以经济赔偿,甲方有权从押金中直接扣除。
6.3如因该房屋建造或自然损耗造成的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应提前通知乙方。
6.4如对损坏原因有异议,可提交有关的质量部门鉴定后确认,鉴定费用由提出异议一方垫付,经确认后责任方承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房屋及附属设施(含家电)的维修。
6.5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以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有约定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时恢复原状,方可退租。
6.6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乙方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生以下违约事项,应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还保留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8.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安装、改建、加建代排水设备、电线、水管、燃气管。
8.2乙方故意损坏房屋结构、装修及室内设施,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不予以维修及恢复。
8.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退租的。
8.4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同意而将房屋转租。
8.5乙方房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时间逾期(卫生)、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等相关费用逾期 天以上。
8.6乙方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8.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8.8合同有效期满后,乙方逾期不归还房屋的。
九、甲方的违约责任
9.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该按合同日租金的逾期七天未交房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乙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
9. 2因甲方的权属问题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或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违约金的同时结清所有费用并办理退租手续。
十、合同续签、变更、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房屋租赁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10.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0.3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该房屋的;
10.4因政府房屋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的。
十一、其他条款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补充约定: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情况
租赁之房屋位于浙江舟山市定海区解放西路42号2楼A区,约200平方米。该房屋产权系舟山市大东海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甲乙已通过租赁合同取得该房屋的事宜权和转租权。
二、租期和用途
(一)房屋租赁期为壹年,租赁期从20xx年4月18日起至20xx年4月17日起。
(二)该房屋租赁用途为办公经营用房。如乙方需转变经营用途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三)租赁期满,甲方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合同到期后,如甲方从房东处继续承租到该房屋并取得转租权的,乙方同时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二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
年租金为贰拾伍万元(¥250,000元),房屋先付租金后使用。具体付款日期:
(一)租赁期间内该房产生的水、电、网络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每月15日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缴给相关部门。(因有漏电现象,电费按1元1度收取,如国家电费调整的,同时调整。)
(二)因该房屋出租产生的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的装修、修缮与使用
(一)租赁期,除房屋外墙和结构性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外,其他维修均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乙方(紧急维修除外),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三)乙方应加强安全意识,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或对邻居造成损失的,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叶国平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情况
租赁之房屋位于浙江舟山市定海区解放西路42号2楼A区,约200平方米。该房屋产权系舟山市大东海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甲乙已通过租赁合同取得该房屋的事宜权和转租权。
二、租期和用途
(一)房屋租赁期为壹年,租赁期从20xx年4月18日起至20xx年4月17日起。
(二)该房屋租赁用途为办公经营用房。如乙方需转变经营用途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三)租赁期满,甲方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合同到期后,如甲方从房东处继续承租到该房屋并取得转租权的,乙方同时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二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
年租金为贰拾伍万元(¥250,000元),房屋先付租金后使用。具体付款日期
(一)租赁期间内该房产生的水、电、网络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每月15日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缴给相关部门。(因有漏电现象,电费按1元1度收取,如国家电费调整的,同时调整。)
(二)因该房屋出租产生的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房屋的装修、修缮与使用
(一)租赁期,除房屋外墙和结构性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外,其他维修均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乙方(紧急维修除外),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三)乙方应加强安全意识,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或对邻居造成损失的,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甲方:乙方:日期: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 小区 幢 室(其中一间)出租给乙方,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须共同遵守。
一、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为 个月。
二、租金:月租金为 整(¥ ),押金为 整(¥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于甲方租金 整(¥ )。
三、该出租房室内外装修,设备购置及水、电、暖、卫生等费用均由乙方(包括其他合租者)交纳。
四、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现状结构(包括房屋墙壁、屋顶、地面,不得随意打洞及拆装),如需装修,租赁关系终止时,其装修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购买。
五、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不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使用安全,因不慎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或转让他人。
七、本合同期将满,如乙方继续租用本房屋,应至少提前30天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租赁期届满,如乙方尚未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可将房屋另租与他人。
八、本合同租期届满时,乙方在交回房屋钥匙时,必须保证房内的一切设施的完好(包括室内电照、水暖管道、门窗玻璃等)。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位于_____小区_____幢_____室(其中一间)出租给乙方,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须共同遵守。
一、租期: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期为_____个月。
二、租金:_________月租金为_____整(¥),押金为_____整(¥__________________)。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于甲方租金_____整(¥__________________)。
三、该出租房室内外装修,设备购置及水、电、暖、卫生等费用均由乙方(包括其他合租者)交纳。
四、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现状结构(包括房屋墙壁、屋顶、地面,不得随意打洞及拆装),如需装修,租赁关系终止时,其装修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购买。
五、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不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使用安全,因不慎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或转让他人。
七、本合同期将满,如乙方继续租用本房屋,应至少提前30天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租赁期届满,如乙方尚未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可将房屋另租与他人。
