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场地出租合同

2023-03-20

基站场地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有权出租本协议所指的场地。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和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租用本协议所指的场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依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场地租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约定条款和通用条款两个部分组成。约定条款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租赁场地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通用条款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场地租赁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场地租赁的条款。

  第一部分:约定条款

  第一条__租赁物及其他

  1、__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场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1)场地的具体位置:

  2)场地面积____________ 平方米;

  第二条__租赁物用途

  1、 乙方承租上述场地用于基站建设、放置移动通信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铁塔、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甲方允许乙方在租赁期间充分行使承租场地的使用权,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三条__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至________ 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 日止。(租赁期限不应超过20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在租赁期内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四条__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

  1、租金每年人民币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年租赁期限内的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大写)元(RM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2、租金按年结算,由甲方提前提供正规发票(税金甲方自负),甲方在乙方基站开通后30日内将该发票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30日内 ,以转账方式支付租金。

  第五条__交付

  1、甲方应于__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__日前,将出租场地交付给乙方并使该场地处于满足乙方要求的良好状态。

  第六条__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 份,甲方_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___ 份。

  第二部分__通用条款

  第一条__租赁物

  1、甲方同意在将上述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时,场地现已具备的附属设施如空调、水、电、气、暖、电源设备以及公共设施等亦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本合同所约定的上述附属设施状态良好,能够满足乙方使用,如在使用当中出现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并保证不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对于乙方在租赁本合同场地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暖等费用,由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有关部门的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保证具备合法的场地出租权:

  1)如本合同所约定的出租场地为甲方自有场地,甲方保证出租场地没有产权纠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租赁前按揭、抵押、债务、税费及租金等,甲方均应在交付场地前办妥。如因上述未清事项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租场地与第三方产生的任何产权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如本合同所约定的出租场地为甲方转租的场地,甲方应保证其将场地转租给乙方的行为已经取得了产权人的同意,并应提供关于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且甲方保证乙方获得对本合同租赁场地的使用的各项权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等都没有超出甲方取得的合法使用权利的范围。如由于甲方没有履行上述保证,致使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租赁场地的,甲方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__租金支付

  1、租赁期间,按照法律规定出租房屋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负担。

  2、 租赁期间,因使用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而发生的水、电费,煤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按有关部门规定或合同约定根据实际使用量据实支付。由甲方收取的此类费用,应当向乙方出具正规合法发票。

  3、乙方支付租金之前,甲方必须开具相应的正规合法发票。

  4、甲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提供虚假发票,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拒绝支付合同未付款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处理虚假发票时间所花费的全部费用,以及因此遭受的行政处罚等;如果相应的合同款项已经支付,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或者乙方有权暂停支付其他双方已签订合同所需支付的合同款项,且有权直接从前述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已遭受损失。

  5、乙方支付租金时有权直接扣除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第三条 租赁物交付

  1、交付是指甲方将场地交乙方使用,交付的方式包括交钥匙、提供出入通行证等。甲方在交付时应同时向乙方提供场地的设计图纸。

  2、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第四条__施工

  1、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在租赁场地内施工。乙方的施工包括基站的初始建设和以后的改造、维修。乙方应在施工前通知甲方;

  2、乙方应快速的,安全的施工,尽量减少对甲方和相邻方的影响;

  3、 施工期间,甲方负责协调与相邻方的关系,保证乙方及时的、不受干扰的施工。

  4、 施工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工程车辆和工程人员的进出提供方便;

  5、甲方应提供乙方施工时的临时用电和临时场地;

  6、甲方应尽量满足乙方施工的其他需要。__

  第五条__场地的使用

  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甲方不得妨碍;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进出租赁场地提供便利,乙方人员凭证件进出甲方场地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甲方无偿提供通信电缆、天馈线、电力电缆及其他相关设施进出租赁场地的条件和路径,甲方无偿提供种植接地线的地方,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上述设施要经过相邻方的区域的,甲方参与协调。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告知上述设施的路线、位置并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调整线路,乙方改变线路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4、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保证乙方基站机房的正常用电及设备工作接地;

  5、甲方有义务按照国家有关电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乙方做好基站及相关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6、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费用按电表计量数×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电费每【 月 】结算。租赁期内,甲方不能无故中断供电,如因故中断供电,需提前12小时通知乙方。

  第六条__场地的维修养护

  1、租赁场地的修缮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保障乙方安全和正常使用的使用基站设施。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当在【3】日内修理完毕。

  2、正常的场地大修修缮费用及日常的场地修缮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如确实无力修缮或怠于修缮,乙方可以自行修缮,届时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在下次支付租金时直接扣除,如果全部租金已经支付,甲方应当返还乙方相应费用。甲方怠于履行房屋修缮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损失。

