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检查报告范文

2024-11-15

粮食安全检查报告范文 篇1

  一、库存粮食的复查情况。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各地、州、市粮食局复查范围不少于被查粮食企业10% ”的要求,我局 在自查工作结束后,及时组成复查组,由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道龙同志带队, 于9月16日至20日到六枝和市直储企业开展复查工作。检查了2个省级储备粮代储库,1个市级储备粮储备库,占独立核算企业的30%,检查库存粮食38100吨,复查粮食数量占粮食库存量的52.7%。 在此期间,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组到我市进行复查,肯定了我市这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同时对我市的库存粮食管理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

  二、 我市库存粮食管理工作中一些作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做法:通过近几年开展清仓查库工作,我市在粮食库存管理工作方面,采取 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切实避免了工作的漏洞。

  1、实物库存管理方面,各级储备粮实施了挂牌、建卡和“三板两本”等管理制度,粮食入库坚持标准,粮情检查严格执行《储粮技术规范》,粮食进、出库基本上达到日清月结;积极推广应用以“双低”为主的'科学储粮技术,广泛开展“一符四无”粮仓活动, 确保储粮安全。

  2、账务管理方面,形成了定期核对制度,统计账、会计账、实物保管账基本上能做到一月核对一次。

  3、安全生产方面,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结合每年三次的粮食大普查工作开展安全检查活动,避免了各种事故的发生。

  4、加大了储备粮质量监管工作的力度, 定期对扦样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品质鉴定,并依据鉴定报告实施轮换,避免了粮食陈化。

  (二)存在的问题:

  1、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粮食购销市场化后,粮食收购工作出现新情况,入库的粮食质量超过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保管工作难度加大。

  2、会、统、保三家的统计口径尚未完全统一,仍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3、地方储备粮要在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上狠下功夫,严格按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粮食安全检查报告范文 篇2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颁布实施两年多,应该说《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一方面说明粮食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特殊地位;另一方面说明立法者的立法旨意,就是从立法的高度保护农民的利益,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维护我国的粮食安全。因此,《条例》作为特殊法规的出台和实施,对规范粮食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利益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然而,《条例》颁布实施后的两年多的实践,也有一些现实问题需要提出来共同研究,以便《条例》更趋完善和更具可操作性。

  一、“多头执法”,行政效率低下。

  《条例》赋予包括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质监、卫生、物价、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对粮食流通市场的管理职能。涉粮管理部门如此之多,这说明立法者对粮食这一特殊商品重视的程度。按理说,如此众多部门管理单一商品的市场流通,这一商品市场就应更加有序规范。然而,在执法实践中,由于多头执法监管,其行政效率往往低下,执法效益未必良好。例如,对“无证收购”的查处,工商部门既可以“查”,也可以“处”。而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只可“查”,却无权“处”,“查”“处”是相分离的。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无证收购”的行为,只能以“举报人”的身份举报或移送给工商部门处理。至于工商行政部门是否予以处罚,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而知。从某种意义上说,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由于有职无权或这种职权相分离的监督体制,其行政监督检查的积极性就会打折扣。再如,粮食加工企业的监管也是分而设之的。原粮的监管是由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而加工过程的质量监管由质监部门负责,进入流通领域后又是由工商行政部门负责,这就极有可能导致粮食加工企业加工的产品质量监管不到位、其监管责任难以分清的问题。由于粮食这一商品的特殊性,其关乎人类的生命健康,监管责任是非常重大的,往往因监管不到位,劣质粮食商品流入市场或劣质原粮进入加工企业的事情时有发生,一旦要落实责任,那么是原粮质量监管不到位还是加工过程的监管不到位?

  二、《条例》的某些条款不易操作。

  《条例》规定,粮食收购者,应当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和其它粮食生产者的利益。《暂行办法》规定,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由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并造成农民或其它粮食生产者的利益受到损失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规数量较大的,可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况严重的,由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粮食收购资格。乍一看,此条在实践中操作不难,然而,仔细分析研究,实际上很难操作。作为一般粮食收购者在收购经营中,都低于国家要求质量标准收购,比如今年收购小麦,要求水分在13.5%以内收购,而绝大数收购者都控制在13.5%—14.5%,其经营行为非但没有损害农民或种粮者的利益,相反地使农民或种粮者免去整晒粮食的麻烦;在收购价格上,也是按照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收购,显然不存在损害农民或种粮者的利益的问题。故此非但不可处罚,也不应该处罚。况且,怎样才算损害农民利益,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还有,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经售粮者举报并查实,由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条例》规定,按照所欠时间的长短,确定其罚款的额度。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就南通地区而言,农民直接向收购者出售粮食的几乎没有,而是农民在家门口直接将收获的粮食出售给那些“游村串户”收购粮食的粮贩子,也即所谓“农民经纪人”。而“农民经纪人”再将收购的粮食出售给领有《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收购者。很显然,“农民经纪人”与“粮食收购者”是粮食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即使他们之间存在欠付款问题,严格地讲也难以适用此条,而应该依据《合同法》来规范。

  这里有必要就“粮贩子”的问题进行讨论。所谓“粮贩子”也即所谓“农民经纪人”,他们“游村串户”直接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他们才是真正的粮食收购者,而这些大量的“农民经纪人”的收购行为恰恰是《条例》难以规范的'。由于这些人素质的参差不齐,且又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知识的培训,农民的利益往往由于他们当中一些人的违法而直接受到损失。因此,怎样规范这些人的收购行为值得立法者去认真研究。

  《条例》规定,跨省收购粮食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按照工商登记的一般要求,经营地点应当与登记相一致,从某种意义上说,即使按《条例》不可实施处罚,亦可按照工商登记的法规进行处罚。再者,跨省只须备案,跨县收购又该怎么规范?