八、本合同租期届满时,乙方在交回房屋钥匙时,必须保证房内的一切设施的完好(包括室内电照、水暖管道、门窗玻璃等)。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乙方自愿承租,根据国家及昆山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在昆山市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2.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内容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房屋时的验收依据。签定本合同时,甲方应确保房屋设施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对甲方的房屋设施进行验收。
3. 甲方向乙方交房时,房屋的装修情况为:,内部设施为:
4. 甲方向乙方交房时,水电煤表的数字如下:水表:,电表: ,燃气表: ,
二、租赁用途及期限
5.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使用该房屋仅作用途,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
6.该房屋租赁期为自月日止。
7.在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的前 壹个月 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8.租赁期满或终止后,乙方交还房屋前应对房屋进行检查、清理、交接,如发现损坏、破坏等情形应立即修复并还原。
9、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物业分租或转租,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0.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小写¥;付款方式为付后用,付三押一,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乙方在每期租金到期前 日,支付下一期租金。
11.乙方需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的租金等额的押金。
12.租赁期间该物业发生的水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责任
13.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约,在乙方结清使用该房屋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4.乙方若于租期内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而发生费用。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作为补偿。若押金不足以抵付有关费用,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书三天内补足。
15、租赁期间内,乙方如对该房屋其设施故意或过失损坏,应负责修缮和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因房屋正常使用而引起的房屋损耗由甲方负责修缮。
16.乙方使用该房屋时,不得擅自改变结构和用途,不得储存任何违禁物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
17.租赁期间,乙方不按时交房租及应付费用达三日视为乙方违约,协议因违约而告终止。乙方需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8.租赁期内如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须提前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若乙方利用甲方物业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卫生或噪声严重影响邻里作息、存放危险品等情形,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单方收回物业,乙方须无条件立即退出该物业。
六、其它
19.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判诉结果对协议各方均有法律效力。
20、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租赁地址: 路 弄 号 室;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平方 米;
室内附属设施:
电器:电话 沐浴 空调 冰箱 彩电 洗衣机 微波炉 吊扇 音响
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房屋租赁合同简版。
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简版》。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编辑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
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6、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______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______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______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______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
(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
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
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
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
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
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
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14
哈尔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使用面积)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年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税、费按法律规定交纳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有权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及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乙方有权决定。租赁期满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可以根据需要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3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经营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3)拖欠房租累计12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10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交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3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2)拖欠房租累计12个月以上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哈尔滨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以下简称本房产)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寓类型属于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
(本合同所指的公寓类型是标房/单人房、商务房(甲型)商务房(乙型)双套房四种)
第二条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本房产的租赁期为_________年,暂定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一个出租年度。
以上租赁期限的起始时间为暂定时间,具体以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时间为准,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本房产的买卖合同实际交房时间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后,本合同的租赁起止时间顺延。
第三条房屋交验
甲方授权乙方按本合同附件《装修配备表》与_________公司直接办理本房产的交接手续(本授权为不可撤销之授权),该交接手续亦视为甲乙双方的交验手续。
因乙方经营需要,可以对本房产的功能进行调整,交房之前,在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之后,可以直接要求_________公司进行有关内部装修、配备方面的变更。但在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终止之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本合同附件《装修配备表》进行恢复、配置。
第四条房屋租赁使用管理
1、租金标准:租赁期间,年租金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折合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如本房产的实际面积与本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租金标准不作调整。乙方依照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租金之外的义务,也不作调整。
2、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1)在月度期满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租金转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指定开户行为:_________;户名为: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若甲方有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开户行必须是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
(2)若以非银行按揭方式购买的,甲方可以到乙方公司财务部门领取租金。
(3)甲方因购买本房产而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按揭贷款合同》约定,甲方分二十年期逐月支付贷款本息。从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期开始,乙方应按期将应付租金直接转入乙方的还贷账户。如有余款,一个出租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支付。
第五条甲方权益