  3、安全保卫:

  1)甲方负责租赁场地范围外的区域的消防及安全工作,除乙方人员外,甲方应禁止或限制他人进入租赁场地。乙方应按照规定做好租赁场地内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因任一方的原因造成对方损害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发现租赁场地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处理。

  第七条__出租方的变更和优先购买权

  1、如果甲方或产权人将产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场地产权人继续有效。

  2、在租赁期间,甲方或场地的产权人不得将出租场地转租,或进行其他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处置。如果甲方或场地产权人对场地的处置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甲方应当赔偿;

  3、甲方或场地的产权人如转让场地,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即报价相同)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__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1 ) 因场地拆迁等政府行为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场地或遇不可抗力、火灾等影响,致使乙方所承租的场地失去使用功能且短期内无法恢复的;

  2)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乙方已经无法实现租用该场地目的的。

  3)因乙方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再需要租赁该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

  4)合同因出现上述情形而解除时,甲乙双方无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将终止日起至本合同届满之日前的租金退还乙方,同时收回场地。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1 ) 乙方利用承租场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达6个月的。

  3 )甲方按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场地________ 天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场地或设备受到损坏、影响乙方正常使用场地的;

  3)甲方对出租场地的权利存在瑕疵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场地的;

  4)甲方出租的场地因设施问题或因甲方隐瞒部分真实情况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

  5)乙方因1)的约定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因2)、3)、4)的约定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甲方应当赔偿。

  4、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8.1、8.2、8.3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5、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场地退还甲方。除非本合同有特殊约定,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可提前2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6、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即租金报价相同)下,乙方对出租场地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九条__权利义务的转让

  1、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__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场地供乙方使用的,应向乙方支付按年租金每日【0.5】%的违约金。

  2、租赁期间,由于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该场地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范围包括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及乙方的其他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向甲方支付按应付未付租金每日【0.5】%的违约金。

  4、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场地及其附属物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5、甲方应当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和履行期间不得出现因与该场地有关的共有权和区分所有权纠纷事件。如果发生,使乙方产生赔付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甲方拒不支付的,乙方可以从房租中直接扣除;如果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甲方按照10.2 条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负责出租场地相邻第三方的协调(防止出现对基站、铁塔建设的阻挠、干扰问题)。

  7、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租金或以提高租金为目的影响乙方对场地的正常使用,甲方如有违反,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迫于无奈接受甲方提高租金的要求,在本协议履行期满后,乙方继续承租该场地的,提高部分的房租直接冲抵应交房租,乙方不再继续承租该场地的,甲方应当返还提高部分的房租,以上均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__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出租场地毁损或造成损失、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双方或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2、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严重妨碍双方或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事件或现象。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等】。

  第十二条__争议的解决

  1、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在【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有效。

  第三条__附则

  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根本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2、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和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和附件为准。

  4、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场地出租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编号为__________的《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中保证金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证金的管理

  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管理,并计取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条 乙方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___%计_____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三条 乙方保证金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转交第三方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并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第四条 乙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第种情况:

  1.《租赁合同》终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应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

  4.《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没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进行支付。

  第五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必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按照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应保存好相关凭证。

  第六条 乙方保证金的补足

  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在使用后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补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

  第七条 乙方保证金的返还

  《租赁合同》终止后______日内,如甲方确认乙方无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情况的,保证金及利息应全额返还乙方。

  第八条 乙方逾期日未支付保证金或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 甲方保证金支付方式

  甲方在市场内收取租户保证金的,应采取市场整体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对应保证金,数额为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2-5%),以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甲方保证金应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保证金使用后,应于_____日内补足。新设立的市场应于开业后三个月内向第三方支付保证金。

  第十条 甲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情况:

  1.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给乙方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利息等额的保证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第三方的权利义务

  1.妥善保管甲、乙双方支付的保证金,保证金应存入指定银行的指定帐户、不得转存、隐匿。

  2.确认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3.收取保证金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据。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三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三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市场登记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方(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

  指定帐号: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基站场地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下列场地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

  甲方将位于的平米露天街道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作为交流会集市临时经营。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20__年3月24日起至20__年3月26日止。

  三、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元/天元/天)。

  2、租金在活动开始前支付,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租金。支付方式

  3、支付方式:。

  四、合同终止及续订

  1、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2、若甲方不再出租场地或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三天内将场地清理干净恢复原原状归还甲方,否则,甲方将自行清理场地所遗留物品。

  3、在承租合同期限内,本合同所出租地块如发生使用权所有权的纠纷,甲方负全部责任并全权解决。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