  《条例》规定,运输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这就要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对粮食的运输进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而事前对运输工具的检查,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很难有大的作为,或者说很难具体操作。

  以上仅对《条例》的几个条款作了简单的分析,至于对像《条例》规定的最高最低库存量以及是否执行粮食的应急预案、对操纵粮食价格的认定等条款就更容易出现争议。

  因此,我们在看到《条例》积极意义的同时,更要在实践中就贯彻《条例》的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并将意见反馈给立法机关,以使《条例》从法律意义上更趋完善和更便于操作。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各地有着不同的具体情况,应该制定各地的《实施细则》。

粮食安全检查报告范文 篇3

  “重安全、保平安”是幼儿园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强化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增强教职工安全意识,确保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我园根据巴彦县消防大队领导的要求,在隆冬即将来临之时,我园针对自身状况进行详细周密的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汇总如下:

  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消防安全职责人:(园长)

  消防安全管理人:(副园长)

  2、落实了安全职责制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报告制定了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职责人,安全消防安全领导(园长)与各职责人签了《幼儿园消防安全职责书》。

  3、建立、完善、落实了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建立了《安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维护管理制度》。

  4、幼儿园对全园的灭火器进行全面检查,对过期和报废的灭火器进行处理,并及时更换了一批贴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器。要求教师提高职责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幼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

  二、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填写好消防安全记录

  根据上级消防安全指示精神,我园开展了每日一小检查、每周大检查、每月一总结的方法,针对幼儿园各项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同时,我们对检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并要求同查人员一起认真填写排查记录。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消灭死角,杜绝各种隐患。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我园将消防安全纳入一日教学资料,每学期都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活动,通过主题活动加强教师和幼儿的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还开展了“消防安全演练”活动,在活动中让教师和幼儿明白当火灾发时如何自救、如何逃生。如《119防火日的'由来》《发生火灾怎样办》《危险的东西我不碰》《消防知识问答赛》等活动。园领导和教师们还组织幼儿进行了实战的消防演——“逃生”,小朋友在教师们的组织下86。从各个通道进行“逃生”,教师们在组织“逃生”过程中,提醒幼儿用毛巾捂住嘴巴,弯腰低头快速下楼梯,到操场上的安全地带。

  2、我园以班级为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为幼儿播放《火灾预防与自救》的光碟,老师还把防火安全知识纳入常规教学中,向幼儿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请消防大队的消防员进行现场灭火器材演练,提高了大家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潜力,并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同时掌握了一般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步骤及方法。

  今后,我园将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并渗透到一日生活中,常抓不懈。本着多一份防范,少一份危险,尽心尽力,尽心尽职抓好安全教育,提高孩子应对突发事件的生存潜力和增强孩子自我保护意识,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安全的教育环境。

粮食安全检查报告范文 篇4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军粮供应大检查的通知》(商粮函〔20xx〕104号)文件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军粮供应质量等进行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军粮供应政策及质量监管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军粮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军粮供应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军粮质量监管职责,提高军粮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放心粮油供应部队,我局一是加强领导,由分管副局长亲手抓军粮供应工作,确保军粮供应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落实责任,专门落实一个责任人,经常和部队保持沟通、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供应粮油质量完好、数量准确、供应及时。

  二、军粮质量制度执行情况

  为正确掌握和执行军粮质量管理制度,我局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局“军粮质量管理办法”;二是完善军粮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军粮质量管理职责;三是制定军粮供应质量责任制,实行责任制管理,层层负责,确保粮油供应质量;四是制定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维护部队用粮安全。

  三、军粮供应质量抽样检测情况

  我局下属粮油公司军粮供应货源严格按照市粮食局要求,全部在有资质的军粮定点加工企业进货,质量和卫生都符合国家标准,公司有化验室和检测设备,有获国家粮食局颁发的粮油检验资格证两人,随时对军供粮进行抽样检验,确保军供粮质量安全。

  四、社会调查情况

  我局在军供粮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军粮供应政策,军粮供应实行送货上门,尽量方便部队,供应粮油品种根据部队需求,实行品种调剂串换,满足供应。坚持节假日走访慰问部队,和部队官兵联欢、座谈、听取部队官兵对军粮供应的意见和建议,大家欢聚一堂、畅所欲言、亲切交谈,增进了军民之间的感情,并认真改进服务态度,自觉接受部队监督,供应工作得到了部队官兵的一致好评。

  五、发扬成绩,继续做好军粮供应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积极探索军粮供应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国防意识,切实做好部队后勤保障工作,我局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继续加强军粮供应的.质量管理,确保部队对军粮供应的需求,进一步做好电话预约、品种调剂、送货上门等优质服务,为部队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努力把我县的军粮供应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