1、在租赁期内,甲方所出租的每套公寓每年享有免房费使用同类型_________套公寓_________天的权利,在这期间,甲方不需交纳房费、服务费。免房费住宿期不包括元旦、五一、国庆节、春节、双休日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根据政府通知的节假日的调整日。上述免房费住宿期,甲方有权选择在乙方及经乙方认可的相关企业在国内其他著名风景区开发或连锁的同档次度假酒店使用,同时享有本条第2项约定之优惠权益,具体可享用的酒店及可享用的天数,以乙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2、在免房费住宿期之外,甲方凭乙方发放的会员卡同时享有下列优惠折扣房价:_________.乙方将根据市场的变化及季节的更替适时修订业主优惠计划,并据此制订优惠措施,乙方将通过信函或网站、或电话形式告知,由此引起与上述条款不一致的,甲方无异议,但乙方应充分保证甲方可以享受超过普通客户的价格优惠。
3、_________天的同类型公寓免房费住宿期间,若甲方自行组织客户入住,酒店实际收取的房费在扣除20%的相关税费及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由乙方返还给甲方。
4、如甲方自行组织客户按超出乙方给甲方的优惠价格入住,超过优惠价格部分在扣除20%的相关税费及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由乙方返还给甲方。
5、甲方享有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权益,可以指定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享受,以持有乙方发放的会员卡为准。
上述第3项、第4项由乙方返还给甲方的金额随租金一起支付,支付方式与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一样。
第六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修。
修缮房屋由乙方负责。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楼宇安全。所有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所有权归属甲方。
第七条租用期间的房屋使用管理
在本合同的租赁期内,甲方房屋的管理权委托乙方行使,乙方的合法经营行为和措施不受甲方干预,但乙方不得因自身委托单位的原因,影响甲方的收益。
租赁期内,乙方经营中所发生的管理费和经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合法继承人和其他权利人)时,甲方有义务告知该第三方有关本房产的租赁事实及全部详细情况,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房屋户内设备设施的维护、更新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公寓,配有全套家俱和装饰(具体情况见合同附件《装修配备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负责户内家俱和用品的维护、保养及易耗品更新,并承担相应费用。
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公寓内全套家俱和用品,但对装修及物品正常使用年限内的折旧,乙方不负更新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当期欠付租金的万分之五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2、由于甲方转移户内有关物品或未经乙方同意而采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本房产,致使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关系中断,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以相当于当期年租金三倍的标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若乙方同意解除合同,因双方租赁关系中断,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及相关协议应尽的责任。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第十五条约定的方式处理争议。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本房产。
(1)擅自将房屋转让,对外投资入股或与他人调换;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四个月。
若甲方依上述第1、2、3项约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须按相当于年租金三倍标准作为赔偿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约定,按以下条款处理:租赁期限内,如甲方与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经法定机关依法撤销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而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双方在结清实际租赁期内的租金后,互不追究对方责任。若甲、乙双方依约定解除或依法终止合同后,乙方不再承担包括支付租金在内的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
第十二条送达条件
1、为保证乙方向甲方及时有效送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准确及时付款,甲方须提供其便捷、准确的通讯联络方式与收款账户等个人资料。因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有误或变更未及时书面告知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他责任由甲方自行负担。
2、若甲方提供的收款帐户是非本市帐户,又要求乙方电汇支付的,电汇手续费由甲方承担,在支付时扣除。
3、甲方要求免房费住宿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函寄或传真)提前3天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天灾、战争等等)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此而导致合同终止的,租金按乙方实际租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备案一份。
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人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15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 街____号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 );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_______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地址及门牌号、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 吴江市松陵镇八坼社区行西路2号
2、房屋的建筑面积 120 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简装修,空调一台、床、沙发凳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壹年 。 从_20xx__年03月 14_日起至_20xx_年_03_月_15_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10000元,大写_壹万元__。
2.租金按 年 交付一次付清。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内付清, 租金对应的租期为壹年20xx年03月15日止;乙方在届满前一个月,如需续租房子的,向甲方提出续约;甲方如不自住的情况下继续出租的,经重新签约后方可继续租用。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
第五条:房屋修缮和装修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负责房屋的维护及修缮,甲方不负担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同时乙方应遵守小区物管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装修情况及用途,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及违约处理
1、 乙方应合法使用房屋,甲方对乙方的合法使用不得进行干涉,在本合同租期内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
他人;乙方如有简单装修时必须通知甲方,经过甲方认可同意后方可实施;
2、 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管费等费用。如乙方逾期交付以上
费用的,造成甲方信誉或经济上的损失的,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追诉乙方的责任及赔偿;
3、 租赁期未满,甲乙双方中任何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元 作为违约金。
4、 租赁期间,该房屋发生被盗或因乙方引起的火灾等其它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和受
害方相应的经济及其它损失。
5、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政府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
多退少补。
6、 甲方房子出租给乙方用于居住,乙方不得用于非法活动和储藏危险品,禁止一切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第七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其它未尽事宜有双方口头约定;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17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 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 〔年〕 结算,由乙方于每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1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二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三条 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_____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19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甲方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该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坐落:
二、房屋用途:房屋用途为住宅用房,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三、租赁期限、租金:
(一)该房屋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房屋租金:每月元(大写:),先付后租,乙方
每次向甲方缴纳个月租金元(大写:)。
(三)费用承担:乙方承租期间,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网络费、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房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应结清相关费用。
