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产一次性有偿转让协议

2024-06-09

个人房产一次性有偿转让协议 篇1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位于房产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方式为出售。

  二、该房产系水利局自建房屋,尚未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主房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阁楼平方米)。

  三、转让时间:双方同意于年 月 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转让交付给乙方,付清房款后交房。

  四、转让价格:该房产双方议定总价款为元(大写) 。

  五、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转让房产产权无争议(包括不被抵押、查封,不被第三人追索),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

  清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若乙方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甲方应予协助。

  八、本转让协议一经确定,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如有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 元(大写 ),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后,如遇拆迁等情况,所获赔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十、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效力等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明人:

  年 月 日

个人房产一次性有偿转让协议 篇2

  甲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码:

  家庭住址: 电话:

  乙方: 石家庄 公司

  住所地:

  法人代表:

  鉴于甲方于 年 月 日在石家庄工地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受伤一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石家庄地方法规等有关规定,双方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为解决甲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达成协议如下: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于20__年6月1日前已支付甲方两次住院医药费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还已支付甲方停职留薪期工资、经济补偿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部分赔偿款¥ 元。

  2、在本协议第一条确认金额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项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关系之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医疗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医疗费、后续医药费、医疗器具费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 甲方自愿放弃其他请求,双方从此无涉。

  二、付款期限: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五、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追究乙方任何责任。甲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的仲裁、诉讼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八、以上条款双方均自愿遵守。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房产一次性有偿转让协议 篇3

  甲方: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码:

  家庭住址: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鉴于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工地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受伤一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石家庄地方法规等有关规定,双方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为解决甲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达成协议如下: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已支付甲方两次住院医药费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还已支付甲方停职留薪期工资、经济补偿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部分赔偿款¥ 元。

  2、在本协议第一条确认金额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项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关系之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医疗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医疗费、后续医药费、医疗器具费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 甲方自愿放弃其他请求,双方从此无涉。

  二、付款期限:

  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确认的款项,在本协议签定之日即付人民币 年 月 日前付人民币 余款人民币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乙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上述款项,甲方的银行账户为: 。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五、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追究乙方任何责任。甲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的仲裁、诉讼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八、以上条款双方均自愿遵守。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