四、房屋押金:
(一)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元整。
(二)如乙方违约,押金不予退还。
(三)如乙方因任何原因造成甲方房屋或房屋内设施损坏、损毁或乙方拖欠前述使用房屋所产生费用,押金冲抵相关费用。
(四)如前述押金不足以支付因乙方违约等情形造成的损失或不足以支付乙方所拖欠的费用,甲方仍可就不足部分向乙方主张权利。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从其向甲方缴纳的押金中抵扣其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
(六)租房终止,若不存在扣除押金的情形,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五、房屋的转租与续租
(一)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房屋;
(二)乙方要求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六、房屋返还的约定
(一)本合同终止5日内,乙方应该将房屋及设施恢复原状返还给甲方;
(二)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未就续租事宜达成协议,乙方以积极或消极的方式据不交还房屋的,甲方有权自行收回租赁房屋及设施,因此产生的损失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在合同终止5日内将房屋中属乙方存放的物品搬出,如乙方未及时搬出由其存放的物品,视为乙方对房屋内物品所有权的放弃,甲方有权对其自行处理,乙方不得就甲方的自行处理行为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七、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如期足额支付租金;
(二)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三)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破坏房屋;
(四)乙方擅自转租、转借房屋。
八、其他约定:
(一)通知送达: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留的联系地址、电话系有效的.联系方式,任一方只要按照前述联系方式通知对方(包括但不限于邮寄通知、短信通知等),即视为对方已收到通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甲乙双方确认,如因本协议产生诉讼,前述送达地址适用于法院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判决书、裁定书等。)的送达。
(二)乙方承诺:无论何种情形乙方均放弃对本合同约定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对本合同约定房屋享有或行使优先购买权。
九、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生效、变更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20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和地方规章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号位置(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 ____平方米,共计____ 层楼 ____间房。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二、租赁用途
甲乙双方同意,租赁该房屋作为 酒店经营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房屋所在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房屋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2、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付款日和租赁期限也相应顺延。
3、租赁期限届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优先租赁权。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按租赁期间段划分为三个阶段,每阶段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不同,该房屋具体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阶段:自 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共计____年。该阶段年度租金为:____年(大写:贰万零肆佰元整年),该阶段支付方式为:每一季度付一次,每一季度租金为:____元∕季度(大写:____元整∕季度);
第二阶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3年。该阶段年度租金为:____元 年(大写:____元整 年),该阶段支付方式为:每半年(6个月)付一次,每半年的租金为:____年(大写:____元整 半年);
第三阶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3年。该阶段年度租金为:____元 年(大写:____元整 年),支付方式为:每半年(6个月)付一次,每半年的租金为:____元半年(大写:____元整 半年)。
2、该房屋的租金均应于每次交租期来临前半个月付清。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该期应缴租金的3倍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费用
房屋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宽带上网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乙方怠于通知甲方,造成甲方维修成本增加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差额部分。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租赁期间,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修缮义务。
七、转租、转让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可擅自将该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征得甲方同意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3、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未能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房屋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签定为危险房屋的;
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实际使用期限内租金的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或经甲方提醒后未能在甲方限定时间内恢复原使用用途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的;
(七)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其它侵权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
十、违约责任
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 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租金条款。
2、因甲方未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使用期限内租金的3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的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拆除,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转租的,乙方应按已使用该房屋期限的租金的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或因其他原因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3天之内搬离租赁房屋并交付于甲方,否则租赁房屋内的遗留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甲方可自行处置。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向凯里市人民法院起诉予以解决。
5、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2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2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4.?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及营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恢复原状。;有权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8.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9.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10.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1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房产证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2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面积及状况
出租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一年,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出租方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1、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经营,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的;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3、承租方擅自改变或扩大房屋原状及结构的;
4、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交换使用的;
6、承租方拖欠租金达一个月的;
7、影响出租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管理秩序的;
8、承租方未按时缴纳水、电等费用,影响出租方利益的。合同期满后一个星期内,承租人将房屋返还出租方。需延续租赁的,承租方提前一个月与出租方协商,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全)。
第四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1、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
2、承租方应在合同签定生效后 日内足额缴纳租金。
第五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出租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提供出租房屋。
2、委托胜利实验小学对出租房屋进行日常管理。
(二)承租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及水、电等费用;
2、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交换使用;
3、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或扩大承租房屋和附属设施的原状。如有违犯,承租方应负责无偿恢复原状;如确属必须时,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实施。承租方经出租方批准对承租房屋改建、扩建或装饰,其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负;改建或扩建增加的面积,产权归出租方所有,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在承租房屋中的装饰或扩建及新建设施,无偿归出租方;
4、对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并注意安全;
5、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承租方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及人身伤害,均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负担连带责任;若造成房屋损坏,由承租方负责恢复或赔偿;
6、必须合法经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否则,由于违法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承租方自负,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7、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外部关系均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出租方不负连带责任;
8、在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日常修缮和维护由承租方负责;
9、承租方应遵循出租方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要求;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必须按时提供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否则每逾一天,按年租金总额的 0.1% 交纳违约金。
2、承租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否则每逾一天,按年租金总额的 0.1%交纳违约金。
3、承租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交换使用;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用途;或擅自改变或扩大承租房屋原状的,除出租方终止合同外,承租方已交纳的租金,出租方不予退还,承租方还应按年租金的0.1%交纳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变更或终止
1、签订后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终止合同,如需变更或终止合同的,须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否则,变更或终止无效,并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2、承租方承租的房屋因政策原因必须腾让时,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租金按实际租期按日收取,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租金按实际租期按日收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东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时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出租方与承租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23
出租房(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约定将位于昆明市官渡区菊花村原有的两栋房屋改造后有偿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后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将位于昆明市官渡区菊花村处原有的两栋房屋进行改造后(原有面积: 平方米,计划改造后每栋分三层,面积共1000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
二、 租赁单价及租赁期限:
1、租赁单价为每平方米每月租金28.00元整,每年租金合计:叁佰叁拾陆万元整,小写:3360000.00元整。
2、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预付第一年租金的百分之三十,即1008000.00元(大写:壹佰万零捌仟元整),该项预付款将在房屋改造完成后用作乙方应付的部分房屋租金。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后的五个月内将房屋改造完成,五个月后的第一日将房屋移交给乙方。
3、甲方免收一年租金。
三、 租金支付方式及房屋的移交:
1、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一付制,即: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后的五个月后的第一天,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当年(第一个半年)剩余房屋租金6720xx.00元(大写:陆拾柒万贰仟元整),第二个半年房屋租金乙方须在当年(第一个半年)租金使用完的最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个半年的房租金,以此类推,如乙方不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签订后且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个半年的房屋租金后,甲方将房屋移交给乙方。
四、 甲方将房屋移交给乙方后,乙方不得自行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需要装修改造的必须与甲方进行协商,否则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 乙方应保证合法正当的经营活动,不得违法乱纪,否则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
六、 甲方应积极协助及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的经营手续,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
七、 税费及它项费用的分担: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由于房屋租赁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及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营业税(国税)由乙方承担。
八、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治安费、物管费、电信费、排污等各项经营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该类费用的收取按照甲方收取的费用标准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九、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管理好自己的员工,并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如防火、防盗、防抢等以及聘用员工的日常工作安全,一旦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经营不善或无力经营,途中向甲方提出退租,甲方不予乙方作任何补偿,所交纳给甲方的租金一概不予退还。
十一、 合同的终止:在甲乙双方的租赁期间,如受(自然灾害、战争、政策性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然终止,但甲方须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
十二、 本合同协议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继续租用甲方的房屋,甲乙双方可协商继续延用本合同,且乙方享有同等条件的优先权。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重新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合同的同等效力。
十四、 以上合同条款共三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起生效,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xx-7-30
执行日期:20xx-7-30
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法释[20xx]11号,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怎么处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原告(反诉被告)薛,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路X号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愿光,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李,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天河区银河桥X号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薛与被告(反诉原告)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反诉被告)薛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卢愿光,被告李委托代理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反诉被告)薛诉称,我与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我与被告在合同中约定:被告租给我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心谊路51-53号首层,建筑面积65平方米(前厅、楼梯间),首层建筑面积(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层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我租赁该房屋经营小童羊食府;租赁期6年,从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数额,租金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签订时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应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与被告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在原合同不变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层(后座)建筑面积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总计租金为每月6392元,协议押金为12784元。我与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该物业的目的是经营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经承诺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被告作为该物业的产权人,为租赁物业办理临时商业用途是被告的义务,而不仅仅是协助义务,如仅是协助义务,被告不必负责费用,双方也不必多此一举在该条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为该物业办理商业用途时,被告却意图以“协助”的字样逃避义务。《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我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分别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赁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计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为小童羊食府的经营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业装修(该装修损失非经过折旧后的评估价值为1157271元),办理了消防许可证、临时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多次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协助我办理租赁物业临时商业用途等相关手续,导致上述经营场所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我为催促被告履行协助办理临时商业用途的义务,多次与被告商谈,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却出尔反尔,不协助办理临时商业用途。为此,我委托律师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发《律师函》给被告,明确要求被告协助我办理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租金,并在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办?请阅读下文了解。
网友提问:
请问律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
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适用于专属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中已作明确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既然该类纠纷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当然也就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即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怎么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认为房屋租赁的权源只能是所有权。而无论是法理分析,还是具体考察国外关于租赁的立法及审判实践,都会得出房屋租赁的权源来自合法占有的结论。房屋租赁的权源问题也恰是长期困扰审判人员的根本问题。也正是这个问题使得许多房屋纠纷案件难以作出合乎逻辑和合乎实际情况的判决。比如按揭房出租,因没有完全取得产权,是否就认为出租行为无效呢?还如大量存在的“二房东”现象,是否“二房东”与他人签订的租赁合同都无效呢?显然,这些出租行为认为无效,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也会导致房屋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这与社会主义立法的目的和法律应适应事物发展规律的原则是相左的。从物权的角度来分析,所有权人出让占有权是很常见的,合法占有权人在所有权人允许的范围内享受收益权,理应恰当,否则光“占有”有何经济价值呢?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出租房屋正是这种情况。物权的另一种形式,即他物权人实际上就是物的实际占有者,同时其又享有所有权人的诸如出租等的许多权利。如国有企业的承包经营权,难道说国有企业因为没有对财产的所有权就不能把财产拿来出租吗?显然这是否定的,大量的企业出租商铺,出租厂房,比比皆是,如果都认定为是非法的,那么立法者在自我否定。另外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租赁合同反映的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关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出租人作为合同的一方,并非以所有权人为限,因为租赁关系体现的是占有的转移:一方让渡其占有获得租金利益,另一方则通过支付租金取得占有以使用收益。单就租赁的法律关系而言,各方均不与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直接必然的联系,具有房屋所有权的出租人与通过其他方式合法获得占有权的出租人之间并无不同,只是他们占有权的取得方式不同而已。没有一国的立法和我国当前立法一样将出租人直接表述为所有权人。从理论上讲,合法占有即获得标的物的出租权。至于转租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只是租赁合同的特殊要求,且原出租人并不能被认为就是所有权人。综上所述,把所有权作为房屋租赁的权源是不恰当的,而应以合法占有权作为权源。如此一来,许多棘手的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对权属受到诸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等形式限制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的租赁是否允许。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的情形一般是因为权属有争议诉之法院,法院依申请人申请采取了诉讼保全,或者房屋涉及到违法违纪被查封,或者是房屋本身有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被查封。后两种情况被查封,因为关系到房屋本身问题,肯定是不能进行租赁的。但前一种情况在一定条件下,应允许房屋租赁。从理论上说,《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建立在房屋租赁权源来自于所有权的基础之上,所以所有权不清晰当然认为不能租赁。依合法占有权源理论,即使权属有争议,在法院没有最后裁决之前,合法占有人仍应有权出租的。如果一方坚持不能让合法占有方出租,则应提供担保,以保证法院裁决房屋归属合法占有方后,合法占有方的合理租金损失可以收回。如果法院裁决房屋归非合法占有方所有,则房屋在诉讼期间取的租金归还给最终所有者。如果同时存在“二房东”的情况,则依照所有权人与“二房东”的约定分配租金。从审判实际中看,法院查封有权属纠纷的房屋后,在法院的监督和办理一定手续情况下,采取“活查封”手段,使房屋不置于闲置,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样做最终还是有利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也利于充分发挥现有社会财富资源的最大作用。不过需强调的是,这种情况下的租赁一定要办理一定的担保手续,并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
3.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案后有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简言之,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应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和确保国家税收之策。有人认为,房屋租赁登记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经济的发展和交易日益频繁,一切交易手续应越简便越好,登记制度会制约交易的进行。此论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为不动产有其自身的特征,与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应有权属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作为房屋所有权中占有权及使用权出让,当然也应予以登记备案。还有人认为,现行《合同法》在规范租赁合同内容及出租人义务时,并未出现关于提供出租权证书以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鉴于低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不得与高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相抵触,以及新法吸收旧法的原则,房屋租赁可以不进行登记备案。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脚。《合同法》关于租赁的规定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财产的租赁。但房屋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财产有特别法规来规定,并不违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与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同时调整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时,优先适用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实际上,合同法无对租赁要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并没有否定有要求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价值的抵触问题。所以,笔者认为,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4.审查房屋租赁
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有人认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应当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项的违约金。此外,还要审查房屋出租是否用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是,则在出租人明知情况下,租赁合同无效。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2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所属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
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间数_______间。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止,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方式
乙方向甲方缴纳月租金为___________元,交纳方式为现金支付,按月交纳,即每月日前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如逾期交付,则视为违约。
2、甲方应当保证对该出租房屋拥有所有权。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当合法经营活动。
第五条乙方义务
1、甲方将现有库存商品元折价为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必须一次性缴纳________元后,才可以签订本合同,否则本合同不生效。(如甲方实有库存商品有所变化,则乙方按比例增减应缴货款)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缴交租金,如逾期缴交,则视为违约。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承租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承担房屋的维修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4、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转租他人,否则,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则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对方还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其它约定
1、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和添加设备,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损坏房屋墙体及原有的装潢设施。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结构及墙体设施的情况下,对能够搬走的.设备,应当及时搬走,如逾期超过三天不搬,则视为乙方放弃该设备的所有权,该设备的所有权转由甲方无偿取得,乙方进行装修的不能拆下搬走的部分,则直接由甲方无偿取得。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当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如果乙方在租赁期间有违约行为,甲方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减免房租,甲方也不予受理。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先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26
《西安市未央区某足浴会所动产搬迁费和商铺装修价值
评估报告》之异议书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统称“我方”)与西安市未央区某足浴会所(以下统称“对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对方申请对涉案房屋某足浴会所动产搬迁和商铺装修价值进行评估。贵院委托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正衡评报字【20__】008号评估报告书,该报告书中认定涉案动产搬迁费用为11130元,涉案房屋(不含一楼转租部分)装修价值为451318元,另涉及24979元一楼转租部分商铺装修价值,交由法院裁定。我方对该评估报告不予认可,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异议:
一、评估基准日应为20__年12月30日,而非20__年2月10日。
对方承租我方门面房作足浴会所经营期间,严重违反房屋租赁合同中关于房屋使用费支付时间的约定,鉴于其严重违约行为,我方明确表示不再续签合同。虽然对方书面承诺20__年2月10日完成搬迁,但其并未按承诺期限移交房屋。经我方数次发函催促,对方仍拒不交还房屋,在此期间,其依旧行使着对涉案房屋的控制权和使用权。此次评估目的也是为了确定被评估资产在当前状态下评估当日搬迁或重置的价值,因此,评估涉案房屋装修价值和动产搬迁费的基准日应为实际评估之日,即20__年12月30日。已使用年限应从20__年12月8日计算至20__年12月30日,历时4年零22天。
二、成新率的确定不应按理论成新率(年限折旧法)计算。
年限折旧法实际上即相当于财务上的直线折旧法,其各年的折旧额(损耗值)是相等的。以此方法作为房屋尤其是商业用房装修价值评估成新率肯定不妥。因为任何设备材料的使用都是一个从新到旧直至报废的过程,随着时间的延续,设备的各种损耗必定越来越大,而这种损耗决不是按年、月计算的平均值。
另外,涉案房屋经济耐用年限13.5年计算错误。第一,我方将房屋交付对方使用时,已完成主体结构、水电铺设、隔墙设置等土建工程,对方仅在此基础上进行二次室内装饰装修,不存在任何新建土建工程之说;第二,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相关规定,轻质隔墙属于装饰装修工程,贵公司将本次评估范围内轻质隔墙认定为土建工程是错误的。本次评估范围全部为装饰装修工程,按照规定,一般五星级以下商业地产的装修工程经济耐用年限为8年,已使用年限为4年零22天,即使按理论成新率的标准计算,得出的房屋成新率不超过50%。
三、涉案动产大部分由我方雇佣的人员所搬迁,其中6580元搬迁费用应予以扣减。
20__年1月26日、27日,我方雇佣十几名人员,在对方要求下将电视机、麻将机、华美冰柜、足浴沙发、石狮子等拆装,并协助搬运,且对方当场即将电脑一台、电视机24台、空调26台、窗帘30幅、暖气片予以变卖。因此,动产搬迁费用评估明细表所列1-4项,19项涉及的6580元可搬迁动产拆装、搬运费用,我方已实际承担,故应予以扣减。
四、商铺装修价值评估明细表(不含一楼转租部分)中所涉大部分项目重置价值单价过高,部分项目材质认定错误,应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应操作规范予以调整。
(一)涉案房屋装修使用的地砖全为玻化砖,而非抛釉砖,应按玻化砖计算重置价值单价。
在贵院庭审过程中,对方将其单方委托的陕西中天银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中天银评估字20__(0006)号拆迁评估报告(以下简称“中天银评估报告”)作为证据向法庭出示,该报告显示涉案房屋地砖为600*600的玻化砖,单价为80元/㎡。众所周知,玻化砖是全瓷面砖,质地坚硬,耐磨性强,吸水率低,抛釉砖在纹理和图案上较为美观,但实用性和经济性不及玻化砖,所以,作普通足浴会所使用的地面,对方也的确选择了玻化砖。但正衡评估报告却将玻化砖认定为价值高达254.58元/㎡的抛釉砖,该项目与事实严重不符,应当据实予以核减。
(二)房屋在承租给对方使用时即具有隔墙,评估明细表所列的隔墙(含轻质、砖砌)费用128936元应不予认可。
据涉案房屋建设施工和竣工图纸显示,房屋在承租给对方使用时均有隔墙,属于房屋主体建设工程部分。若对方声称将原有隔墙拆除重建或改造,评估机构也应当将原有隔墙价值部分予以扣除。退一万步讲,即使存在轻质和砖砌隔墙,评估机构认定的重置价值单价也不符合市场行情。中天银评估报告认定轻质隔墙板单价为160元/㎡,而贵公司认定轻质隔墙重置单价为305.65元/㎡,砖砌隔墙为1036.42元/㎡,足足超过数倍之余,让人不得不对其真实性、公平性、客观性产生怀疑。
(三)复合木门重置单价1200元/套的标准过高,应予以调整。
中天银评估报告认定实木复合成套门为750元/套,贵机构却认定复合木门重置单价为1200元/套,同为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为何金额差距如此之大?但不得不承认,1200元/套的复合木门用作工装,确属罕见。
(四)木纤维板和PVC吊顶数量与事实严重不符,不予认可。
贵公司认定木纤维板吊顶为567.22㎡,PVC吊顶为57.7㎡,合计面积为624.92㎡。值得注意的是,涉案房屋建筑面积总共方为768㎡,吊顶面积却占到81.4%,与客观情况严重不符。并且,评估当日,三方确定的木纤维板吊顶面积为21.66㎡。
(五)有框玻璃地弹门861元/㎡的重置单价认定过高,应予调整。
中天银评估报告认定有框玻璃地弹门280元/㎡,而贵公司认定有框玻璃地弹门861元/㎡,该认定价格过高,应当予以调整。
(六)一楼景观池 、仿真树认定价格过高,应予以调整。
贵公司认定一楼景观池重置价值为14100元,仿真树为3500元,但对方作为证据提交的中天银评估报告认定景观池造价为3618元,仿真树为1800元,对方既然作为证据提供,说明其认可各项目记载的单价,但贵公司认定的价值远远高出对方心里预估的价格,显失公平、合理。
(七)暖气片属于可搬迁、可变现动产,贵公司认定的供暖管网18303元费用应予以扣除。
20__年1月26、27日,对方在房屋搬迁过程中,已当场将暖气片予以变卖折现,该费用当然应予以扣除,否则对方将因同一事物得到双份补偿。退一万步讲,即使要认定暖气片的价值,也不应当是18303元。根据中天银评估报告显示,暖气片价值共计3920元。我方恳请贵公司依据事实如实评估价值,切勿虚高,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八)电气照明和水路系统重置价值计算方法存在严重错误,所涉费用43022元不予认可。
贵公司按每平方米60元造价计算出电气照明系统重置价值为39022元,该计算方法严重错误。我方将涉案房屋承租给对方做足浴会所使用时,已将一、二楼电气照明和水路铺设完成,完全满足基本使用要求,该部分费用由我方实际支出,理应予以扣除。另外,实务操作中,电路改造均按实际发生的量乘以单价计算费用,对方主张有电路和水路改造情况,应提供改造线路图,方可计算费用,否则不应认可。
(九)弱电系统(广播系统、网络系统和无线电视费)不属于评估范围,所涉费用13007元不予认可。
从实务操作来讲,网络系统和无线电视费均按实际使用年限支付费用,不存在损失的问题,不能纳入评估范畴。另外,广播系统应属于电路改造系统的一部分,不应再次重复罗列计算费用。
(十)涉案房屋不存在换气系统,贵公司评估的45525元换气系统费用不予认可。
涉案房屋南北通透,透气性好,在能满足基本需求的情况下,为何画蛇添足,不惜花费巨额资金添加换气系统?另外,对方提交的中天银评估报告所列项目中,也未曾出现过换气系统。在申请方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换气系统存在的情况下,该换气系统所评估的价值缺乏事实依据,当然应不予认可。
五、一楼转租部分商铺装修价值不属于本案评估范畴,所涉费用24979元应不予认可。
本案当事人是西安市未央区某足浴会所和陕西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方的申请,委托贵公司就西安市未央区某足浴会所装修部分残值和动产搬迁费用进行评估。但贵公司评估的24979元属于袁师傅腊汁肉夹馍装修店面,当然不属于本案评估范围,应不予支持。
六、重置单价中已经包含管理费用,不应重复计算。
贵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第七部分评估方法第(1)项重置价值的确定中显示,重置价值=建安工程费+前期工程及其他费用+管理费用+投资利息+开发利润。可见,重置价值中即包含管理费用,但贵公司在商铺装修价值评估明细表中再次按装修工程费用乘以费率的标准计算出管理费用,我方岂不是要为对方的管理费用埋两次单。因此,所涉17072元的管理费用应予以扣除。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贵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部分重置单价过高,部分项目数量缺乏事实依据,且评估方法也存在合理性质疑,希望贵公司在结合市场行情的情况下,就该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予以相应调整,以维护公平、公正和法律的尊严。
异议人:陕西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__年3月7日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27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书
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经营餐厅使用,乙方对甲方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担。
二、租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履约保证金。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合同到期后乙方无违约现象,甲方无息无条件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四、房屋租金: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前一、二年度,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元,第三年度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租金交纳方式和时间
甲乙双方议定一、二年度为6个月交1次。第三年度租金一次性交清,续交租金须在到达日期前15日至30日为限。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改造房屋结构,破坏房屋基础设施的。
2、利用房屋进行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的。
4、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的。
七、乙方若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动等,应征得来自租房合同书甲方和市场管理部门的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工程的产权属甲方,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使用权。
八、甲乙双方在租赁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无力经营或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正在经营的餐厅物品及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但前提是须经过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完成,租金及交纳方式须按合同所列条款执行。
九、乙方在经营期限内,所有税、费自行承担。
十、乙方在经营期限内引起纠纷所受的各种处罚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市场关系。在乙方承租期间,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
十二、甲方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续租本房屋的绝对优先权,甲方对续租租金根据市场行情做适当调整。
十三、以上合同条款甲乙双方不得单面随意违反,否则,都要给双方予以经济赔偿。甲方违约,退还乙方双倍保证金。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双倍保证金。
十四、如遇国家政策、政府行不和其它不可抗据的因素,导到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请求仲裁机构仲裁。
十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签约日期:___年__月__日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28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北石家庄市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并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子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 ____________,面积 _______平米,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如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交纳方式为____支付,计人们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元)。由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___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___天支付。
2、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乙方需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负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租赁事宜,签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产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担租赁内电话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
5、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发生费用。
6、租赁期限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房内设施进行维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的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支付甲方_____元作为押金,待租赁期限届满,甲方验房后,乙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予甲方,同时甲方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六、合同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限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属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七、违约处理
1、甲方违约的处理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功能完备及附属设施完好的房屋提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需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七天不履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租赁期内若非乙方过失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年度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
2、乙方违约的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屋租金1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5%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租赁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达1个月时,甲方有权利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3)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2倍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限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可不予退还。
八、免责条款
(1)房屋及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2)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九、特别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其他约定
1、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____度;(2)电表现为:_____度;(3)煤气表现为:_____度。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29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篇30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调剂房屋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_____市(县)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合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_____。
第二条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见下表)。
┏━━━━━━┯━┯━┯━┯━━┯━━━┯━━━━┯━┯━┯━━━━━┓
┃房屋名称│规│等│间│面积││年租赁金│门│窗│地面质量┃
┃(楼、正、厢│格│级│数│/平│单位元│/额元│数│数│(土、砖、┃
┃、平、厦)│││/│方米│/平方││/│/│水泥)┃
┃│││间││米││合│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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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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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___年___月,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_____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_____。
(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_____%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
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担。
4.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计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履约金(如乙方付有履约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
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房屋修缮管理部门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内装修墙窗的格、花、板壁、电器等物,在迁出时可一次折价给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应恢复房屋原状。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_____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八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九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_____市(县)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人(或单位):_____(盖章)
地址:_____
工作单位:_____
承租人(或单位):_____(盖章)
地址:_____
工作单位:_____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